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南川区统计局为区政府直属机构,主要职能是:承担组织领导和管理协调全区统计工作,确保统计数据真实、准确、及时;组织实施国家统计制度、统计标准和发展规划;贯彻执行统计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查处统计违法违纪行为,承办统计行政复议等法律事务;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全区人口、经济、农业等有关普查、专项调查,搜集、整理和提供有关统计数据;管理和指导部门统计工作;协调政府综合统计与部门统计之间的关系;依法对部门统计数据进行审核、评估;依法管理地方统计调查项目;搜集、整理和提供有关国民经济、社会发展、科技进步、能源资源和环境等统计数据;建立有关统计数据质量审核评估制度;整理、核定、管理、提供、发布全区性基本统计资料;发布全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情况的统计信息;对国民经济、社会发展、科技进步、能源资源和环境等情况进行统计分析、统计预警和监督;建立健全全区经济社会发展的统计监测和评价体系,加强动态监测和决策咨询服务;参与对区级部门、乡镇(街道)的考核评价工作;加强全区统计基层基础工作。建立健全和管理全区统计信息工程自动化系统和全区统计数据库体系,组织实施全区统计数据库和网络的基本标准和运行规则;促进全区统计人才队伍建设;承办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南川区统计局为区政府直属机构,内设5个职能科室,1个事业单位。
(三)单位构成。纳入区统计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二级单位有:
1.重庆市南川区统计局(机关);
2.重庆市南川区社会经济调查队。
二、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总体情况。
2023年度收入总计1032.84万元,支出总计1032.84万元。收支较上年决算数增加374.03万元,增长56.77%,主要原因是增加了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项目经费。
2.收入情况。
2023年度收入合计1032.84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374.03万元,增长56.77%,主要原因是增加了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项目经费。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032.84万元,占100.00%;事业收入0.00万元,占0.00%;经营收入0.00万元,占0.00%;其他收入0.00万元,占0.00%。此外,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和专用结余0.00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0.00万元。
- 支出情况。
2023年度支出合计1032.84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374.03万元,增长56.77%,主要原因是增加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项目经费。其中:基本支出533.18万元,占51.62%;项目支出499.66万元,占48.38%;经营支出0.00万元,占0.00%。此外,结余分配0.00万元。
4.结转结余情况。
2023年度本部门无年末结转和结余资金。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1032.84万元。与2022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374.03万元,增长56.77%。主要原因是增加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项目经费。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收入情况。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032.84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374.03万元,增长56.77%。主要原因是增加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项目经费。较年初预算数增加5.06万元,增长0.49%。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
2.支出情况。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032.84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374.03万元,增长56.77%。主要原因是增加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项目经费。较年初预算数增加5.06万元,增长0.49%。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
3.结转结余情况。2023年度年末本部门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
4.比较情况。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898.42万元,占86.99%,较年初预算数减少6.22万元,下降0.69%,主要原因是财政收回项目结余资金。
(2)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91.66万元,占8.88%,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8.03万元,增长24.48%,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养老保险及职业年金的缴费基数增加,社会保障支出增加。
(3)卫生健康支出19.22万元,占1.86%,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06万元,增长5.84%,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
(4)住房保障支出23.54万元,占2.28%,较年初预算数减少7.81万元,下降24.91%,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住房公积金缴费基数调整。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533.18万元。其中:人员经费423.73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47.35万元,增长12.58%,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增加。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在职人员工资福利及社会保险缴费,退休人员补助等;公用经费109.45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3.46万元,下降3.06%,主要原因是公用经费定额标准调减。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会议费、培训费、差旅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3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3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共计6.58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减少0.92万元,下降12.27%,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政府过紧日子要求。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33万元,增长5.28%,主要原因是开展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会议、培训和区县间交流学习等增多,用车频率增加,故车辆费用及接待费增加。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2023年度本部门未发生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无公务用车购置支出。
公务车运行维护费5.97万元,主要用于机要文件交换、区县、乡镇因公出行、业务检查、专项普查督查等工作所需车辆的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0.03万元,下降0.50%,主要原因是严格落实公车使用规定,严禁公车私用,公车运行维护成本有所下降。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17万元,增长2.93%,主要原因是开展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用车次数增加,故车辆费用增加。
公务接待费0.61万元,主要用于接待市级及相关部门工作检查、调研和周边区县同行业交流学习等。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0.89万元,下降59.33%,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政府过紧日子要求,从严从紧控制经费开支。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16万元,增长35.56%,主要原因是开展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调研、检查和区县交流学习等增多,故接待费增加。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23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车保有量为2辆;国内公务接待10批次70人,其中:国内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2023年本部门人均接待费87.34元,车均购置费0万元,车均维护费2.98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会议费和培训费情况说明
本年度会议费支出1.7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8.37万元,下降83.12%,主要原因是减少会议支出以培训为主。本年度培训费支出47.86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43.19万元,增长924.84%,主要原因是开展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对全区1000余名“两员”分阶段、分批次进行了业务培训。
(二)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2023年度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09.45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开支办公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费、其他交通费等。机关运行经费较上年支出数减少3.46万元,下降3.06%,主要原因是公用经费定额标准调减。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2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负责人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1辆、其他用车1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单价100万元(含)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23年度本部门无政府采购支出。
五、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对5个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涉及资金499.66万元。
(二)绩效自评结果
1.绩效目标自评表。
绩效目标自评表见公开表10。
2.关于绩效自评结果的说明。
从评价情况来看,5个项目绩效自评得分在90分以上,评价结论为优。2023年度,本部门对预算项目实施绩效目标管理,积极开展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对项目执行跟踪问效,大力推进预算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建设,深化绩效评价结果运用,进一步加强了预算项目绩效目标管理。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反映在本项内。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所得税、提取专用基金、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等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七、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电话:023-714222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