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市场主体:
为深入推进南川区商文旅体融合发展示范城市建设,扩大对外贸易,提升培育建设国际消费中心城市的开放度。结合南川实际,制定了《2024年国际消费中心城市培育建设首批试点区县奖励资金(外向型经济培育)申报指南》,现印发给你们,请按照相关申报要求进行项目申报。
附件:2024年国际消费中心城市培育建设首批试点区县奖励资金(外向型经济培育)申报指南
重庆市南川区商务委员会
2024年11月5日
(此件公开发布)
2024年国际消费中心城市培育建设首批试点区县奖励资金(外向型经济培育)申报指南
一、支持事项
支持企业转型升级和创新发展,提高出口产品附加值,打造自主品牌。支持企业开展产品创新、研发设计、品牌培育、国际营销和体系建设。支持企业开拓国际市场,参加境内外展会。
二、支持标准
(一)产品研发升级项目。对进出口实绩企业开展外贸产品创新、研发设计发生的相关费用(包括软件、硬件设备、设计费、技术研发费、管理体系认证、境外专利申请、境外商标注册等费用),按照发生费用最高不超过70%给予支持,最高不超过10万元。
(二)国际物流资助项目。对进出口实绩企业在境外口岸与国内交货地发生的国际物流费用,按照发生费用最高不超过50%给予支持,最高不超过10万元。
(三)国际市场开拓项目。鼓励企业参加展览会,开展境内外市场营销。企业参加列入《重庆市“百团千企”国际市场开拓计划境外展会目录》的展会,给予展位费、机票费(或火车票费:指中国境内到境外的国际火车票费用)最高不超过 30%的支持,单企单展展位费最高不超过5万元;机票费(或火车票费)按地区最高不超过1万元,人员支持数量不超过 2 人。对企业参加目录外的展会给予展位费最高不超过 50%的支持,单企单展展位费支持最高不超过3万元。
三、申报条件
对2024年1月1日起实施外向型经济培育项目的企业进行支持。
1.申报主体为在南川区范围内从事经营活动,有健全财务管理机构和完善财务管理制度的单位或企业。
2.近两年内无收付汇方面的违规行为,无外汇行政处罚记录,无“信用中国”网站严重违法失信记录。
3.已获得过各级财政支持过的项目不重复申报。
4.每个企业只能选择一个支持方向进行项目申报。
5.申报时间截止2024年11月15日。
四、申报材料清单
(一)项目资金申请表。
(二)项目资金申请报告(项目单位基本简介、申报项目基本情况、申报项目实际投资情况、申报项目效益和绩效情况分析等)。
(三)企业营业执照、企业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四)其他与申报项目相关的证明材料。
申报材料一式两份,统一A4打印,按顺序装订成册,并加盖单位公章。
五、政策咨询及联系方式
以上项目申报具体请咨询区商务委外经贸发展科,联系人: 徐锋;联系电话:023-71430013。
项目资金申报表
申报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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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法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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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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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办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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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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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类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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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简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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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发生金额(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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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补助金额(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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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郑重承诺,申报南川区2024年国际消费中心城市培育建设首批试点区县奖励资金(外向型经济培育),所提供的各种资料是真实有效。若隐瞒有关情况或提供虚假材料,将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法定代表人签名:
(盖章)
年月日 |
项目资金申请报告
一、项目单位基本简介
二、申报项目基本情况
三、申报项目实际投资情况
四、申报项目效益和绩效情况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