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是拧紧源头管控“责任阀”。严格落实水土保持方案全流程审查制度,对防治标准、责任范围、措施体系实施闭环把关,坚决守住防控第一道关口,同步强化事中监管,细化审批流程、压实监管责任。目前,已审批水土保持登记表38个,完成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报备27个,科学划定并公告禁止开垦陡坡地范围2942.46公顷,从源头遏制新增人为水土流失。
二是构建智慧监管“一张网”。健全“卫星遥感监测+无人机巡检”立体监管体系,组建专项监管队伍,落实专人开展常态化巡查、台账化管理,实现生产建设项目动态跟踪、全程监管。高效完成水利部水土流失遥感监管疑似违法违规扰动图斑核查17个,下发责令改正(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17份,所有问题均已整改到位。
三是打造系统治理“新样板”。以洪湖小流域为试点,积极争取水利发展资金1421万元,创新实施“水土流失治理+保土耕作”治理路径。通过梯田整理、植被修复、沟道治理等措施,预计完成保土耕作401.29公顷、石坎坡改梯25.07公顷、林草措施25.93公顷,治理水土流失面积31平方公里,全面提升流域水土保持能力与生态修复质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