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体现政府扶持促进商贸流通企业发展的意图,推进商贸流通企业改革和发展,完善服务体系建设;负责对全区商贸流通企业及商贸物流园区发展开展研究,收集商贸流通产业方面的重大信息,为区委、区政府提供政策建议和意见;负责为全区商贸流通企业提供政策咨询、技术指导信息查询等服务,支持商贸流通企业发展;负责商贸物流园区的对外宣传、项目包装、招商引资、项目落地等工作,承担商贸物流园区开发、建设、管理的具体事务性工作;负责商贸物流园区的市场管理和企业服务;承办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机构设置
重庆市南川区商贸物流园区管理委员会内设机构5个,分别是综合科、财务统计科、产业发展科、企业服务科、招商合作科。
(三)单位构成
2020年独立编制机构数1个,独立核算的机构1个,重庆市南川区商贸物流园区管理委员会。
二、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总体情况。2020年度收入总计32,158.65万元,支出总计32,158.65万元。收支较上年决算数增加31,901.20万元、 增长 12391.2%,主要原因是新增东胜片区雨污分流工程债券资金、金佛山中药材物流配送中心项目抗疫特别国债资金、医药物流配送项目产业引导资金、DS组团G-1分区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以及相应对企业补助的项目支出。
2.收入情况。2020年度收入合计32,158.65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31,901.20万元,增长12391.2%,主要原因是新增东胜片区雨污分流工程债券资金、金佛山中药材物流配送中心项目抗疫特别国债资金、医药物流配送项目产业引导资金、DS组团G-1分区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2,148.79万元,占100%。
3.支出情况。2020年度支出合计32,158.65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31,901.20万元,增长12391.2%,主要原因是新增东胜片区雨污分流工程债券资金支出、金佛山中药材物流配送中心项目抗疫特别国债资金支出、医药物流配送项目产业引导资金支出、DS组团G-1分区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征地拆迁支出。其中:基本支出 274.20万元,占0.9%;项目支出31,884.45万元,占99.1%。
4.结转结余情况。无结转结余。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32,148.80万元。与2019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31,891.35万元,增长12387.4%。主要原因是新增东胜片区雨污分流工程债券资金、金佛山中药材物流配送中心项目抗疫特别国债资金、医药物流配送项目产业引导资金、DS组团G-1分区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以及相对应的项目支出。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收入情况。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447.62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90.17万元,增长73.9%。主要原因是新增医药物流配送项目产业发展资金。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70.39万元,增长61.5%。主要原因是新增医药物流配送项目产业发展资金183.27万元。
2.支出情况。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47.62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90.17万元,增长73.9%。主要原因是新增医药物流配送项目产业发展资金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70.39万元,增长61.5%。主要原因是新增医药物流配送项目产业引导资金支出。
3.结转结余情况。2020年度年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0.00万元,与上年决算数无变化。
4.比较情况。本部门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14.09万元,占47.8%,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0.02万元,下降4.5%,主要原因是我单位2020年减少了1人。
(2)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21.42万元,占4.8%,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17万元,下降5.2%,主要原因是我单位2020年减少了1人。
(3)卫生健康支出11.22万元,占2.5%,较年初预算数减少0.72万元,下降6%,主要原因是我单位2020年减少了1人。
(4)城乡社区支出183.27万元,占40.9%,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83.27万元,增长%,主要原因是新增医药物流配送项目产业引导资金支出。
(5)住房保障支出17.62万元,占3.9%,较年初预算数减少0.98万元,下降5.3%,主要原因是我单位2020年减少了1人。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64.35万元。其中:人员经费215.72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7.96万元,增长3.8%,主要原因是职工工资调整、社会保障缴费和住房保障支出、公用经费预算调整等。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医疗费、其他工资福利、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等。公用经费48.63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8.94万元,增长147%,主要原因是公用经费调标。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邮电费、物管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差旅费、其他交通费用、福利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年初结转结余0.00万元,年末结转结余0.00万元。本年收入31,701.18万
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31,701.18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新增东胜片区雨污分流工程债券资金、金佛山中药材物流配送中心项目抗疫特别国债资金、医药物流配送项目产业引导资金、DS组团G-1分区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本年支出31,701.18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31,701.18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新增东胜片区雨污分流工程债券资金支出、金佛山中药材物流配送中心项目抗疫特别国债资金支出、DS组团G-1分区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征地拆迁支出。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0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共计3.84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减少0.26万元,下降6.3%, 较上年支出数减少1.33万元,下降25.7%,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按照只减不增的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全年实际支出较预算和决算均有所下降。严格落实公车使用规定,公车运行维护成本大幅下降。强化公务接待支出管理,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严格控制陪餐人数,对应由接待对象承担的费用一律由接待对象自行支付,公务接待费大幅下降。进一步规范因公出国(境)活动,今年未安排人员出国出访。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2020年度本部门未安排人员出国出访。
2020年本部门未购置公务车。
公务车运行维护费2.00万元,主要用于机要文件交换、市内因公出行、招商引资、重点项目建设以及征地拆迁等工作所需车辆的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0.10万元,下降4.8%,较上年支出数减少0.17万元,下降7.8%,主要原因是严格落实公车使用规定,公车运行维护成本大幅下降。
公务接待费1.84万元,主要用于接受相关部门检查指导工作、招商引资工作等发生的接待支出。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0.16万元,下降8%,主要原因是强化公务接待支出管理,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严格控制陪餐人数,对应由接待对象承担的费用一律由接待对象自行支付。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20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车保有量为1辆;国内公务接待50批次250人,其中:国内外 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2020年本部门人均接待费73.55元,车均购置费0.00万元,车均维护费2.00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按照部门决算列报口径,我单位不在机关运行经费统计范围之内。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1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1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其他用车主要是用于机要文件交换、市内因公出行、招商引资、重点项目建设以及征地拆迁。单价50万元(含)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含)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20年度本部门未发生政府采购事项,无相关经费支出。
五、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对5个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其中,以填报目标自评表形式开展自评5个,涉及资金31884.44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5个项目绩效自评得分都在90分以上,评价结论为优。
(二)绩效自评结果
1.绩效自评表见表格
2.绩效自评报告或案例
为完善商贸物流园专业化配送配套设施,建设商贸宜业之城,建设金佛山中药材物流配送中心,开展中药材初加工、引进检验检测机构、构建中药材生产、配送一体化综合体。金佛山中药材物流配送中心总占地38515平方米,建筑面积41814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24710平方米,地下部分建筑面积17104平方米),2020年计划投资16000万元(其中:抗疫特别国债资金4076万元,项目业主坤唯公司自筹11924万元)。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征收土地面积50亩,拆迁房屋面积27789平方米,新建主体工程15000平方米,完成税收300万元。项目全年预算数为16000万元,执行数为1600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反映在本项内。
(四)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五)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六)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七)“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八)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 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九)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一)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二)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七、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023-714573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