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报单位 |
统计调查项目名称 |
批准(备案)文号 |
有效期至 |
项目性质 |
备注 |
一、本地审批在有效期内的统计调查项目 |
重庆市南川区城市管理局 |
《重庆市南川区城市节水调查统计报表制度》 |
南川统函〔2023〕29号 |
2026年9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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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到期的地方统计调查项目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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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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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取消的地方统计调查项目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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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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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
重庆市南川区城市节水调查统计报表制度
一、调查目的
为进一步加强南川区城市节约用水管理基础工作,掌握南川区城市节水相关情况,强化对城市用水严密规范的量化管理,满足政府及相关部门业务统计与用水效率考核工作的需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重庆市城市供水节水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南川区实际,制定本制度。
二、调查内容
本制度主要统计南川区计划用水户数、计划用水量、计划户实际用水、新水取水总量、重复用水量 、重复利用率、超定额计划用水量、节约用水量、节水机构载体、非常规水资源利用量、年度节水项目数量、节水措施投资总额等节水相关数据。
三、调查对象及范围
调查对象及范围为南川区行政范围内计划用水相关单位。
四、调查方法
本制度采用重点调查的方式,对南川区行政范围内主管城市用水、节水统计的相关单位进行调查,数据来源于各单位统计记录。
五、组织方式
本制度由南川区城市管理局组织实施,由城市管理局供节水科负责收集整理数据,数据由各调查对象通过邮件和加盖鲜章的纸质件形式报送。
六、数据发布
本制度调查结果中的内容,可向南川区城市节水工作相关责任单位提供。
重庆市南川区部门数据共享制度
(一)调查目的
为准确、及时、全面了解南川区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情况,为各级政府制定经济政策和规划、进行经济管理与调控提供依据,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制定本制度。
(二)调查内容
本制度主要包括交通运输、金融、军人退役管理、人口与劳动力、综合经济、邮电通信、对外贸易、保险、教育、卫生、医保、资源环境、城市建设、水利、区级财政、社会保障、旅游等指标的调查。
(三)调查对象及范围
调查对象及范围为南川区内区级部门以及市属行政、社会事业、经济活动的主管部门、单位(含邮政公司、电信公司、移动公司、联通公司)。
(四)调查方法
本制度采用重点调查的方式,对南川区内相关机关企事业单位实施调查,数据来源于各单位行政记录。
(五)组织方式
本制度由南川区统计局组织实施,由综合科负责收集整理数据,数据由各调查对象通过邮件和加盖鲜章的纸质件形式报送。
(六)数据发布
本制度调查结果中的内容,以《南川区统计公报》、《南川区统计年鉴》、《南川区领导干部手册》、《南川区统计月报》等方式向社会公布。
说明:具体范例请参考国家统计局官方网站统计服务-部门统计调查项目管理-部门制度的相关内容。
网址:http://www.stats.gov.cn/fw/bmdcxmsp/bmzd/。
附件2:
重庆市南川区城市节水调查统计报表制度
(一)调查目的
为进一步加强南川区城市节约用水管理基础工作,掌握南川区城市节水相关情况,强化对城市用水严密规范的量化管理,满足政府及相关部门业务统计与用水效率考核工作的需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重庆市城市供水节水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南川区实际,制定本制度。
(二)调查内容
本制度主要统计南川区计划用水户数、计划用水量、计划户实际用水、新水取水总量、重复用水量、重复利用率、超定额计划用水量、节约用水量、节水机构载体、非常规水资源利用量、年度节水项目数量、节水措施投资总额等节水相关数据。
(三)调查对象及范围
调查对象及范围为南川区行政范围内计划用水相关单位。
(四)调查方法
本制度采用重点调查的方式,对南川区行政范围内主管城市用水、节水统计的相关单位进行调查,数据来源于各单位统计记录。
(五)组织方式
本制度由南川区城市管理局组织实施,由城市管理局供节水科负责收集整理数据,数据由各调查对象通过邮件和加盖鲜章的纸质件形式报送。
(六)数据发布
本制度调查结果中的内容,可向南川区城市节水工作相关责任单位提供。
说明:具体范例请参考国家统计局官方网站统计服务-部门统计调查项目管理-部门制度的相关内容。
网址:http://www.stats.gov.cn/fw/bmdcxmsp/bmz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