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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38432241680XR/2024-00003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卫生 [ 体裁分类 ] 机构职能;领导简介、分工
[ 发布机构 ] 南川区卫生健康委
[ 成文日期 ] 2024-01-12 [ 发布日期 ] 2024-01-12

重庆市南川区卫生健康委员会机构职能


一、主要职责

(一)统筹规划全区卫生健康资源配置,负责卫生健康规划的编制和实施。制定并组织实施推进全区卫生健康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普惠化、便捷化和公共资源向基层延伸等政策措施。负责区级卫生健康领域综合执法,具体执法交由执法队伍承担,并以部门的名义统一执法。指导乡镇卫生健康领域的综合执法工作。

(二)协调推进全区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研究提出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重大政策、措施的建议。组织深化公立医院综合改革,推进管办分离,健全现代医院管理制度,制定并组织实施推动全区卫生健康公共服务提供主体多元化、提供方式多样化的政策措施,提出医疗服务和药品价格政策的建议。

(三)贯彻落实全区疾病预防控制规划、免疫规划以及严重危害人民健康的公共卫生问题的干预措施,根据国家检疫传染病和监测传染病目录开展相关工作。负责全区卫生应急工作,组织指导全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预防控制和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医疗卫生救援。

(四)贯彻落实应对人口老龄化政策措施,负责推进全区老年健康服务体系建设和医养结合工作。承担重庆市南川区老龄工作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五)落实国家和重庆市的药物政策和基本药物制度,开展药品使用监测、临床综合评价和短缺药品预警,执行国家基本药物目录。组织实施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评估,贯彻落实食品安全标准,实施食品安全企业地方标准事前备案,负责食源性疾病及与食品安全事故有关的流行病学调查。

(六)负责职责范围内的职业卫生、放射卫生、环境卫生、学校卫生、公共场所卫生、饮用水卫生等公共卫生的监督管理,负责传染病防治监督,健全全区卫生健康综合监督体系。负责卫生健康机构安全监督管理。根据《烟草控制框架公约》做好相关工作。

(七)贯彻落实全区医疗机构、医疗服务行业管理办法,建立医疗服务评价和监督管理体系。会同有关部门贯彻执行国家卫生健康专业技术人员资格标准。组织实施医疗服务规范和卫生健康专业技术人员执业规则、服务规范。

(八)负责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工作,开展人口监测预警,研究提出人口与家庭发展相关政策建议,落实计划生育政策。

(九)负责机关、所属事业单位和行业社会组织党建工作。推进卫生健康工作,推进基层医疗卫生、妇幼健康服务体系和全科医生队伍建设,推进卫生健康科技创新发展,承担健康扶贫工程相关工作。

(十)负责区级保健对象和高层次人才的医疗保健工作。负责在全区召开的重要会议、重大活动的卫生保障工作。承担区委、区政府指定的有关保健医疗方面的工作任务及相关事项。

(十一)拟订中医药中长期发展规划,并纳入全区卫生健康事业发展总体规划和战略目标。

(十二)代管重庆市南川区计划生育协会和重庆市南川区红十字会。

(十三)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四)职能转变。重庆市南川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应当牢固树立大卫生、大健康理念,推动实施健康中国战略重庆实践,以改革创新为动力,以促健康、转模式、强基层、重保障为着力点,把以治病为中心转变到以人民健康为中心,为人民群众提供全方位全周期健康服务。一是更加注重预防为主和健康促进,加强预防控制重大疾病工作,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健全健康服务体系。二是更加注重工作重心下移和资源下沉,推进卫生健康公共资源向基层延伸、向农村覆盖、向边远地区和生活困难群众倾斜。三是更加注重提高服务质量和水平,推进卫生健康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普惠化、便捷化。四是协调推进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加大公立医院改革力度,推进管办分离,推动卫生健康公共服务提供主体多元化、提供方式多样化。

二、领导分工

沈国亮(党委书记、主任):主持区卫生健康委党委、行政全面工作。负责审计工作。主管审计科。

  维(党委副书记):协助沈国亮同志处理日常事务及审计工作。负责系统党的建设、干部队伍、党风廉政、意识形态、宣传、统战、群团、人武双拥、离退休人员服务管理、系统创文、精神文明建设、机关党建、作风建设、信访稳定、安全生产、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等工作。完成委党委交办的其他工作。分管组织人事科、安全信访科、党群服务中心。

张小军(党委委员、区计生协会常务副会长):主持计生协会工作。负责人口监测预警、家庭发展、生育政策、计划生育特殊家庭奖扶等工作。完成委党委交办的其他工作。分管人口监测与家庭发展科。

陈妍丽(党委委员、区红十字会常务副会长):主持红十字会工作。负责卫生健康规划、政务公开、督查考核、机关日常运行、后勤管理等工作。完成委党委交办的其他工作。分管办公室。

  妮(副主任):负责系统财务、基本建设、基层设备配置、固定资产投资、招标采购、财政绩效项目评价、大型装备配置、卫生经济、医疗保险、财经统计、物价、招商引资、大健康、医养结合、健康养老、老龄服务、干部保健等工作。完成委党委交办的其他工作。分管财务科、老龄服务科、会计核算中心。

  浩(党委委员、区卫生健康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支队长):主持卫生健康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工作。负责行政审批、“放管服”改革、医疗机构设置规划、行政诉讼、法制建设、职业健康、食品安全等工作。完成委党委交办的其他工作。分管行政审批法制科。

韦纯强(党委委员、区纪委监委驻区卫生健康委纪检监察组组长):主持区纪委监委驻区卫生健康委纪检监察组工作。协助委党委做好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杨廷泽(党委委员、副主任):负责医政医管、中医管理、采供血、重大活动医疗保障、药物政策与基本药物制度、大型医疗设备使用管理、征兵招生体检、科技教育、医学考试、医学会、行风建设、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对口支援、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信息化建设、信息统计、卫生行业协会等工作。完成委党委交办的其他工作。分管医政科教与药政管理科、体制改革科、医学会、信息中心。

娄静梅(党委委员、副主任):负责卫生应急、急救体系建设、公共卫生、疾病预防控制、妇幼保健、基层卫生、健康促进、健康城市创建、健康中国南川行动、爱国卫生、环境保护,人事人才、人员编制、职称晋升、绩效工资管理等工作。完成委党委交办的其他工作。分管公共卫生科(卫生应急办公室)、组织人事科、爱卫中心。

彭显泽(一级调研员):协助陈妍丽同志工作。

张孝琼(一级调研员):协助娄静梅同志工作。

  伟(二级调研员):协助沈国亮同志工作。

韦会芬(四级调研员):主持系统工会工作,协助周妮同志工作。

杨如峰(四级调研员):协助杨廷泽同志工作。

三、内设科室

(一)办公室。负责机关日常运转,负责编制和实施卫生健康事业发展规划,承担委机关文稿起草、编发综合信息、政务公开、机要保密、督查考核、后勤服务等工作。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组织人事科。负责机关党建工作,指导所属事业单位和行业社会组织党建工作。贯彻落实人事人才政策。负责拟订全区卫生健康人才发展规划并指导实施。负责机关和所属单位的机构编制、人事管理、队伍建设等工作。负责组织各类专业技术人员专业技术职务考试和评价,开展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培养培训工作。

(三)财务科。负责所属单位基本建设、固定资产投资等项目的规划、实施以及监督管理工作。负责机关、医疗卫生单位事业费预决算和国有资产的监督管理。负责行业财务会计工作的培训和指导。负责协同相关部门监管医疗卫生服务、药品价格及事业性收费项目和标准。负责指导、监督卫生经费、奖励扶助经费及社会抚养费的管理使用。

(四)行政审批法制科。负责组织实施“放管服”改革工作,落实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任务。负责卫生健康领域的法治政府建设。负责宣传贯彻执行卫生健康综合性政策和标准。负责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工作。负责行政复议、行政应诉等法律事务工作。负责指导和监督卫生健康的执法工作。负责医疗机构设置规划。组织和督办重大医疗卫生违法案件查处工作。负责组织实施国家职业卫生、放射卫生相关政策、标准,开展重点职业病监测、专项调查、职业健康风险评估和职业人群健康管理工作,协调开展职业病防治工作。牵头开展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评估和交流。

(五)公共卫生科(卫生应急办公室)。负责卫生健康公共服务体系建设。负责拟订全区重大疾病防治规划、免疫规划和严重危害人民群众健康的公共卫生问题的干预措施并组织实施;负责完善重大疾病防控体系,防止和控制疾病发生和疫情蔓延。负责突发急性传染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准备、监测预警、应急处置和总结评估。收集上报法定报告传染病疫情信息、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信息。负责实施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对专业公共卫生机构及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实施绩效评估。负责指导并组织实施妇幼卫生服务政策、规划、技术标准及规范,承担妇幼卫生、出生缺陷防治、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管理技术服务工作。负责拟订公众健康教育、健康促进、科学普及的目标、规划并落实。负责村卫生室和乡村医生相关管理工作。负责承担基层卫生管理工作。承担重庆市南川区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办公室日常工作。

(六)体制改革科。负责研究提出全区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重大政策、措施的建议。督促落实重庆市南川区深化医药卫生体制综合改革试点领导小组会议议定事项,承担重庆市南川区深化医药卫生体制综合改革试点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承担组织推进全区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工作。承担基层卫生综合改革工作。

(七)医政科教与药政管理科。负责公立医院运行监管及评价工作。负责贯彻执行医疗机构及医务人员、医疗技术应用、医疗质量、医疗安全、医疗服务、采供血机构、护理管理等有关政策、规范、标准。负责医疗急救和重要会议、重大活动的医疗保障。负责卫生下乡和对口支援的组织协调工作。负责指导医院感染管理、药事、临床实验室管理等工作。负责参与药品、医疗器械临床试验管理,承担医疗机构医疗服务的管理工作。负责协调医疗投诉、纠纷的处置。负责指导重点学科建设,组织实施卫生健康科研项目,负责医学专业科目的继续教育,负责住院医师和专科医师规范化培训。组织实施国家药物政策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负责拟订并落实全区中医发展规划、科技教育专项规划,负责对传统中医药理论、医术、秘方、验方的整理、总结和推广,协调中医医疗服务体系建设工作。负责对外合作与交流工作。负责征兵、招生体检的组织工作。指导卫生行业协会工作。负责卫生健康系统健康扶贫工作。

(八)老龄服务科。负责组织实施国家应对老龄化的政策措施。负责执行医养结合的政策、地方标准和规范,建立和完善老年健康服务体系。负责中央、市级领导和重要外宾来南期间医疗保障工作。负责区级保健对象的医疗保健管理工作。负责卫生健康系统脱贫攻坚工作。

(九)人口监测与家庭发展科。负责全区人口监测预警工作并提出人口与家庭发展相关政策建议。组织实施并执行生育政策。执行计划生育特殊家庭扶助制度,落实计划生育家庭各种奖励、扶助制度和优先优惠政策的工作。

(十)审计科。负责拟订全区卫生健康系统内部审计工作规定和制度,指导、监督和实施系统内部审计工作。组织实施所属单位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负责组织重大项目内部审计。负责组织指导所属单位开展专项审计工作。

(十一)安全信访维稳科。负责安全监督管理工作,组织、指导、协调有关部门处置卫生健康系统突发安全稳定事件。负责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平安建设)、信访维稳等工作。负责办理来信来访、网络舆情、公开电话、网上投诉、卫生健康热线等工作。

四、下属事业单位

(一)下设乡镇卫生院31个,3个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具体设置如下:

1、重庆市南川区三泉镇卫生院

2、重庆市南川区南平中心卫生院

3、重庆市南川区神童镇卫生院

4、重庆市南川区石莲镇卫生院

5、重庆市南川区大观中心卫生院

6、重庆市南川区白沙镇卫生院

7、重庆市南川区兴隆镇卫生院

8、重庆市南川区太平场镇卫生院

9、重庆市南川区乾丰镇卫生院

10、重庆市南川区木凉镇卫生院

11、重庆市南川区黎香湖镇卫生院

12、重庆市南川区河图镇卫生院

13、重庆市南川区水江中心卫生院

14、重庆市南川区石墙镇卫生院

15、重庆市南川区骑龙镇卫生院

16、重庆市南川区楠竹山镇卫生院

17、重庆市南川区中桥乡卫生院

18、重庆市南川区山王坪镇卫生院

19、重庆市南川区鸣玉镇卫生院

20、重庆市南川区峰岩乡卫生院

21、重庆市南川区冷水关镇卫生院

22、重庆市南川区民主镇卫生院

23、重庆市南川区石溪镇卫生院

24、重庆市南川区福寿镇卫生院

25、重庆市南川区大有中心卫生院

26、重庆市南川区合溪镇卫生院

27、重庆市南川区庆元镇卫生院

28、重庆市南川区古花镇卫生院

29、重庆市南川区小河中心卫生院

30、重庆市南川区头渡镇卫生院

31、重庆市南川区德隆镇卫生院

32、重庆市南川区东城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33、重庆市南川区南城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34、重庆市南川区西城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二)乡镇卫生院和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主要职责:

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主要提供预防、保健、健康教育、疾病管理,为居民建立健康档案,常见病、多发病的诊疗以及部分疾病的康复、护理,接收医院转诊患者,向医院转诊超出自身服务能力的患者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

、联系我们

办公地址:重庆市南川区南城街道南园路18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30,下午14:30-18:00(法定节假日除外)

联系方式:023-71422169(机关办公联系电话)

               023-71429110(机关办公传真)

              023-71428332(信访联系电话)

办公地址:南川区西城街道凤江南路3号商务中心左副楼一楼卫健委窗口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政务服务大厅卫生健康委窗口:023-714264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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