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南川区文化和旅游发展委员会是2019年1月根据《重庆市南川区机构改革方案》将区文化委员会、区旅游发展委员会的职责整合组建成立的,加挂重庆市南川区体育局牌子的南川区人民政府工作部门。主要职责是:统筹规划全区文化、体育事业,文化产业和旅游产业发展,拟订文化和旅游、广播电视、文物、博物馆和体育事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推进文化和旅游融合发展;管理全区性重大文化旅游活动,指导区级重点文化设施建设,负责全区文化和旅游整体形象宣传和推广,促进文化产业和旅游产业对外合作和市场推广,拟订旅游市场开发战略并组织实施,推进全域旅游,负责全区旅游度假区创建、申报和指导工作;负责全区公共文化事业发展,推进公共文化、体育、旅游服务体系建设,实施惠民工程,推进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化、均等化,管理全区文艺事业;统筹协调全区文化、旅游和体育招商引资工作;负责对文化、旅游和体育市场进行监管,指导市场综合执法;负责对广播电视机构进行业务指导和行业监管;负责全区文物和博物馆工作,管理全区文物保护、考古工作、组织、协调重大文物保护和考古项目的实施,组织开展文物资源调查、履行文物、博物馆安全督查职责,推动全区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传承、普及、世界文化遗产保护和监督管理工作;规划并组织实施全区文化、旅游和体育行业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从业人员职业资格管理;推行全民健身计划,推动全民健身活动,组织开展群众性体育活动,实施国家体育锻炼标准,开展国民体质监测,管理公共体育设施、体育经费和体育援助项目,指导全区体育工作;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
南川区文化和旅游发展委员会内设办公室、公共服务科(广播电视科)、宣传科、产业发展科(招商引资办公室)、市场管理科、行政审批法制科、资源开发和规划发展科、文学艺术和文化遗产科、安全应急科、体育管理科、组织人事科等11个职能科(室)。设区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区旅游营销信息管理中心、区文化馆、区图书馆、区文物管理所、区业余体育学校、区体育发展中心等7个事业单位。
区旅游营销信息管理中心预算纳入区文化和旅游发展委员会(本级)一级独立核算;区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支队为一级独立核算单位,区文化馆、区图书馆、区文物管理所、区业余体育学校、区体育发展中心为二级独立核算单位。
(三)单位构成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纳入本部门2022年度决算编制的独立核算单位共6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即文化旅游委机关,直属事业单位5个,即区文化馆、区图书馆、区文物管理所、区业余体育学校、区体育发展中心。
二、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总体情况。
2022年度收入合计4246.46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 103.53 万元,下降2.38 %,主要原因是年中调减区级文物保护和龙岩城申世遗经费64万元,春晚经费补助因疫情未举办调减指标21万元。支出总计4246.46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03.53万元,下降2.38 %,主要原因是年中调减区级文物保护和龙岩城申世遗经费64万元,春晚经费补助因疫情未举办调减指标21万元。
2.收入情况。
2022年度收入合计4246.46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或减少 103.53万元,下降 2.38 %,主要原因是年中调减区级文物保护和龙岩城申世遗经费64万元,春晚经费补助因疫情未举办调减指标21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4246.46 万元,占总收入的 100%。
3.支出情况。
2022年度支出合计4246.46 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03.53万元,下降 2.38 %,主要原因是年中调减区级文物保护和龙岩城申世遗经费64万元,春晚经费补助因疫情未举办调减指标2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 2276.52 万元,占总支出的 53.6 %;项目支出 1969.94 万元,占总支出的46.4 %。
4.结转结余情况。
2022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 0.00 万元,与上年一致。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总计 4246.46 万元,与上年相比,财政拨款收入减少 98.53 万元,下降 2.27 %,主要原因年中调减区级文物保护和龙岩城申世遗经费64万元,春晚经费补助因疫情未举办调减指标21万元。财政拨款支出总计减少98.53万元,下降 2.27%。与上年相比,主要原因是年中调减区级文物保护和龙岩城申世遗经费64万元,春晚经费补助因疫情未举办调减指标21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收入情况。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 3892.58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07.22万元,下降 2.68 %。主要原因是年中调减区级文物保护和龙岩城申世遗经费64万元,春晚经费补助因疫情未举办调减指标21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减少364.03万元,下降 8.55 %。主要原因是年中调减区级文物保护和龙岩城申世遗经费64万元,春晚经费补助因疫情未举办调减指标21万元,2022年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资金结转72万元。
2.支出情况。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892.58 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07.22 万元,下降2.68 %。主要原因是年中调减区级文物保护和龙岩城申世遗经费64万元,春晚经费补助因疫情未举办调减指标21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减少364.03万元,下降 8.55 %。主要原因是年中调减区级文物保护和龙岩城申世遗经费64万元,春晚经费补助因疫情未举办调减指标21万元,2022年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资金结转72万元。
3.结转结余情况。2022年度年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00万元,与上年一致。
4.比较情况。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3,344.25万元,占85.91%,较年初预算数减少207.67 万元,下降5.85 %,主要原因是年中调减区级文物保护和龙岩城申世遗经费64万元,春晚经费补助因疫情未举办调减指标21万元,2022年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资金结转72万元。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51.18万元,占 9.02 %,较年初预算数增加52.18万元,增17.45 %,主要原因是增加机关离退休人员健康修休费17.54万元,增加死亡抚恤金5.67万元,增加机关基本养老保险支出16.66万元。文管所、图书馆、文化馆、体校、增加准备期职业年金12.31万元。
(3)卫生健康支出68.16万元,占1.75 %,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25 万元,增长1.87 %,主要原因是正常的人员调资导致。
(4)住房保障支出129.00万元,占3.31 %,较年初预算数减少0.46万元,下降0.35 %,主要原因是缴费基数调标。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276.52万元。其中:人员经费 1853.75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28.47万元,增长7.45 %,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医疗费补助及在职人员的其他工资福利支出和退休人员的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公用经费 422.73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47.23 万元,增长12.58%,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差旅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及其他商品服务支出等。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313.85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1.42 万元,增长3.77 %,主要原因是较去年体彩公益金增加11.42万元。本年支出313.85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1.42万元,增长3.77 %,主要原因是较去年体彩公益金增加11.42万元。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本年支出40.02万元,基本支出0.00万元,项目支出40.02 万元,主要用于解决历史遗留问题,发放老广播员生活补助和广播员养老和医疗补助。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三公”经费支出总计38.74 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减少24.88 万元,下降 39.11%,主要原因是疫情影响未开展境外宣传营销工作。较上年支出数减少2.81万元,下降6.76 %,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强化三公经费支出管理。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2022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费用1.14 万元,主要用于1人参加第十届澳门国际旅游(产业)博览会。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23.86 万元,下降 95.44 %,主要原因是2022年因疫情影响未开展境外宣传营销工作。较上年支出数减少1.44 万元,下降 55.81 %,主要原因是2022年根据文化旅游部和市文旅委要求安排1人参加第十届澳门国际旅游(产业)博览会,2021年时安排2人参加。
本年度无公务车购置费,与上年一致。
公务车运行维护费26.43万元,主要用于机要文件交换、市内因公出行、宣传营销、招商引资、旅游项目建设、文化旅游安全管理业务检查等工作所需车辆的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5.95 万元,增长29.05 %,主要原因是2021年度是受疫情影响,宣传营销推介活动较少,公务车运行费较少,致使年初预算数据太小。较上年支出数减少0.21万元,下降 0.78 %,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
公务接待费11.17万元,主要用于接待文化旅游招商引资接待投资商考察及洽谈,旅游宣传营销接待媒体,国内其他旅游部门交流,接受相关部门检查指导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6.97 万元,下降 38.42 %,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强化公务接待支出管理,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较上年支出数减少1.16 万元,下降 9.41 %,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强化公务接待支出管理,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22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1 个团组, 1人;公务用车购置 0辆,公务车保有量为 8 辆;国内公务接待180 批次1738 人,其中:国内外事接待 0 批次, 0 人;国(境)外公务接待 0 批次, 0人。2022年本部门人均接待费 64.26 元,车均购置费0.00 万元,车均维护费3.3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会议费和培训费情况说明
本年度会议费支出4.38 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 6.75 万元,下降 60.65%,主要原因是今年疫情影响线下会议减少,支出减少。本年度培训费支出 13.79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 2.48万元,下降14.9%,主要原因是疫情影响线下培训班减少。
(二)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2022年度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82.03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开支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维护费、物业管理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委托业务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办公设备购置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机关运行经费较上年决算数增加31.22 万元,增长20.7%,主要原因人员增加,相应费用支出增加。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本部门共有车辆 8 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 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 0辆、机要通信用车 8辆、应急保障用车 0 辆、执法执勤用车0 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 0 辆,离退休干部用车 0辆,其他用车 0辆。单价50万元(含)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含)以上专用设备 0 台(套)。
(四)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22年度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954.59 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 0.00 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 0.00 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 954.59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 559.79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58.64 %,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 296.8 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31.09%。主要用于采购南川旅游形象广告的宣传及服务。
五、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委对部门整体的27个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其中:以填报自评表形式开展自评27项,涉及资金2065.37万元;以委托第三方出具报告的方式开展绩效评价0项,涉及资金0.00万元。
(二)绩效自评结果
1.绩效目标自评表(见决算公开10-11表)。
2.关于绩效自评结果的说明。
从评价结果看,19个项目绩效自评得分在90分以上,评价结论为优;5个项目绩效自评得分在70分以上、低于90分,评价结论为良。3个项目绩效自评得分在70分以下。绩效评价结果将应用于以后年度预算编制、完善政策和改进管理。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 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 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反映在本项内。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所得税、提取专用基金、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等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 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 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 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七、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 023-714203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