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着力提升全区财政资源配置效率和使用效益,按照有关要求,重庆市南川区财政局委托第三方机构对我单位负责的城区供水一体化建设项目开展了重点绩效评价,绩效评价报告(摘要)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为进一步提高南川区城市生产、生活用水保障,满足经济社会发展的供水需求,着力提升南川区城市品质和供水保障能力,根据2019年9月20日重庆市南川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南川区城区供水一体化建设项目建议书的批复》(南川发改委发〔2019〕283号)文件,重庆市南川区自来水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区自来水公司”)实施了南川区城区供水一体化建设项目。
截至2022年7月31日,项目尚未完工。扩建原鹰岩水处理厂建设已完成清水池、V型滤池、沉淀池主体工程;管网工程已完成DN800-900配水主管道3020米铺设,DN800输水管道4593.103米铺设,新铺设城区及城郊DN300-800供水管道10915.734米,改建DN300-400供水管道3800米铺设;工程其他部分均未完工。
截至2022年7月31日,南川区城区供水一体化建设项目共收到专项债券资金2.85亿元(2020年1亿元,2021年1.85亿元),均为重庆市政府专项债券资金;项目实际完成投资2.68亿元,其中区自来水公司自筹支付0.03亿元,专项债券支出2.65亿元;专项债券资金余额0.20亿元。
二、评价结论
南川区城区供水一体化建设项目绩效评价得分89.37分,评价等级为良。(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的通知》(财预〔2020〕10 号),绩效评价结果采取评分和评级相结合的方式,总分为100分,等级划分为四档,90(含)—100分为优,80(含)—90分为良,60(含)—80分为中,60分以下为差。)该项目是为了解决目前存在的供水处理能力不足这一紧迫供水民生问题,是具有一定收益的公益性项目。目前,城区供水一体化建设项目正在实施中。
三、存在的问题
一是项目绩效管理方面:1.绩效目标设置不合理。区自来水公司绩效目标初步设置不合理,年度指标值的调整较多,与预算项目申报指标、年度计划差异较大,目标设置的准确性需要提高。2.自评完成值与实际情况不相符,未认真开展绩效自评工作。个别产出指标完成值与实际情况不符。
二是项目资金管理方面:1.预算执行进度较为缓慢。截至2022年7月31日,项目实际支付资金为1.65亿元,2021年度预算资金1.85亿元,预算执行率为89%,资金预算执行进度较为缓慢。2.项目未及时取得发票。存在项目款未获取发票、发票开具日期滞后的情况。
三是项目建设管理方面:1.项目手续不完善。城区供水一体化项目未经批准非法占用集体土地,用地审批手续不完备。2.分部项目完工审签程序不完善。3.项目建设存在超合同工期、超计划工期的情况。
四、建议
一是建议项目业主单位严格按照《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财预〔2020〕10号)、《重庆市政府专项债券项目资金绩效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进行项目绩效管理,进一步提高绩效管理意识,制定系统、规范的绩效管理工作流程和操作细节;进行项目绩效目标申报时,应加强与业务科室协作沟通,认真分析项目年度实施重点内容,结合项目实际,设置准确、合理的“项目绩效目标表”,设置科学合理的绩效指标;加强绩效运行监控,不仅要加强对项目实施过程的监督和管理,更要强化对项目实施过程中的经验和成效及时全面总结;项目完结后,照事先确定的绩效目标开展项目自评,根据评价结果,针对评价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方案,确保整改措施落实到位,推动项目的建设提速提质提效。
二是建议项目业主单位要根据项目实施进度及时拨付资金,避免资金闲置、截留;及时跟进项目进度,项目开票情况,避免长期大额预付,财务账面及时反映工程进度。
三是建议完善项目前期建设程序,积极协调获取建设用地批复;加强项目建设过程管理,对过程中签证单、验收资料,根据实际监控情况及时完善相关意见及签字,避免后补,做到项目建设程序合规。项目业主单位严格控制项目建设周期,避免出现项目超期、建设进度缓慢的情况。并建议项目业主单位及时办理工程验收或进行节点验收,并完善验收签字程序。
下一步,一是将规范水利项目绩效目标设置,对跨年度项目按实际情况分年设置绩效目标,并指导相关项目业主在设置项目绩效目标时尽力做到准确、完整,数据和资金使用符合逻辑。二是举一反三,认真分析项目年度实施内容,加强对项目绩效目标的运行监控,项目完成后认真开展项目自评,及时处理自评中发现的问题。三是进一步加强对项目业主的指导,督促项目业主加快相关审批手续的办理,认真做好工程分阶段验收工作,杜绝完工后审签不及时、手续不完善等问题,同时加大项目建设进度,争取早日完工发挥工程效益。
五、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联系人:宗晔;联系电话:023-714240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