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重庆市南川区水利行政执法支队职能职责: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等法律法规,统一行使水利系统内的水资源、河道、水土保持、水工程、水文设施和防汛设施等行政处罚以及行政处罚相关的行政检查、行政强制等行政执法职责。
(二)单位构成
重庆市南川区水利行政执法支队属财政全额预算拨款的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隶属重庆市南川区水利局管理。设参公事业编制14名。2024年实有在职职工人数为7人,退休职工8人。
二、单位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
2024年年初预算数222.9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222.94万元,收入较去年减少62.87万元,主要是基本支出减少92.27万元,项目支出增加29.4万元。
(二)支出预算
2024年年初预算数222.9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22.94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9.75万元,卫生健康支出9.25万元,农林水支出163.04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0.9万元;支出较去年减少62.87万元,主要是基本支出减少92.27万元,项目支出增加29.4万元。
三、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 222.94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22.94万元,比2023年减少62.8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83.54万元,比2023年减少92.27万元,主要原因是去年退休2人,调出2人,减少了4人的基本支出预算。主要用于保障在职人员工资福利及社会保险缴费,退休人员补助等,保障单位正常运转的各项商品服务支出;项目支出39.4万元,比2023年增加29.4万元,主要原因是增加水利发展资金项目,项目支出主要用于水资源节约管理与保护等重点工作。
2024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比2023年无变化。
四、“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24年“三公”经费预算0.41万元,比2023年减少0.03万元。其中:无因公出国(境)费用,比2023年无变化;公务接待费0.41万元,比2023年减少0.03万元,主要原因是进一步健全公务接待制度,严格执行公务接待标准;无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比2023年无变化,主要原因是本单位无公车;无公务用车购置费,比2023年无变化。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运行经费31.02万元,比上年减少30.4万元,主要是因为是去年退休2人,调出2人,在职人数减少4人,减少了4人定额公用经费预算及定额公用经费减少;主要用于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水电费、物管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及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4年本单位无政府采购预算。
(三)绩效目标设置情况。2024年项目支出均实行了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39.4万元。
(四)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截至2023年12月31日,无车辆,2024年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
六、专业性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部门预算公开联系人:曾小勇,联系方式:023-714322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