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重庆市南川区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支队以区文化旅游委(区体育局)名义实施执法,统一行使文化、文物、出版、广播电视、电影、旅游、体育市场行政执法职责。
1.落实有关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相关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落实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管理制度、执法标准规范。参与有关专项执法、交叉执法、异地执法、跨区域执法。
2.承担文化、文物方面的执法职能。
3.承担出版、广播电视、电影方面的执法职能。
4.承担旅游市场方面的执法职能。
5.承担体育经营市场方面的执法职能。
6.承担全区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组织协调。监督、指导乡镇、街道及特定区域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工作。
7.承担“扫黄打非”有关工作任务。
8.承担文化、旅游和体育市场投诉、举报受理工作。
9.完成区委、区政府、市文化旅游委、区委宣传部、区文化旅游委(区体育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
2020年末共有机构数1个。内设综合科、投诉受理与法制科、文化市场执法一大队、文化市场执法二大队、文化市场执法三大队。
(三)单位构成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纳入本部门2020年度决算编制的一级预算单位。
二、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总体情况。2020年度收入总计416.28万元,支出总计416.28万元。收入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56.64万元、增长60.3%,主要原因一是机构改革,原区旅游监察执法队合并入区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支队,财务合并产生的收入;二是财政下达2020年中央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绩效奖励)专项资金预算,用于执法装备购置费用。支出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26.64万元、增长48.8%,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原区旅游监察执法队合并入区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支队,财务合并后产生的支出。
2.收入情况。2020年度收入合计416.28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56.64万元,增长60.3%,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原区旅游监察执法队合并入区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支队,财务合并产生的收入。其中:财政拨款收入416.28万元,占100%;事业收入0.00万元,占0%;经营收入0.00万元,占0%;其他收入0.00万元,占0%。此外,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0.00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0.00万元。
3.支出情况。2020年度支出合计386.28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26.64万元,增长48.8%,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原区旅游监察执法队合并入区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支队,财务合并后产生的支出。其中:基本支出 341.92万元,占88.5%;项目支出44.36万元,占11.5%。
4.结转结余情况。2020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3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30.00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财政下达2020年中央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绩效奖励)专项资金预算,用于执法装备购置费用。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416.28万元。与2019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156.64万元,增长60.3%。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原区旅游监察执法队合并入区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支队,财务合并产生的收入支出。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收入情况。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416.28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56.64万元,增长60.3%。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原区旅游监察执法队合并入区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支队,财务合并产生的收入。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67.59万元,增长67.4%。主要原因一是机构改革,原区旅游监察执法队合并入区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支队,财务合并产生的收入;二是财政下达2020年中央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绩效奖励)专项资金预算,用于执法装备购置费用。此外,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00万元。
2.支出情况。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86.28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26.64万元,增长48.8%。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原区旅游监察执法队合并入区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支队,财务合并后产生的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37.59万 元,增长55.3%。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原区旅游监察执法队合并入区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支队,财务合并后产生的支出。
3.结转结余情况。2020年度年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3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30.00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财政下达2020年中央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绩效奖励)专项资金预算,用于执法装备购置费用。
4.比较情况。本部门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317.29万元,占82.1%,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06.83万元,增长50.8%,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原区旅游监察执法队合并入区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支队,财务合并后产生的人员及公用支出。
(2)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31.80万元,占8.2%,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4.09万元,增长79.6%,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原区旅游监察执法队合并入区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支队,财务合并后产生的支出。
(3)卫生健康支出13.06万元,占3.4%,较年初预算数增加5.77万 元,增长79.1%,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原区旅游监察执法队合并入区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支队,财务合并后产生的支出。
(4)住房保障支出24.14万元,占6.2%,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0.91万元,增长82.5%,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原区旅游监察执法队合并入区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支队,财务合并后产生的支出。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341.92万元。其中:人员经费252.21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68.43万元,增长37.2%,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原区旅游监察执法队合并入区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支队,财务合并后增加人员经费。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目标绩效、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医疗费补助及在职人员工资福利支出和退休人员的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公用经费89.71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49.85万元,增长125.1%,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原区旅游监察执法队合并入区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支队,财务合并后增加公用经费。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水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工会经费、职工教育经费、职工福利费、公务交通补贴及其他商品服务支出等。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0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0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共计5.40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减少0.10万元,下降1.8%,主要原因是实际发生支出减少。 较上年支出数增加1.41万元,增长35.3%,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原区旅游监察执法队合并入区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支队,人员增加,工作职能增加,公务用车费用比上年增加。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2020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本单位未发生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万元,增长0%,与上年一致。
公务车购置费0万元,本单位未发生公务车购置费用。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万元,增长0%,与上年一致。
公务车运行维护费4.38万元,主要用于公务用车油费、车辆维修费、过路过桥费用等。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02万元,增长30.4%;较上年支出数增加1.01万元,增长30%,主要原因是原区旅游监察执法队合并入区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支队,人员增加,工作职能增加,公务用车比上年增加。
公务接待费1.02万元,主要用于接待上级部门的检查与其他区县执法队的业务交流与学习。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12万元,下降52.3%,主要原因是因单位合并增加了当年的预算,因新冠疫情当年实际发生少于预算。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40万元,增长64.5%,主要原因是因单位合并增加了职能职责,加强了与其他区县执法队的交流学习,因此产生的费用。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20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车保有量为1辆;国内公务接待22批次105人,其中:国内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2020年本部门人均接待费97.14元,车均购置费0.00万元,车均维护费4.38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2020年度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89.71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开支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水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维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及办公设备购置费用支出。机关运行经费较上年决算数增加49.85万元,增长125.1%,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原区旅游监察执法队合并入区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支队,人员增加,公用经费增加。
本年度会议费支出0.52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0.06万元,下降10.3%,主要原因是因新冠疫情减少会议,费用减少。本年度培训费支出 2.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0.44万元,下降18%,主要原因是因新冠疫情总队加强网络培训,减少了外出培训费用。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1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1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50万元(含)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含)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20年度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5.2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5.2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主要用于采购电脑、打印机及办公家具等。
五、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对2个项目开展了绩效管理,涉及资金44.36万元。2020年,支队坚持集中排查整治与日常执法监管相结合,以组织开展疫情防控、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出版物市场清理、校园周边环境整治和体育及旅游市场专项治理等专项执法行动为重点,确保了全区文化旅游体育市场的平稳有序健康发展。2020年1月至12月累计出动检查人员978余人次,开展专项行动超12次,联合区委宣传部、区公安局、区市场监管局、区教委等开展联合执法超10次,检查经营单位460多家次,查处了网络文化、新闻出版、旅游市场、安全生产等5大类违法案件15件,收缴非法出版物1597册,收缴非法音像制品281张,罚款人民币22315元,结案率100%。全年接旅游投诉案件共9件(其中:12301服务热线平台4件、电话和来访2件、网络信件3件),受理处理9件,办结率100%;受理游客电话咨询270余次,通过与各个景区和游客的沟通,均得到妥善处理。完成全年365天非紧急警情值班。完成全区48家文化市场经营场所室内监控平台、移动终端监控设备远程视频监控升级改造,视频监管平台安装及48条专线租用、设备机房托管和专人监测、巡查、维护。在网三年(2019年-年2021年)期间,加强文化市场网络巡查管理,为及时高效处置经营场所违法违规行为提供了保障,确保文化市场健康安全有序。
(二)绩效自评结果
从评价情况来看,文化市场管理技术监管平台升级改造及运行维护项目绩效自评得分90分以上评价结论为优。文化市场专项检查经费项目得分80分,主要是绩效指标案件查处年度完成指标值24件未达年度指标值27件,指标20分未得分,原因是因新冠疫情影响,文化旅游体育企业上半年未正常营业,所以全年任务集中在下半年后未能完成。
文化市场管理技术监管平台升级改造及运行维护项目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总体完成情况为优。项目全年预算数为29.36万元,执行数为29.36万元,完成预算的100%。主要产出和结果:一是全年的预算执行率为100%,指标得分10分,二是平台网络租赁全年完成48条,指标得分20分,三是平台维护全年完成48次,指标得分20分,四是平台升级改造点位完成120个,指标得分20分,五是平台升级改造存储管理设备1套,指标得分10分,六是平台管理文化市场安全监管覆盖大于37家全年完成48家,指标得分20分。完成全区48家文化市场经营场所室内监控平台、移动终端监控设备远程视频监控升级改造,视频监管平台安装及48条专线租用、设备机房托管和专人监测、巡查、维护,多渠道加强了文化市场监管,有效促进执法准确、高效,使文化市场健康安全有序发展。
(三)重点绩效评价结果
本单位2020年无重点绩效评价项目,故无重点绩效评价项目结果。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三)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四)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五)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六)“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七)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八)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九)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一)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七、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023-714268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