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部门(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贯彻落实党中央和市委、市政府及区委、区政府关于退役军人工作的部署要求,在履职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退役军人工作的领导。主要职责是组织实施退役军人思想政治、管理保障和安置优抚等工作政策法规,负责军队转业干部、复员干部、离退休干部、退役士兵和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的接收安置工作和自主择业、就业退役军人服务管理工作,组织开展退役军人教育培训工作,以及开展伤残病退役军人服务管理和抚恤工作,开展全区拥军优属工作,及负责烈士、退役军人荣誉奖励,指导并监督检查退役军人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的落实等工作。
(二)机构设置
重庆市南川区退役军人事务局为正处级单位,设下列内设机构:一是综合科。负责机关日常运转,承担信息、安全、保密教育培训、政务公开、政务值班等工作,承担机关财务、资产管理、内部审计,以及退役军人事务系统信息化建设、统计等工作。二是安置和权益维护科。承担退役军人思想政治、舆论宣传、总结表扬、荣誉奖励和信访工作。三是优抚褒扬科(重庆市南川区拥军优属拥政爱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承担组织开展全区拥军优属工作,组织做好相关部门支持军队相关工作。承担现役军人、退役军人、军队文职人员和军属优待、抚恤等工作。
二、部门(单位)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总体情况。
2021年度收入合计8,181.14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617.25万元,增幅8.2%,主要原因是2021年对象补助提高、在职人员工资调标。支出总计8,181.14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593.18万元,增幅7.8%,主要原因是2021年对象补助提高、在职人员工资调标。
2.收入情况。
2021年度收入合计8,181.14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617.25万元,增幅8.2%,主要原因是2021年对象补助提高、在职人员工资调标。其中:财政拨款收入8171.14万元,占总收入的99.9%;其他收入10万元,占总收入0.1%。
3.支出情况。
2021年度支出合计8,181.14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593.18万元,增幅7.8%,主要原因是2021年对象补助提高、在职人员工资调标。其中:基本支出332.67万元,占总支出的4.0%;项目支出7848.47万元,占总支出的96.0%。
4.结转结余情况。
2021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与上年度一致。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总计8171.14万元,与上年相比,财政拨款收入增加607.25万元,增幅8.0%,主要原因是2021年对象补助提高、在职人员工资调标。财政拨款支出总计增加607.25万元,增幅8.0%。与上年相比,主要原因是2021年对象补助提高、在职人员工资调标。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收入情况。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8,171.14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644.25万元,增幅8.6%。主要原因是2021年对象补助提高、在职人员工资调标。较年初预算数增加725.97万元,增幅9.8%。主要原因是2021年对象补助提高、在职人员工资调标。
2.支出情况。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8,171.14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644.25万元,增幅8.6%。主要原因是2021年对象补助提高、在职人员工资调标。较年初预算数增加725.97万元,增幅9.8%。主要原因是2021年对象补助提高、在职人员工资调标。
3.结转结余情况。2021年度年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万元,与上年一致。
4.比较情况。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7,740.51万元,占94.7%,较年初预算数增加969.27万元,增长14.3%,主要原因是2021年对象补助提高、在职人员工资调标。
(2)卫生健康支出408.54万元,占5.0%,较年初预算数减少242.82万元,减少37.3%,主要原因是疫情防控,未开展重点优抚对象疗养项目。
(3)住房保障支出22.09万元,占0.3%,较年初预算数减少0.49万元,减少2.2%。主要原因是公积金项目预算执行合理,故变化幅度较小。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332.67万元。其中:人员经费254.13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1.1万元,增幅4.5%,主要原因是2021年在职职工工资调标。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基本工资、津贴补助、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费、职业年金缴费、住房公积金等)。公用经费78.54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8.33万元,增幅11.8%,主要原因:一是2021年新增了临聘人员劳务费,二是工会经费、教育经费、交通补贴等随着工资提标而升高。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1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1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三公”经费支出总计3.86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减少0.10万元,下降2.5%,主要原因是本单位厉行节俭,减少不必要的公车出行和公务接待,提升公务接待审批要求。较上年支出数减少0.99万元,下降20.5%,主要原因是本单位厉行节俭,减少不必要的公车出行和公务接待,提升公务接待审批要求。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2021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费用0.00万元,费用支出数与年初预算数和上年支出数一致,与年初预算和上年决算一致的主要原因是本单位2021年度未发生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
公务车购置费0.00万元,费用支出与年初预算数一致,与年初预算和上年决算一致的主要原因是本单位2021年度未购置公车。
公务车运行维护费2.90万元,主要用于走访慰问优抚对象、军休干部、退役军人服务站体系建设调研等公务出行。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0.1万元,下降3.3%,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用车制度,减少不必要的公车出行。较上年支出数减少0.1万元,下降3.3%,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用车制度,减少不必要的公车出行。
公务接待费0.96万元,主要用于接待市局检查调研工作、其他区县交流工作经验等。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减0.004万元,下降0.4%,与年初基本持平,主要原因是本单位厉行节俭,严格按照中央、市、区三级关于公务接待的要求对“三公”经费进行了控制。较上年支出数减少0.99万元,下降50.8%,主要原因是本单位厉行节俭,严格按照中央、市、区三级关于公务接待的要求对“三公”经费进行了控制。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21年度本部门无人因公出国(境);公务车保有量为1辆;国内公务接待38批次190人,无国内外事接待和国(境)外公务接待。2021年本部门人均接待费50.32元,车均维护费2.99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会议费和培训费情况说明
本年度会议费支出11.28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4.88万元,减少30.18%,主要原因是因疫情防控,现场会议酌情减少。本年度培训费支出0.78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0.36万元,减少31.8%,主要原因是因疫情防控,现场培训酌情减少。
(二)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2021年度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78.54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开支在职人员的办公费7.33万元,差旅费26.79万元,公务接待费0.96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90万元等。机关运行经费较上年决算数增加8.33万元,增幅11.86%,主要原因一是2021年新增了临聘人员劳务费,二是工会经费、教育经费、交通补贴等随着工资提标而升高。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本单位共有车辆1辆,为应急保障用车。无单价50万元(含)以上通用设备和单价100万元(含)以上专用设备。
(四)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21年度我单位未发生政府采购事项,无相关经费支出。
五、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局对部门整体的11个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其中:以填报自评表形式开展自评11项,涉及资金7838.46万元。
(二)绩效自评结果
1.绩效目标自评表。
(1)公开范围。本单位1个一般性一级项目(双拥经费)进行绩效公开,其余10个项目涉密,不公开。
绩效自评表见表格:一般性一级项目绩效自评表。
(2)公开内容。
绩效自评表见表格:一般性一级项目绩效自评表。
2.关于绩效自评结果的说明。
无。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 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 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反映在本项内。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 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六)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七)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八)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九)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七、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023-716960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