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南川区生态环境局审查以下建设项目环评文件,现公告有关环评信息,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2026年3月25日—2026年3月31日。环评文件查询方式http://www.cqnc.gov.cn/qzfbm_197/sthjj/。反馈意见受理方式为电子邮箱:nchbjspk@126.com,传真:023-71419530。通讯地址:重庆市南川区南城街道办事处金山大道4号,邮编:408400。申请人和利害关系人可自公示起5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我局提出听证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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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对策与措施 |
相关部门意见 |
建设单位开展的公众参与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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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川区环境监测监控中心建设 |
重庆市南川区金山大道4号重庆市南川区生态环境局综合楼5-6F |
重庆市南川区生态环境监测站 |
重庆润辉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本项目在重庆市南川区生态环境局综合楼5-6F建设监测实验室,建筑面积约1700m2,通过购买各类检测分析设备和仪器,设置小型仪器室、天平室、纯水间、理化分析室、气相室、原子吸收室、有机前处理室等实验室,形成水和废水、环境空气和废气、噪声等项目的环境检测能力。 |
主要环境影响及对策:
(1)废水:实验废水(第三、四次器皿清洗废水、一般废水样、实验室地面清洁废水、喷淋塔废水、蒸汽灭菌废水)经预处理设施处理达《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后与生活污水、办公区地面清洁废水、纯水制备浓水一起进入南川生态环境局已建的生化池处理达《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后,经市政污水管网进入南川污水处理厂处理达《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表1一级A标准后排入凤嘴江。
(2)废气:有机废气经通风橱收集后引至楼顶两级活性炭装置处理后由排气筒(DA001)排放;无机废气经通风橱收集后引至楼顶碱液喷淋装置处理后由排气筒(DA002)排放;燃烧废气通过吸收罩收集后通过风机由实验室内部废气管道引至实验室外排放;危化品室和危废贮存点废气通过抽风管道引至实验室外进行排放。(3)噪声:在采取选用低噪声设备、墙体隔声、基础减振、加强设备维护保养等措施后,项目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1类标准昼间排放限值,对环境影响较小。(4)固废:废水样、器皿清洗废液、失效药品、废实验器材、废药品包装物、废水处理设施污泥等危险废物收集于危废贮存点,定期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理;废活性炭统一收集在危废贮存库,用密闭容器储存,委托有资质的单位收运处理;普通废包装材料统一收集存放于一般固废暂存区,定期外售物资回收单位;废滤芯由厂家回收处理;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委托环卫部门定期清运。 |
重庆市企业投资项目备案证(2603-500119-04-01-942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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