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重庆市南川区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支队以区文化旅游委(区体育局)名义实施执法,统一行使文化、文物、出版、广播电视、电影、旅游、体育市场行政执法职责。
1.落实有关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相关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落实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管理制度、执法标准规范。参与有关专项执法、交叉执法、异地执法、跨区域执法。
2.承担文化、文物方面的执法职能。
3.承担出版、广播电视、电影方面的执法职能。
4.承担旅游市场方面的执法职能。
5.承担体育经营市场方面的执法职能。
6.承担全区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组织协调。监督、指导乡镇、街道及特定区域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工作。
7.承担“扫黄打非”有关工作任务。
8.承担文化、旅游和体育市场投诉、举报受理工作。
9.完成区委、区政府、市文化旅游委、区委宣传部、区文化旅游委(区体育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
重庆市南川区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支队,为区文化旅游委(区体育局)管理的行政执法机构,机构规格为副处级。内设5个机构科室(大队),分别是综合科、投诉受理与法制科、文化市场执法一大队、文化市场执法二大队、文化市场执法三大队。
人员情况,2023年末单位编制23人,在编20人,其中参照公务员法管理19人,工勤1人.退休职工1名。与2022年相比减少2人,减少原因是调出2人。
二、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三)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总体情况。2023年度收入总计556.02万元,支出总计556.02万元。收支较上年决算数增加9.19万元,增长1.68%,主要原因是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调标人员经费增加。
2.收入情况。2023年度收入合计556.02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9.19万元,增长1.68%,主要原因是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调标人员经费增加。其中:财政拨款收入556.02万元,占100%;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0万元,占0%。此外,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和专用结余0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0万元。
3.支出情况。2023年度支出合计556.02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9.19万元,增长1.68%,主要原因是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调标人员经费增加。其中:基本支出534.77万元,占96.18%;项目支出21.25万元,占3.82%;经营支出0万元,占0%。此外,结余分配0万元。
4.结转结余情况。2023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无增减。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556.02万元。与2022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9.19万元,增长1.68%。主要原因是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调标人员经费增加。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收入情况。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556.02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9.19万元,增长1.68%。主要原因是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调标人员经费增加。较年初预算数减少6.50万元,下降1.16%。主要原因是住房公积金调整减少收入。此外,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万元。
2.支出情况。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56.02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9.19万元,增长1.68%。主要原因是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调标人员经费增加。较年初预算数减少6.50万元,下降1.16%。主要原因是住房公积金调整减少收入。
3.结转结余情况。2023年度年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无增减。
4.比较情况。本部门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431.57万元,占77.62%,较年初预算数减少8.63万元,下降1.96%,主要原因是项目经费及人员经费减少。
(2)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78.65万元,占14.15%,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2.54万元,增长18.97%,主要原因是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调标人员经费增加。
(3)卫生健康支出20.82万元,占3.75%,较年初预算数减少0.01万元,下降0.05%,主要原因是调资基数产生差异。
(4)住房保障支出24.97万元,占4.49%,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0.41万元,下降29.42%,主要原因是基数调整扣减往年数支出减少。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534.77万元。其中:人员经费425.09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5.36万元,增长3.75%,主要原因是增加人员增加费用支出。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工资、奖金、津补贴、其他工资福利支出、医疗费等;公用经费109.68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2.42万元,下降2.16%,主要原因是调整人均标准减少费用支出,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差旅费、公务用车费用、接待费、会议费、培训费、物业管理费、工会经费、福利费、水电费、其他交通费用、邮电费、维修维护费、其他商品服务费等。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3年度无政府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3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共计5.11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减少0.49万元,下降8.75%,主要原因是接待费用减少。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88万元,增长20.80%,主要原因是公务用车费用增加。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2023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较上年支出数无增减。
公务车购置费0万元,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无增减,较上年支出数无增减。
公务车运行维护费4.8万元,主要用于公务用车过路桥费用、停车洗车费用、维修维护费用及购油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无增减,较上年支出数增加1.30万元,增长37.14%,主要原因是增加维修维护费用及购油费用。
公务接待费0.31万元,主要用于接待上级部门检查。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0.49万元,下降61.25%,主要原因是实际发生产生差异。较上年支出数减少0.42万元,下降57.53%,主要原因是接待减少。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23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车保有量为1辆;国内公务接待5批次35人,其中:国内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2023年本部门人均接待费89.91元,车均购置费0万元,车均维护费4.8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财政拨款会议费和培训费情况说明。
本年度会议费支出1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0.50万元,增长100.00%,主要原因是增加执法工作研讨会议会务用茶用水增加产生费用。本年度培训费支出5.42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67万元,增长44.53%,主要原因是组织参加总队组织培训等多形式培训模式增加费用。
(二)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2023年度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09.68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开支办公会、差旅费、公务用车费用、接待费、会议费、培训费、物业管理费、工会经费、福利费、水电费、其他交通费用、邮电费、维修维护费、其他商品服务费等。机关运行经费较上年支出数减少2.42万元,下降2.16%,主要原因是机关运行费用标准调整,整体费用减少。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1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负责人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1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单价100万元(含)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23年度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
五、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一)单位自评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单位对部门整体和一个一级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涉及财政拨款项目支出资金21.25万元。
(二)单位绩效评价情况。
我单位对文化市场专项工作经费开展了绩效评价,涉及财政拨款项目资金21.25万元,评价得分100分,评价等次为优秀。
(三)财政绩效评价情况。
市财政局未委托第三方对我单位开展绩效评价。
六、专业名词解释
以下为常见专业名词解释目录,仅供参考。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反映在本项内。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所得税、提取专用基金、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等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七、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023-714268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