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南川区生态环境局审查以下建设项目环评文件,现公告有关环评信息,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2023年11月8日—2022年11月14日。环评文件查询方式http://www.cqnc.gov.cn/qzfbm_197/sthjj/。反馈意见受理方式为电子邮箱:nchbjspk@126.com,传真:023-71419530。通讯地址:重庆市南川区金山大道4号,邮编:408400。申请人和利害关系人可自公示起5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我局提出听证申请。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对策与措施 |
相关部门意见 |
建设单位开展的公众参与情况 |
1 |
南川南平光伏电站110千伏送出工程 |
重庆市南川区南平镇境内 |
国网重庆市电力公司南川供电分公司 |
招商局生态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项目建设内容包括:扩建陈家场110kV变电站110kV户外AIS出线间隔1个。新建南平光伏升压站至陈家场变电站单回110kV架空线路路径长度约7.3km,新建杆塔25基,导线采用单导线JL3/G1A-185/30钢芯铝绞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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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电磁环境:
通过分析陈家场110kV变电站间隔扩建后,间隔扩建侧厂界外电磁环境也能控制在《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8702-2014)内。架空线路建设时线路宜采用提高导线对地高度、优化导线相间距离以及导线布置方式。架空线路通过采取以下措施,确保线路周围及环境敏感目标处的工频电场、工频磁场满足相应的限值要求:①本项目架空线路在近地导线最低离地高度11m时,在不考虑风偏的情况下,确定边导线两侧水平方向各保持4m的距离,或者在垂直方向上净空高度保持2m的距离。②架空输电线路线下的耕地、园地、牧草地、畜禽饲养地、养殖水面、道路等场所,电场强度大于4kV、小于10kV的应给出警示和防护指示标志。
(2)声环境保护措施:
通过分析,陈家场110kV变电站间隔扩建侧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要求。本工程110kV架空输电线路投入运行后,输电线路产生的噪声贡献值较小,对周围环境的影响能控制在《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的相应标准限值要求内。本工程输电线路建成后运行时,本工程对线路沿线声环境保护目标的影响能满足相应声环境质量标准要求。架空线路建设时通过减少导线表面毛刺,加强巡查和检查,并采取提高导线对地高度等措施以降低对周围敏感目标的声环境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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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核准批复(2406-500119-04-01-76340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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