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重庆市南川区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支队以区文化旅游委(区体育局)名义实施执法,统一行使文化、文物、出版、广播电视、电影、旅游、体育市场行政执法职责。
1.落实有关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相关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落实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管理制度、执法标准规范。参与有关专项执法、交叉执法、异地执法、跨区域执法。
2.承担文化、文物方面的执法职能。
3.承担出版、广播电视、电影方面的执法职能。
4.承担旅游市场方面的执法职能。
5.承担体育经营市场方面的执法职能。
6.承担全区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组织协调。监督、指导乡镇、街道及特定区域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工作。
7.承担“扫黄打非”有关工作任务。
8.承担文化、旅游和体育市场投诉、举报受理工作。
9.完成区委、区政府、市文化旅游委、区委宣传部、区文化旅游委(区体育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
重庆市南川区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支队,为区文化旅游委(区体育局)管理的行政执法机构,机构规格为副处级。内设5个机构科室(大队),分别是综合科、投诉受理与法制科、文化市场执法一大队、文化市场执法二大队、文化市场执法三大队。
二、部门决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度收、支总计均为515.68万元。收、支与2023年度相比,减少40.34万元,下降7.3%,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减少18.07万元,公用经费减少20.16万元,项目经费减少2.11万元。
1.收入情况。2024年度收入合计515.68万元,与2023年度相比,减少40.34万元,下降7.3%,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减少18.07万元,公用经费减少20.16万元,项目经费减少2.11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515.68万元,占100.0%;事业收入0.00万元,占0.0%;经营收入0.00万元,占0.0%;其他收入0.00万元,占0.0%。此外,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含专用结余)0.00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0.00万元。
2.支出情况。2024年度支出合计515.68万元,与2023年度相比,减少40.34万元,下降7.3%,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减少18.07万元,公用经费减少20.16万元,项目经费减少2.1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96.54万元,占96.3%;项目支出19.14万元,占3.7%;经营支出0.00万元,占0.0%。此外,结余分配0.00万元。
3.结转结余情况。2024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0.00万元,与2023年度相比,无增减。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均为515.68万元。与2023年度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减少40.34万元,下降7.3%。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减少18.07万元,公用经费减少20.16万元,项目经费减少2.11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收入情况。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515.68万元,与2023年度相比,减少40.34万元,下降7.3%。主要原因是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减少34.54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减少13.55万元,卫生健康支出增加4.63万元,住房改革支出增加3.12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增加9.69万元,增长1.9%。主要原因是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增加14.68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增加1.38万元,卫生健康支出减少1.96万元,住房改革支出减少4.41万元。此外,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00万元。
2.支出情况。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15.68万元,与2023年度相比,减少40.34万元,下降7.3%。主要原因是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减少34.54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减少13.55万元,卫生健康支出增加4.63万元,住房改革支出增加3.12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增加9.69万元,增长1.9%。主要原因是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增加14.68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增加1.38万元,卫生健康支出减少1.96万元,住房改革支出减少4.41万元。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途如下:
(1)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397.04万元,占77.0%,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4.68万元,增长3.8%,主要原因是基本支出增加14.68万元。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5.10万元,占12.6%,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38万元,增长2.2%,主要原因是基本养老保险增加1.07万元,职业年金增加0.53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减少0.22万元。
(3)卫生健康支出25.45万元,占4.9%,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96万元,下降7.2%,主要原因是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及大额减少1.96万元。
(4)住房保障支出28.09万元,占5.5%,较年初预算数减少4.41万元,下降13.6%,主要原因是扣减少2022年度多缴住房公积金。
3.结转结余情况。2024年度年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00万元,与2023年度相比,无增减。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496.54万元。
其中:
人员经费407.02万元,与2023年度相比,减少18.07万元,下降4.3%,主要原因是工资福利支出减少18.07万元,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公用经费89.52万元,与2023年度相比,减少20.16万元,下降18.4%,主要原因是公用经费调整标准,减少费用。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水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会议费、公务接待费、培训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服务支出等。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4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4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三、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共计3.50万元,较年初预算数无增减。较上年支出数减少1.61万元,下降31.5%,主要原因是公务用车维护费用减少,加强公务用车管理,厉行节约,非必要不出车。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2024年度本单位因公出国(境)费用0.00万元,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无增减,较上年支出数无增减。
公务用车购置费0.00万元,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无增减,较上年支出数无增减。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00万元,主要用于公务用车维修、加油、过路过桥、停车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无增减,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严格预算支出。较上年支出数减少1.80万元,下降37.5%,主要原因是加强公务用车管理,厉行节约,非必要不出车。
公务接待费0.50万元,主要用于接待上级领导工作检查,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无增减。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19万元,增长61.3%,主要原因是接待上级领导工作检查产生。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24年度本单位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车保有量为1辆;国内公务接待8批次55人,其中:国内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2024年本单位人均接待费90.02元,车均购置费0万元,车均维护费3.00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财政拨款会议费、培训费和差旅费情况说明
本年度会议费支出0.50万元,与2023年度相比,减少0.50万元,下降50.0%,主要原因是会议较上年度减少。本年度培训费支出3.39万元,与2023年度相比,减少2.03万元,下降37.5%,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培训尽可能采用网络培训的方式减少费用。本年度差旅费支出10.00万元,与2023年度相比,减少3.87万元,下降27.9%,主要原因是优化线路,合理安排出行,减少差旅费用。
(二)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2024年度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支出89.52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开支办公费10.38万元、水费0.07万元、电费1.5万元、邮电费7万元、物业管理费2.38万元、差旅费10万元、会议费0.5万元、培训费3.39万元、公务接待费0.5万元、劳务费5万元、工会经费10.72万元、福利费4.79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万元、其他交通费用16.16万元、其他商品服务支出14.14万元。机关运行经费较上年支出数减少20.16万元,下降18.4%,主要原因是办公费、差旅费、培训费、其他交通费、公务用车运行费、福利费、工会经费减少。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本单位共有车辆1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负责人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1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单价100万元(含)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24年度本单位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17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17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17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1.17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0 %。主要用于采购办公电脑、办公家具等。
五、2024年度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一)部门自评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支队对部门整体和1个二级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涉及财政拨款项目支出资金515.68万元。
(二)部门绩效评价情况
我支队对文化市场专项工作经费开展了绩效评价,涉及财政拨款项目资金19.14万元,评价得分100分,绩效评价发现部分项目绩效目标设置不够科学,部分绩效指标细化量化缺乏合理性,产出指标及效益指标有待优化。改进措施为:1、加强培训学习,对财务人员和业务经办人员加强培训,特别针对《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行政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等学习培训,规范部门预算收支核算,切实提高部门预算收支管理水平。2、完善绩效指标,积极组织业务科室根据项目特点,认真梳理代表性强、可操作性强的绩效指标,更新完善绩效指标库。3、优化考核指标,尽量数据量化考核指标,避免指标重复和不合理,确保考核结果的公正性和客观性。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三)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四)“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 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 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五)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 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六)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七)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九)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七、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
袁旭萍023-714268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