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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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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 体裁分类 ]
政协提案办理
[ 发布机构 ]
南川区生态环境局
[ 成文日期 ]
2020-06-23
[ 发布日期 ]
2020-06-23
重庆市南川区生态环境局关于区十七届人大四次会议第17号建议的答复函

刘川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水源地保护的建议》(第17号)收悉,经我局(与水利局共同)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加大“中小型”水库建设和发挥政府对水源项目建设决策主导作用的问题

按照职能职责划分,建设“中小型”水库以及其他水源项目建设工作由水利部门牵头负责,具体问题由水利局负责回复。

二、关于增强全民的水忧患意识和法治意识的问题

增强群众爱水、护水的意识是一个长期的过程,必须各部门、乡镇(街道)以及其他社会团体通力合作,不断加大宣传力度和执法力度,通过各类媒体和执法手段提升群众保护饮用水源的意识。作为饮用水源管理的行政部门之一,我局对饮用水源的主要工作职能是划分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对饮用水源保护区内的环境违法行为进行查处等。

(一)关于水源地内垂钓、游泳的问题

2年,通过我局联合水利、公安和属地乡镇(街道)不断开展联合执法行动,水源地垂钓、游泳现象已有所减少。下一步,我们还将不断加大巡查和执法的力度,努力遏制这种行为发生。

(二)关于水源地周边化肥、农药的污染问题

农药、化肥减量化工作是水污染防治工作的一个重要内容,区农业农村委每年都在开展农药、化肥减量化的工作。但从目前的情况看,需要呼吁国家出台相关政策,对于饮用水源保护区内的原住民和农田实施逐步退出并给予一定补助,才是解决问题的根本途径。目前相关政策还不完善,饮用水源保护区内的原住民和农田量相对较大,区级财政还不具备整体拆迁的财力。

(三)关于畜禽养殖和生活污水的问题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的要求,饮用水源一级保护区属于畜禽养殖禁养区,是不允许存在畜禽养殖项目的,2018-2019年,我区已关闭了禁养区内150余家的养殖场。目前饮用水源保护区内存在的养殖多数属于原住民散养畜禽,我局将督促区农业农村委和属地乡镇(街道)加大对原住民宣传教育,引导农民逐步退出家庭散养。对于散养的畜禽粪污和生活污水,由于水源地保护区范围内农户总量较少,居住相对分散,居民污水量少、污水浓度低,若选择建设集中式污水处理设施,不但投资大,且运行效益低,无法达到集中式污水处理设施的运行要求。目前原住民多通过还田消纳等方式处理污水。我局将联合乡镇(街道)加大巡查力度,严禁畜禽粪污和生活污水排入水源保护区内。同时,区卫生健康委也将加大农村改厕工作推进力度,建设三格式化粪池,将生活污水经化粪池沉淀后由农户还田或库管所定期清掏后按环保规定处置。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我们将不断完善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的规范化建设工作,通过水源地边界勘测,修建隔离工程,安装标志标牌、宣传牌、交通警示牌等方式,切实加强水源地保护。2018-2019年我区已完成21个集中式饮用水源的规范化建设,2020年将完成28个乡镇饮用水源地的规范化建设。同时督促相关乡镇(街道)切实履行属地监管职责,按照集中式饮用水源地保护区的相关规定对饮用水源地实施管理。

感谢您对南川生态环境的关注,希望您继续关注我区水源地保护工作,并对我们的工作继续提出宝贵的意见和建议。

此答复函已经唐军局长审签。对以上答复您有什么意见,请您填写在回执上并反馈到区人大常委会人事代表工委、区政府办公室,以便我们进一步改进工作。



                                   重庆市南川区生态环境局

                                        2020623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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