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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500384MB19387892/2021-00211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文化、体育、广电、出版
[ 体裁分类 ]
其他
[ 发布机构 ]
南川区文化旅游委
[ 成文日期 ]
2021-07-22
[ 发布日期 ]
2021-07-23
重庆市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经营单位设立审批(设立)清单办事指南

基本信息

事项名称

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经营单位设立审批(设立)

基本编码

000122011000

实施编码

11500384MB193878924000122011000

办理项编码

11500384MB19387892400012201100001

事项类型

行政许可

行使层级

区县级

事项状态

在用

服务对象

自然人;企业法人;

实施主体

南川区文化和旅游发展委员会

实施主体性质

法定机关

实施主体编码

11500384MB19387892



权力来源

法定本级行使

委托部门

办理形式

窗口办理;网上办理;

办件类型

承诺件

法定办结时限

5

法定办结时限说明

承诺办结时限

3

承诺办结时限说明

办理流程图

http://23.99.185.200/cqqlk/rest/frame/base/attach/attachAction/getContent?isCommondto=true&attachGuid=e41eb094-4ccb-4adf-8170-88a5a6067d8f

办理流程图说明

是否收费

是否有自建系统(移动端)

移动端办理地址

ccm.mct.gov.cn/

是否有自建系统(电脑端)

电脑端在线办理跳转地址

四办

网上办;

村级代办

1

咨询方式

电话:02371419682

监督投诉方式

电话:02371426802

受理条件

受理条件名称

受理条件审查标准

受理条件适用情形

受理条件类型

单位的名称、住所、组织机构和章程

《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

通用

申请条件

适应互联网文化活动需要的设备、工作场所以及相应的经营管理技术措施

《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

通用

申请条件

适应互联网文化活动需要并取得相应从业资格的8名以上业务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

《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

通用

申请条件

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的条件

《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

通用

申请条件

确定的互联网文化活动范围

《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

通用

申请条件

窗口信息

窗口名称

窗口电话

窗口地址

办理时间

交通指引

地图定位链接

南川区文化和旅游委窗口

023-71419682

重庆市南川区西城街道隆化大道9号行政服务中心一楼文化旅游委窗口3

星期一到星期五: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公交109路,市民广场站下车步行50米即可;公交101路,110路康田东郡站下车,步行351

https://map.baidu.com/poi/%E9%87%8D%E5%BA%86%E5%B8%82%E5%8D%97%E5%B7%9D%E5%8C%BA%E8%A1%8C%E6%94%BF%E6%9C%8D%E5%8A%A1%E4%B8%AD%E5%BF%83/@11921316.986697238,3376259.518666749,19z?uid=804c8c81987426565fbe8654&info_merge=1&isBizPoi=false&ugc_type=3&ugc_ver=1&device_ratio=1&compat=1&querytype=detailConInfo&da_src=shareurl

法律依据

法律法规名称

依据文号

条款号

条款内容

颁布机关

实施日期

《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

(国务院令第363号)

第十三条:

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经营单位变更营业场所地址或者对营业场所进行改建、扩建,变更计算机数量或者其他重要事项的,应当经原审核机关同意。



《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

(国务院令第363号)

第四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文化行政部门负责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经营单位的设立审批。



《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

(国务院令第363号)

第十条:

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经营单位申请从事互联网上网服务经营活动,应当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文化行政部门提出申请。



扩展信息

通过渝快办申报是否

对接自建系统

单点跳转地址

跳转方式

通过渝快办提交表单是否对接自建系统

提交推送地址

面向自然人事项主题分类

文化体育

面向法人事项主题分类

设立变更

生命周期

其他

是否进驻政务大厅

通办范围

全市

是否支持物流快递

是否收费

收费标准

付费方式

是否支持自助终端办理

网上办理深度

互联网咨询,互联网收件,互联网预审,互联网受理,互联网办理,互联网办理结果信息反馈

到办事现场次数

1

必须现场办理原因说明

提供申请资料

是否支持网上支付

是否支持预约办理

是否网办

网办地址

ccm.mct.gov.cn/

进度查询地址

结果查询地址

审批结果名称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审批结果类型

证照

是否有联办机构

联办机构

是否有数量限制

数量限制情况说明

行政相对人权利和义务

(一)申请人依法享有以下权利:

1.依法享有知情权、陈述权、申辩权;

2.有权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3.合法权益因文化行政部门违法实施行政审批受到损害的,有权依法要求赔偿。

(二)申请人依法履行以下义务:

如实向文化行政部门提交有关材料和反映真实情况,并对其申请材料实质内容的真实性负法律责任。

中介服务

材料信息

材料名称

具体信息

公安信息网络安全部门出具的信息网络安全合格证明文件

材料类型:复印件

纸质材料原件份数:0

纸质材料规格:无规格要求

来源渠道:政府部门核发

来源渠道说明:公安局网监部门核发

材料必要性:是

材料形式:纸质、电子

填报须知:公安局网监部门核发

受理标准:《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63号)

要求提供材料的依据 :《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63号)

备注:《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63号)

空白范本:无

示例范本:http://23.99.185.200/cqqlk/rest/frame/base/attach/attachAction/getContent?isCommondto=true&attachGuid=6483b8b1-de40-4d3d-9edc-0c9f5cf87de4

经营场所所有权或使用权证明

材料类型:原件

纸质材料原件份数:1

纸质材料规格:无规格要求

来源渠道:申请人自备

来源渠道说明:申请人提供

材料必要性:是

材料形式:纸质

填报须知:申请人提供

受理标准:《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63号)

要求提供材料的依据 :《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63号)

备注:《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63号)

空白范本:http://23.99.185.200/cqqlk/rest/frame/base/attach/attachAction/getContent?isCommondto=true&attachGuid=7ef82f2d-e20a-4a60-b72b-689a93da2325

示例范本:http://23.99.185.200/cqqlk/rest/frame/base/attach/attachAction/getContent?isCommondto=true&attachGuid=f415a0b5-630d-40c9-8186-5b383f36b0ff

公安消防部门出具的消防安全审核合格证明文件

材料类型:原件

纸质材料原件份数:1

纸质材料规格:无规格要求

来源渠道:政府部门核发

来源渠道说明:公安部门核发

材料必要性:是

材料形式:纸质、电子

填报须知:公安部门核发

受理标准:《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63号)

要求提供材料的依据 :《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63号)

备注:《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63号)

空白范本:无

示例范本:http://23.99.185.200/cqqlk/rest/frame/base/attach/attachAction/getContent?isCommondto=true&attachGuid=7e019c08-c900-4df7-b29e-9fcfce62eaaf

设立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申请登记表

材料类型:原件

纸质材料原件份数:1

纸质材料规格:无规格要求

来源渠道:政府部门核发

来源渠道说明:区文化和旅游发展委员会提供

材料必要性:是

材料形式:纸质

填报须知:区文化和旅游发展委员会提供

受理标准:《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63号)

要求提供材料的依据 :《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63号)

备注:《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63号)

空白范本:http://23.99.185.200/cqqlk/rest/frame/base/attach/attachAction/getContent?isCommondto=true&attachGuid=6a45a8b4-48de-4474-a70f-798fc1710e45

示例范本:http://23.99.185.200/cqqlk/rest/frame/base/attach/attachAction/getContent?isCommondto=true&attachGuid=ce42dd19-3c9c-425c-9167-3fa291c36b8b

工商营业执照

材料类型:复印件

纸质材料原件份数:0

纸质材料规格:无规格要求

来源渠道:政府部门核发

来源渠道说明:市场监管局核发

材料必要性:是

材料形式:纸质

填报须知:市场监管局核发

受理标准:《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63号)

要求提供材料的依据 :《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63号)

备注:《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63号)

空白范本:无

示例范本:http://23.99.185.200/cqqlk/rest/frame/base/attach/attachAction/getContent?isCommondto=true&attachGuid=7a2a99c6-7829-4211-aad4-6ccf20c5240a

营业场所的建筑平面图、计算机和摄录像设备分布图

材料类型:原件

纸质材料原件份数:1

纸质材料规格:内容和形式符合相关要求

来源渠道:申请人自备

来源渠道说明:申请人提供

材料必要性:是

材料形式:纸质、电子

填报须知:申请人提供

受理标准:《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63号)

要求提供材料的依据 :《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63号)

备注:无

空白范本:无

示例范本:http://23.99.185.200/cqqlk/rest/frame/base/attach/attachAction/getContent?isCommondto=true&attachGuid=f6e4fcc0-ab83-4206-bfe4-b0b60fac8624

收费项目信息

名称

收费标准

收费依据

是否允许减免

收费减免情形

允许减免依据

收费性质

备注

办理环节

环节名称

具体信息

颁证

步骤:颁证与送达

环节名称:颁证

环节人:刘尚宇

联系电话:02371426056

办理期限:1.0

办理期限单位:工作日

送达方式:现场发放

颁发证件:营业性演出许可批复

备注:

审查

步骤:审查与决定

环节名称:审查

环节人:杨裕灿

联系电话:02371426918

审查标准:按照材料目录材料齐全

审查结果:按照材料目录材料齐全

办理期限:1.0

办理期限单位:工作日

备注:

申请

步骤:申请与受理

环节名称:申请

环节人:王建敏

联系电话:02371419682

审查标准:按照材料目录材料齐全

审查结果:按照材料目录材料齐全

办理期限:1.0

办理期限单位:工作日

备注:

常见问题解答

问题

解答

设立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距离学校的规定?

中学、小学校园周围200米范围内和居民住宅楼(院)内不得设立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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