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本情况
南川区统计局为区政府直属机构,内设5个职能科室,1个事业单位,主要职能是:承担组织领导和管理协调全区统计工作,确保统计数据真实、准确、及时的责任;组织实施国家统计制度、统计标准和发展规划;贯彻执行统计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查处统计违法违纪行为,承办统计行政复议等法律事务;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全区人口、经济、农业等有关普查、专项调查,搜集、整理和提供有关统计数据;管理和指导部门统计工作;协调政府综合统计与部门统计之间的关系;依法对部门统计数据进行审核、评估;依法管理地方统计调查项目;搜集、整理和提供有关国民经济、社会发展、科技进步、能源资源和环境等统计数据;建立有关统计数据质量审核评估制度;整理、核定、管理、提供、发布全区性基本统计资料;发布全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情况的统计信息;对国民经济、社会发展、科技进步、能源资源和环境等情况进行统计分析、统计预警和监督;建立健全全区经济社会发展的统计监测和评价体系,加强动态监测和决策咨询服务;参与对区级部门、乡镇(街道)的考核评价工作;加强全区统计基层基础工作。建立健全和管理全区统计信息工程自动化系统和全区统计数据库体系,组织实施全区统计数据库和网络的基本标准和运行规则;促进全区统计人才队伍建设;会同有关部门组织管理全区统计专业资格考试、从业资格认定等工作;承办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纳入区统计局2018部门年预算编制范围的二级单位有:
1、重庆市南川区统计局(机关);
2、重庆市南川区社会经济调查队。
二、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614.34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614.34万元,比2017年减少275.9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58.31万元,比2017年增加23.02万元,主要原因是公用经费调标,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工资福利及社会保险缴费,退休人员生活补助,保障部门正常运转的各项商品服务支出;项目支出256.03万元,比2017年减少298.93万元,主要原因是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入户登记等主要工作已结束,2018年只对农业普查数据进行开发及应用,对成绩突出的进行表彰。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18年“三公”经费预算47.70万元,比2017年增加15.6万元,主要是今年新增公车购置费18.00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13.50万元,比2017年减少0.6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6.2万元,比2017年减少1.8万元;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缩减公务接待和公务用车标准等节约支出。
四、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部门运行经费(即公用经费)。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运行经费78.47万元,主要用于:办公费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2.政府采购情况。2018年政府采购预算总额55.24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49.84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5.4万元。
3.绩效目标设置情况。2018年项目支出实行了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256.03万元。
五、专业性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区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一般公共预算拨款。
(二)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三公”经费:纳入区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区级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 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 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 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料 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六)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 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七)、行政运行(统计局)(科目代码2010501):是指区统计局行政单位及参照公务员发管理的事业单位(包括本级、社会经济调查队)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八)、信息事务(科目代码2010504):是指区统计局用于反映国家信息中心和地方各级政府信息中心的支出。
(九)、专项普查活动(科目代码2010507):是指区统计局用于反映开展农业普查、经济普查等周期性普查工作的支出。
(十)、统计抽样调查(科目代码2010508):是指区统计局用于反映统计抽样调查队开展各类统计调查工作的支出。
(十一)、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科目代码2080504):是指区统计局用于反映离退休方面的支出。
(十二)、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科目代码2080505):是指区统计局行政单位及参照公务员发管理的事业单位(包括本级、社会经济调查队)用于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十三)、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科目代码2080506):是指区统计局行政单位及参照公务员发管理的事业单位(包括本级、社会经济调查队)用于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十四)、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科目代码2089901):是指区统计局行政单位及参照公务员发管理的事业单位(包括本级、社会经济调查队)用于反映除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以外其他用于社会保障和就业方面的支出。
(十五)、行政单位医疗(科目代码2101101):是指区统计局行政单位及参照公务员发管理的事业单位(包括本级、社会经济调查队)用于反映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方面的支出。
(十六)、住房公积金(科目代码2210201): 是指区统计局行政单位及参照公务员发管理的事业单位(包括本级、社会经济调查队)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的规定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