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条例》、《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相关要求,对重庆市南川区石砾河(南川段)流域规划环境影响评价信息进行公示,以便了解社会公众对本规划的态度及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和建议,接受公众的监督。
一、规划名称和概要
(1)规划名称:重庆市南川区石砾河(南川段)流域规划;
(2)规划概要:本次规划范围为石砾河(南川段),位于南川区大有镇和庆元镇境内,河长26.7km,流域面积167.5m2。规划基准年为2022年,规划水平年为2035年。规划包括防洪规划、水资源规划、水土保持规划等,
二、规划环评主要结论
重庆市南川区石砾河(南川段)流域规划目标为建立和完善流域防洪减灾、水资源综合利用、水资源保护和流域综合管理四大体系,统筹协调水资源开发、利用、保护与防治水害的关系,协调各行业、区域规划,提出符合维护健康河流要求的河流开发、利用、配置、节约、保护、管理水资源和防治水害的总体部署,以保障防洪安全、供水安全、生态安全和经济安全,提高流域管理水平,以水资源可持续利用支撑流域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
在采取本次评价提出的优化调整建议后,规划符合国家层面、重庆市层面、南川区相关政策规划要求。虽然规划实施将对生态、水文、水环境等带来一定的不利影响,但通过采取有效的环境影响减缓和污染防治措施,并严格环境准入和加强管理后,可缓解不利影响,环境目标可达。
因此,从环境影响的角度分析,该规划实施对区域环境影响是可接受的,优化调整后的规划可行。
三、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下载公参意见表途径
报告纸质件查阅地址:携带有效身份证至规划实施或环评编制单位查阅。
报告电子件、公参意见表下载地址: https://pan.baidu.com/s/1Rsbf88VaTcO-eCeZ9dp4uQ ,提取码: euaz
四、公众意见征求时间
公众意见征求时间为本公示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公众可以通过信函、电子邮件、传真、电话、手机等方式向规划实施单位或环境影响评价单位提交公参意见表,反映与规划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和建议。
五、规划实施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1)规划实施单位:南川区水利局
(2)联系地址:重庆市南川区尹子南路商务中心
(3)联系人:张老师
(4)联系电话:023-71430480
(5)电子邮箱:446222153@qq.com
六、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机构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1)评价机构:中煤科工重庆设计研究院(集团)有限公司
(2)联系地址:重庆市渝中区长江二路179号
(3)联系人:程工
(4)联系电话:023-60946741
(5)电子邮箱:MSYstsb@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