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贯彻落实党中央和市委、市政府及区委、区政府关于退役军人工作的部署要求,在履职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退役军人工作的领导。主要职责是组织实施退役军人思想政治、管理保障和安置优抚等工作政策法规,负责军队转业干部、复员干部、离退休干部、退役士兵和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的接收安置工作和自主择业、就业退役军人服务管理工作,组织开展退役军人教育培训工作,以及开展伤残病退役军人服务管理和抚恤工作,开展全区拥军优属工作,及负责烈士、退役军人荣誉奖励,指导并监督检查退役军人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的落实等工作。
(二)机构设置
重庆市南川区退役军人事务局为正处级单位,设下列内设机构:一是综合科。负责机关日常运转,承担信息、安全、保密教育培训、政务公开、政务值班等工作,承担机关财务、资产管理、内部审计,以及退役军人事务系统信息化建设、统计等工作。二是安置和权益维护科。承担退役军人思想政治、舆论宣传、总结表扬、荣誉奖励和信访工作。三是优抚褒扬科(重庆市南川区拥军优属拥政爱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承担组织开展全区拥军优属工作,组织做好相关部门支持军队相关工作。承担现役军人、退役军人、军队文职人员和军属优待、抚恤等工作。另有下属事业单位两个:重庆市南川区军队离退休干部服务中心,主要职责是加强军队离退休干部的服务工作,负责烈士陵园的日常管理;重庆市南川区退役军人服务中心,具体负责退役军人服务工作。
(三)单位构成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纳入本部门2023年度决算编制的二级预算单位为重庆市南川区退役军人事务局(本级)、重庆市南川区军队离退休干部服务中心(简称区军休中心)。
二、部门(单位)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总体情况。
2023年度收入总计8520.8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3347.67万元,下降28.2%,主要原因是2023年减少了南川区烈士陵园建设项目收入。无非财政拨款结余、年初结转和结余。支出总计8520.8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3347.67万元,下降28.2%,主要原因是2023年减少了南川区烈士陵园建设项目支出。无结余分配、年末结转和结余。
2.收入情况。
2023年度收入合计8520.8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3347.67万元,下降28.2%,主要原因是2023年减少了南川区烈士陵园建设项目收入。其中:财政拨款收入8520.80万元,占总收入的100.0%。无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非财政拨款结余、年初结转和结余。
3.支出情况。
2023年度支出合计8520.8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3347.67万元,下降28.2%,主要原因是2023年减少了南川区烈士陵园建设项目支出。其中:基本支出511.69万元,占总支出的6.0 %;项目支出8009.11万元,占总支出的94.0 %;无经营支出、结余分配。
4.结转结余情况。
2023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无增减。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总计8520.80万元,与上年相比,财政拨款收入减少3347.67万元,下降28.2%,主要原因是2023年减少了南川区烈士陵园建设项目收入。财政拨款支出总计减少3347.67万元,下降28.2%,主要原因是2023年减少了南川区烈士陵园建设项目支出。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收入情况。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8520.8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3342.67万元,下降28.2%,主要原因是2023年减少了南川区烈士陵园建设项目收入。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99.17万元,增长2.4%。主要原因是优抚对象生活补助调标。此外,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万元。
2.支出情况。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8520.8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3342.67万元,下降28.2%,主要原因是2023年减少了南川区烈士陵园建设项目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99.17万元,增长2.4%。主要原因是优抚对象生活补助调标。
3.结转结余情况。2023年度年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无增减。
4.比较情况。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8100.58万元,占95.1%,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73.65万元,增长2.2%,主要原因是优抚对象抚恤生活补助、军转干医疗补助、职工工资等调标。
(2)卫生健康支出401.05万元,占4.7%,较年初预算数增加43.33万元,增长12.1%,主要原因是优抚对象医疗补助调标。
(3)住房保障支出19.17万元,占0.2%,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7.81万元,下降48.2%,主要原因是2023年度在职人员公积金缴存减少。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511.69万元。其中:人员经费423.7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306.85万元,下降42.00%,主要原因是二级单位区军休中心的军休干部补助支出上年度包含在基本支出中,本年度调整到项目支出里,调整后基本支出减少,项目支出相应增多。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在职人员工资福利及社会保险缴费等。公用经费87.99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44.52万元,下降33.60%,主要原因包括2023年减少职工1人,以及公用经费定额标准下调。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保障部门正常运转的办公支出、差旅支出等各项商品服务支出。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3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3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共计3.99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减少0.24万元,下降5.7%,较上年支出数减少0.08万元,下降1.2%,较年初预算和上年决算下降的主要原因是按照区政府过紧日子要求,严控公务接待标准、规模,合理安排公车出行,减少公车出行次数。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本部门2023年度未发生因公出国(境)费用。
本部门2023年度未发生公务车购置费。
本部门2023年度公务车运行维护费3.28万元,主要用于日常公务、权益维护等工作出行。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无增减,主要原因是根据区财政过紧日子的要求,合理安排公务出行,便于工作开展。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02万元,增长0.6 %,主要原因是2023年权益维护工作压力大,因公出行较多。
公务接待费0.71万元,主要用于接待市级部门调研、检查工作,外区县单位赴南川交流学习等接待开支。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0.24万元,下降25.3%,较上年支出数减少0.10万元,下降12.35%,较年初预算和上年决算下降的主要原因是严格遵守中央、市、区三级关于公务接待的要求和财政过紧日子的要求,控制接待数量、标准,减少公务接待费用的产生。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本部门2023年度无因公出国(境)费用。未购置公务用车,公务车保有量为3辆,国内公务接待36批次108人,无外事接待,无国(境)外公务接待。2023年本部门人均接待费66.18元,车均购置费0万元,车均维护费1.09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会议费和培训费情况说明
本年度会议费支出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无增减,主要原因是我部门精简会议,未有大型会议支出。本年度培训费支出2.42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83万元,增长310.2%,主要原因是2023年单位职工外出培训学习较2022年增多。
(二)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2023年度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87.99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水电费、物管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及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机关运行经费较上年支出数减少44.52万元,下降33.6%,主要原因:一是2023年人员减少1人,二是按照区政府过紧日子的要求,公用经费预算减少。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本部门共有车辆3辆,其中:应急保障用车1辆、离退休干部用车2辆。无单价50万元(含)以上通用设备和单价100万元(含)以上专用设备。
(四)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23年度我部门未发生政府采购事项,无相关经费支出。
五、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局对部门整体的11个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其中:以填报自评表形式开展自评11项,涉及资金8009.11万元。
(二)绩效自评结果
1.绩效目标自评表。
(1)公开范围。本部门公开部门整体绩效自评表和3个重点专项(退役军人档案管理运行经费、退役军人服务中心(站)工作及建设运行经费、双拥经费)项目自评表,其余8个项目涉密,不公开。
(2)公开内容。
详见《2023年度部门整体绩效自评表》、《2023年度二级项目绩效自评表》。
2.关于绩效自评结果的说明。
关于退役士兵安置补助项目指标得分较低的说明:年初预算的安置工作退役士兵人数和自主就业人数高于实际接收人数,该指标产生了偏离度,导致得分较低。在下年度预算时,结合实际接收情况预测接收人数,让预算数据更加精准。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三)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四)“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五)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六)抚恤(支出功能分类科目款级):反映用于各类优抚对象和优抚事业单位的支出。
(七)退役安置(支出功能分类科目款级):反映用于退役军人安置方面的支出。
(八)退役军人管理事务(支出功能分类科目款级):反映退役军人事务管理支出。
(九)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一)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七、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部门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023-716960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