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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小兵委员:
您在区政协十四届五次会议期间提出的《关于南川区采石企业发展的提案》(第4号)收悉。经区生态环境局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针对您提出的“加强对采石企业和石材加工企业的检查与指导,督促企业落实安全、环保主体责任,对安全、环保隐患较多又整改不到位的小微采石及加工企业坚决依法依规采取停产、关闭等措施”建议,2021年3月,南川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了《关于开展打击矿产资源无证采矿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南川府办〔2021〕6号),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也印发了《关于开展矿产资源、来料加工点、储存点联合行动方案》。根据文件精神,由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牵头,区市场监管局、区生态环境局配合,成立联合执法队伍,对全区来料加工点、储存点进行全面排查。
本次联合执法,对全区水江、南平、大观等重点区域来料来料加工储存点用地手续、工商营业执照、环评手续落实情况,安全隐患情况进行拉网式排查,同时建立问题台账和整改台账,督促企业方进行整改。经查,联合执法队共发现39家来料加工储存点存在问题,我局牵头依法对其中10家来料加工储存点的环境违法行为立案处罚,牵头部门区规划自然资源局对其余加工场点也依法进行了检查。
39家问题企业中,有26家企业证照不全、安全环保隐患较多又整改不到位,按照文件要求,联合执法队依法函告区经济信息委,对上述企业的违法生产用电采取断电措施;剩余的13家企业,正按计划有序开展整改工作。
下一步,联合执法队将持续关注13家企业的整改情况,确保问题整改到位,督促企业落实安全环保主体责任,减少粉尘噪声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此答复函已经唐军局长审签。对以上答复您有什么意见,请您填写在回执上并反馈到区政协提案委、区政府办公室,以便我们进一步改进工作。
重庆市南川区生态环境局
2021年7月29日
(联系人:田军;联系电话:023-64562611)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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