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重庆市南川区生态环境局是主管南川区环境保护管理工作的职能部门。工作职责是:贯彻执行国家及重庆市关于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负责对全区环境保护实施统一监督管理;依法拟定并组织实施全区环境保护意见、决定和环境管理制度。制定本区环境保护规划和计划;组织制定和监督实施本区重点区域、重点流域污染防治规划和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组织编制环境功能区划。负责对本区大气、水体、土壤等环境保护工作实施监督;负责监督管理各种污染源的防治工作;组织调查处理污染事故和生态破坏事件;协调解决环境污染纠纷。组织编制环境保护任期目标,并对各部门、乡镇(街道)和有关行业环境保护责任目标进行指导协调;归口管理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定量考核工作;组织开展环境保护模范乡镇(街道)创建工作。制定“蓝天”“碧水”“宁静”“绿地”等环保行动方案,并组织实施。组织对本区有关规划、计划等进行环境影响评价;组织和监督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和“三同时”制度的实施,审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组织实施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环境准入、排污申报、排污许可、排污收费,监督限期治理、限产限排、停产整顿、关闭等环境管理制度的实施。制订生态保护规划,综合协调并监督检查生物多样性保护、野生动植物保护、湿地环境保护工作;监督对生态环境有影响的资源开发活动、重要生态环境建设和生态破坏恢复工作;按管理权限监督管理辖区内自然保护区的环境保护工作;负责农村环境保护,实施“农村小康环保行动计划”;指导生态示范区和生态农业建设工作;管理生物技术环境安全。负责辐射、放射性环境的监督管理;对电磁辐射、伴有放射性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中污染防治工作实行统一监督管理。指导和协调乡镇(街道)、各部门以及跨地区、跨流域的环境问题;负责全区环境保护行政稽查;组织开展环境保护执法检查活动。负责全区环境监测网络、环境统计和环境信息系统的建设和管理;组织开展环境调查和环境监测,对环境污染防治实施统一监测和管理;组织编写环境质量报告,发布环境质量、污染源状况、环境统计等公报。推进环境保护产业发展,促进环境保护新技术、新工艺、新产品的推广应用;对环境工程和设备产品实施环境标准和质量监督。组织、指导环境保护宣传教育工作,普及环境科学和法律知识;组织环境保护工作人员的专业岗位培训和继续教育,指导中小学环境知识教育;推动公众和非政府组织参与环境保护;组织实施绿色创建活动。指导乡镇、街道和各行业的环境保护工作。组织环境保护国际公约在本区的履约活动和环境保护利用外资的有关工作。承办区环境保护委员会的具体工作,承办区人民政府和重庆市环保部门下达的任务和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局机关设8个职能科室:办公室、组织人事科、法规科、行政审批服务科、自然生态保护科、水生态环境科、大气环境科、土壤生态与辐射管理科。局下辖参照公务员管理事业单位1个(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全额拨款事业单位2个(生态环境监测站、环境保护宣教信息中心)。
(三)单位构成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没有纳入本部门2023年度决算编制的二级预算单位。
二、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总体情况。2023年度收入总计5883.58万元,支出总计5883.58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208.32万元,增长25.8%,主要原因是人员社保经费调整,2023年度中央水污染防治资金、大气污染防治资金以及市级以奖促治资金增加。年初结转和结余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无变化。支出总计5883.58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208.32万元,增长25.8%,主要原因是人员社保经费调整,2023年度中央水污染防治资金、大气污染防治资金以及市级以奖促治资金增加。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无变化。
2.收入情况。2023年度收入合计5883.58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208.32万元,增长25.8%,主要原因是2023年度人员社保经费调整,中央水污染防治资金、大气污染防治资金以及市级以奖促治资金增加。其中:财政拨款收入5883.58万元,占100.0%。
3.支出情况。2023年度支出合计5883.58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208.32万元,增长25.8%,主要原因是2023年度人员社保经费调整,中央水污染防治资金、大气污染防治资金以及市级以奖促治资金增加。其中:基本支出2217.36万元,占37.7%;项目支出3666.22万元,占62.3%。
4.结转结余情况。2023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无变化。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5883.58万元。与2022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1208.32万元,增长25.8%。主要原因是人员社保经费调整,中央水污染防治资金、大气污染防治资金以及市级以奖促治资金增加。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收入情况。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5883.58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208.32万元,增长25.8%。主要原因是人员社保经费调整,中央水污染防治资金、大气污染防治资金以及市级以奖促治资金增加。较年初预算数减少928.48万元,下降13.6%。主要原因是中央水污染防治资金、大气污染防治资金减少。此外,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万元。
2.支出情况。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883.58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208.32万元,增长25.8%。主要原因是人员社保经费调整,中央水污染防治资金、大气污染防治资金以及市级以奖促治资金增加。较年初预算数减少928.48万元,下降13.6%。主要原因是中央水污染防治资金、大气污染防治资金减少。
3.结转结余情况。2023年度年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无变化。
4.比较情况。本部门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342.58万元,占5.8%,较年初预算数增加68.09万元,增长24.8%,主要原因是缴费基数调整及补缴。
(2)卫生健康支出86.58万元,占1.5%,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96万元,增长1.1%,主要原因是缴费基数调整。
(3)节能环保支出5335.08万元,占90.7%,较年初预算数减少971.67万元,下降15.4%,主要原因是中央水污染防治资金及大气污染防治资金减少。
(4)住房保障支出119.34万元,占2.0%,较年初预算数减少25.87万元,下降17.8%,主要原因是公积金缴费基数调整。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217.36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829.15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49.73万元,增长2.8%,主要原因是社会保险缴费基数增加。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退休费、生活补助、医疗费、奖励金、住房公积金。公用经费388.21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36.44万元,下降26.0%,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公用经费预算标准减少,整体下调。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公务接待费、公务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3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3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共计26.75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减少5.25万元,下降16.4%,主要原因是公务车运行维护费缩减、公务接待费用缩减。较上年支出数减少0.5万元,下降1.8%,主要原因一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按照只减不增的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全年实际支出较预算和决算均有所下降;二是严格落实公车使用规定,公车运行维护成本下降;三是强化公务接待支出管理,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严格控制陪餐人数,对应由接待对象承担的费用一律由接待对象自行支付;四是进一步规范因公出国(境)活动,今年未安排人员出国出访。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本单位2023年度未发生因公出国(境)支出。
本单位2023年度未发生公务车购置费。
公务车运行维护费23.75万元,主要用于机要文件交换、市内因公出行、业务检查等工作所需车辆的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0.25万元,下降1.0%,主要原因是严格落实公车使用规定,严禁公车私用,因车辆处置,维修费用减少。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51万元,增长2.2%,主要原因是车辆处置,维修费用减少。
公务接待费2.99万元,主要用于接待国内其他省、市环保部门到我单位调研环保业务相关工作,接受相关部门检查指导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5.01万元,下降62.6%,主要原因是强化公务接待支出管理,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严格控制陪餐人数,对应接待对象承担的费用一律由接待对象自行支付,公务接待费有所下降。较上年支出数减少1.01万元,下降25.3%,主要原因是强化公务接待支出管理,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严格控制陪餐人数,对应接待对象承担的费用一律由接待对象自行支付,公务接待费有所下降。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23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车保有量为9辆;国内公务接待34批次352人,其中:国内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2023年本部门人均接待费85.03元,车均购置费0万元,车均维护费2.64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财政拨款会议费和培训费情况说明
本年度会议费支出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12万元,下降100.0%,主要原因是大型会议开支减少。本年度培训费支出17.15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6.36万元,增长2070.9%,主要原因是党员电教培训及职工外出培训增加。
(二)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2023年度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88.21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开支办公费、水费、电费、邮电费、会议费、差旅费、其他交通费用、维修维护费等。机关运行经费较上年支出数减少136.44万元,下降26.0%,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厉行节约,公用经费整体下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9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负责人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2辆、应急保障用车7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单价100万元(含)以上专用设备2台(套)。
(四)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23年度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6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6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6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6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0%。主要用于采购5个微型水质自动监测站运维项目维护费。
五、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局对部门整体的11个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其中:以填报自评表形式开展自评11项,涉及资金3212.92万元。
1.绩效目标自评表。
备注:绩效自评表见表格。
2.关于绩效自评结果的说明。
从评价情况来看,11个项目绩效自评得分在90分以上(以上含本数),评价结论为优。绩效评价结果将应用于以后年度预算编制、完善政策和改进管理。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三公”经费:指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六)行政运行(环保) (科目代码2110101):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七)住房公积金(科目代码2210201):是指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的规定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八)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科目代码2089901): 是指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的规定为职工缴纳的工伤保险。
(九)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科目代码2080505): 是指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的规定为职工缴纳的养老保险。
(十)其他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支出(科目代码2080599):按政策规定标准发放给离退休人员的健康休养费及医疗互助金等支出。
(十一)其他污染防治支出(科目代码2110399):反映除大气、水体、噪声、固体废弃物与化学品、放射源和放射性废物监管、辐射等项目以外其他用于污染防治方面的支出。
(十二)水体(科目代码2110302):反映政府在排水、污水处理、水污染防治、湖库生态环境保护、水源地保护、国土江河综合整治、河流治理与保护、地下水修复与保护等方面的支出。
(十三)大气(科目代码2110301):反映政府在治理空气污染、汽车尾气、酸雨、二氧化硫、沙尘暴等方面的支出 。
(十四)其他环境监测与监察支出(科目代码2110299):反映除建设项目环评审查与监督、核与辐射安全监督项目以外的其他用于环境监测与监察方面的支出。
(十五)其他环境保护管理事务支出(科目代码2110199): 反映除行政运行、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机关服务、环境保护宣传、环境保护法规规划及标准、环境国际合作及履约、环境保护行政许可项目以外其他用于环境保护管理事务方面的支出。
七、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023-714216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