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行政处罚
决定书文号 |
处罚对象 |
信用代码(身份证号) |
案件名称 |
违法事实 |
处罚内容 |
处罚依据 |
执法
主体 |
处罚时间 |
备注 |
1 |
(南水)安监管罚〔2022〕1号 |
江苏省水利建设工程有限公司重庆市南川金佛山水利工程南平干渠渠道工程项目部 |
9132**********5697 |
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 |
2023年1月3日,我局执法人员在对金佛山水利工程南平干渠进行检查发现临边搭设不规范等4个安全生产隐患的违法行为。 |
进行警告处罚 |
《重庆市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办法》第二十四条 |
重庆市
南川区
水利局 |
2023年1月3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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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南水)安监管罚〔2022〕2号 |
重庆市明泉水利发电有限公司 |
9150**********922L |
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 |
2023年2月13日,我局执法人员在对盐井坝电站进行安全生产检查时发现项目法人兼操作人员陈明泉特种操作证过期的违法行为。 |
进行警告处罚 |
《安全生产法》第三十条 |
重庆市南川区水利局 |
2023年2月13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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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南水)安监管罚〔2022〕3号 |
重庆澜华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9150**********EN5T |
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 |
2023年3月21日我局执法人员在对华尔寺水厂工程检查中发现劳务派遣单位未按要求对被派遣劳动者进行必要的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未履行安全生产责任。 |
进行行政罚款1500元 |
《安全生产法》第二十八条 |
重庆市南川区水利局 |
2023年3月2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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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南水)安监管罚〔2023〕4号 |
重庆亚太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
9150**********529B |
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 |
2023年3月21日我局执法人员在对华尔寺水厂工程检查中发现监理人员对施工现场多名高处作业人员未系安全带施工的行为未立即进行制止并要求整改,未履行安全生产责任。 |
进行行政罚款1500元 |
《重庆市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办法》第二十八条 |
重庆市南川区水利局 |
2023年3月2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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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南水)安监管罚〔2022〕5号 |
四川泰多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9151**********KX6Q |
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 |
2023年4月28日我局执法人员在对谢家碥水库除险加固工程检查时发现施工人员未佩戴安全帽、现场安全警示标识过少等2个安全生产隐患。 |
进行警告处罚 |
重庆市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办法》第二十四条 |
重庆市南川区水利局 |
2023年4月28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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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南水)安监管罚〔2022〕6号 |
凯驿景澄建设有限公司 |
9151**********520Y |
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 |
2023年5月11日我局执法人员在对盖石沟水库工程检查时发现施工人员未佩戴安全绳进行施工作业、脚手架操作平台未满铺等2个安全生产隐患, |
进行警告处罚 |
《重庆市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办法》第二十四条 |
重庆市南川区水利局 |
2023年05月1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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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南水罚字〔2022〕第5号 |
重庆市水利港航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9150**********0253 |
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 |
2023年4月19日业主单位、监理单位检查洪塘水库时发现的安全隐患,未及时落实整改,在4月25日重庆市水利局监督处暗访检查时又发现同样的安全隐患问题。 |
进行行政罚款20000元 |
《重庆市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办法》第四十一条第六款 |
重庆市南川区水利局 |
2023年06月19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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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南水罚字〔2022〕第6号 |
明永龙 |
5002**********3834 |
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 |
作为重庆市南川区洪塘水库项目施工单位负责人,在项目施工时未履行安全生产责任,未将2023年4月19日项目业主、监理单位发现的安全隐患问题及时进行整改。 |
进行行政罚款12000元 |
《重庆市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办法》第四十三条 |
重庆市南川区水利局 |
2023年06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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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南水罚字〔2022〕第7号 |
童朝波 |
5002**********2279 |
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 |
作为重庆市南川区洪塘水库项目施工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在项目施工时未履行安全生产责任,未将2023年4月19日项目业主、监理单位发现的安全隐患问题及时进行整改。 |
进行行政罚款3000元 |
《重庆市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办法》第四十三条 |
重庆市南川区水利局 |
2023年06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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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南水罚字〔2022〕第8号 |
吴春良 |
5001**********2416 |
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 |
作为重庆市南川区洪塘水库项目监理单位管理人员,从2023年4月9日以来,在项目施工时未履行安全生产责任,未按照作业时间进行旁站监理。 |
进行行政罚款5000元 |
《重庆市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办法》第四十四条 |
重庆市南川区水利局 |
2023年06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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