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负责保障水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负责生活、生产经营和生态环境用水的统筹和保障;按规定制定水利工程建设有关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水资源保护工作,组织编制并实施水资源保护规划;负责节约用水工作;负责水文工作;负责水利设施、水域及其岸线的管理、保护与综合利用,承担全区河(库)长制工作的组织和协调区河长办公室日常工作;指导监督水利工程建设与运行管理;负责水土保持工作;负责农村水利工作;负责水利工程移民管理工作;负责组织涉水违法案件的查处,协调水事纠纷,负责水政监察和水行政执法;组织开展水利科技和水利行业质量监督工作;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承担水情旱情监测预警工作。
(二)单位构成
1.内设机构:办公室、规划计划科、行政审批法制科、河道与水资源管理科、水利工程管理科、水生态建设与河长制工作科、农村水利水电科(全区节约用水办公室)、移民科、监督科。
2.二级单位:参公事业单位5个(区水土保持站、区水文与水旱灾害防御中心、区水利水电中心、区水利工程质量管理站、区水利工程运行中心)。全额事业单位6个(区水利事务中心、区水环境监测站、区龙岩堰水库运行所、区白净室水库运行所、区双河场水库运行所、区黎香湖水库运行所)。自收自支事业单位1个(区肖家沟水利工程管理处)。根据中共重庆市南川区委组织部、中共重庆市南川区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同意划转原区水利行政执法支队人员编制隶属关系的复函》(南委编办函〔2024〕57号)文件精神,撤销区水利行政执法支队,执法职能回归区水利局机关。
二、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
2025年年初预算数23242.3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8801.86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3359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1081.52万元;收入比2024年减少55185.51万元,主要是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减少56113.29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减少153.75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增加1081.52万元。
(二)支出预算
2025年年初预算数23242.39万元,其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78.49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35.36万元,农林水支出22182.59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45.94万元,其他支出100万元;支出比2024年减少55185.51万元,主要是基本支出增加799.12万元,项目支出减少55984.63万元。
三、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8801.86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8801.86万元,比2024年减少56113.2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759.07万元,比2024年减少282.41万元,主要原因是2024年水利系统共减少13名在职人员,相应减少了人员和公用开支,主要用于保障在职人员工资福利及社会保险缴费、退休人员补助等,保障部门正常运转的各项商品服务支出;项目支出16042.79万元,比2024年减少55830.89万元,主要原因是2024年上级下达了增发国债水利领域项目补助资金,主要用于建设中小型水库、山洪沟治理、中型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病险水库整治、小型水库大坝安全监测设施等防洪治理工程,而2025年无此上级补助资金。
2025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3359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3359万元,比2024年减少153.75万元,主要原因是提前下达2025年度水库移民后期扶持资金较上年度减少,用于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建设项目等。
四、“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25年“三公”经费预算16.53万元,比2024年减少7.36万元。其中:无因公出国(境)费用,与2024年持平;公务接待费8.54万元,比2024年减少0.55万元,主要原因是我局认真贯彻落实相关规定和厉行节约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强化公务接待支出,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7.99万元,比2024年减少6.81万元,主要原因是2024年期间报废了2辆公务用车,相应减少了公务用车运行费;无公务用车购置费,与2024年持平。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2025年水利局机关及直属5个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的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运行经费232.69万元,比2024年减少66.76万元,主要原因为我局严格落实过紧日子要求,厉行节约,杜绝铺张浪费,减少各类非必要的支出;主要用于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水电费、物管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及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二)政府采购情况。2025年无政府采购预算。
(三)绩效目标设置情况。2025年以部门整体绩效目标和项目绩效目标相结合,对所有预算资金均实行了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8801.86万元。
(四)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截止2024年12月31日,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4辆,均为应急保障用车。2025年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
六、专业性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区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一般公共预算拨款。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是指区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
(四)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五)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六)“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七)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八)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九)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一)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十二)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科目代码2080505):是指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十三)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科目代码2080506):是指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十四)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科目代码2080599):是指其他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方面的支出。
(十五)行政单位医疗(科目代码2101101):是指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
(十六)事业单位医疗(科目代码2101102):是指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
(十七)行政运行(科目代码2130301):是指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十八)水利行业业务管理(科目代码2130304):是指水利行业业务管理方面的支出。
(十九)水利工程运行与维护(科目代码2130306):是指水利系统用于江、河、湖、滩等治理工程运行与维护方面的支出,以及纳入预算管理的水利工程管理单位的支出。
(二十)水利前期工作(科目代码2130308):是指水利规划、勘测、设计、科研及相关管理办法编制、资料整编、设备购置等基础性前期工作的支出。
(二十一)水土保持(科目代码2130310):是指水利系统纳入预算管理的水土保持事业单位的支出。
(二十二)水资源节约管理与保护(科目代码2130311):是指水利系统纳入预算管理的水资源管理与保护事业单位的支出。
(二十三)水质监测(科目代码2130312):是指水利系统纳入预算管理的水质监测事业单位的支出。
(二十四)防汛(科目代码2130314):是指防汛业务支出。
(二十五)江河湖库水系综合整治(科目代码2130319):是指江河湖库水系综合整治方面的支出。
(二十六)其他水利支出(科目代码2130399):是指其他用于水利方面的支出。
(二十七)住房公积金(科目代码2210201):是指区水利局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的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部门预算公开联系人:宗晔,联系方式:023-714240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