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重庆市南川区卫生健康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是以区卫生健康委的名义,统一行使卫生健康领域的行政处罚权及与之相关的行政检查、行政强制权等执法职能。承担全区卫生健康综合行政执法的组织协调。参与有关专项执法、交叉执法。贯彻落实卫生健康综合行政执法工作制度、执法标准规范;承担医疗机构、采供血机构和医师执业、计划生育、母婴保健等医疗卫生领域的执法职能;承担公共场所卫生、饮用水卫生、学校卫生等公共卫生领域的执法职能;承担传染病防治、消毒产品、餐饮具集中消毒等传染病防治领域的执法职能;承担职业卫生、煤矿职业安全健康、放射卫生等职业健康领域的执法职能;承担卫生健康综合行政执法体系和信息化建设任务;监督、指导乡镇(街道)卫生健康综合行政执法工作;承担卫生健康综合行政执法有关的应急工作;完成区委、区政府和区卫生健康委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机构设置
共有机构数1个。支队内设综合科、法制科、医疗卫生执法大队、公共卫生执法一大队、公共卫生执法二大队、传染病防治执法大队、职业健康执法大队7个职能科室(大队)。
二、单位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总体情况。
2023年度收入总计619.17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41.83万元,下降6.3%,主要原因是调出2人,人员经费减少,在职人员公积金缴存减少。支出总计619.17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41.83万元,下降6.3%,主要原因是调出2人,人员支出减少,在职人员公积金缴存减少,住房保障支出减少。
2.收入情况。
2023年度收入合计619.17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41.75万元,下降6.3%,主要原因是调出2人,人员经费减少,在职人员公积金缴存减少。其中:财政拨款收入603.17万元,占总收入的97.4%;其他收入16万元,占总收入2.6%。
3.支出情况。
2023年度支出合计619.17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41.83万元,下降6.3%,主要原因是调出2人,人员支出减少,在职人员公积金缴存减少,住房保障支出减少。其中:基本支出537.17万元,占总支出的86.8%;项目支出82万元,占总支出的13.2%。
4.结转结余情况。
2023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无增减。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总计603.17万元,与上年相比,财政拨款收入减少45.83万元,下降7.1%,主要原因是调出2人,人员经费减少,在职人员公积金缴存减少。财政拨款支出总计减少45.83万元,下降7.1%。与上年相比,主要原因是调出2人,人员支出减少,在职人员公积金缴存减少,住房保障支出减少。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收入情况。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603.17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45.75万元,下降7.1%。主要原因是调出2人,人员经费减少,在职人员公积金缴存减少。较年初预算数减少3.14万元,下降0.5%。主要原因是2023年中途退休1人,人员减少,相关经费减少。此外,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万元。
2.支出情况。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603.17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45.83万元,下降7.1%。主要原因是调出2人,人员支出减少,在职人员公积金缴存减少,住房保障支出减少。较年初预算数减少3.14万元,下降0.5%。主要原因是2023年中途退休1人,人员减少,相关经费减少。
3.结转结余情况。2023年度年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无增减。
4.比较情况。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89.60万元,占14.9%,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5.52万元,增长21.0%,主要原因是2023年保险政策变更,保险费增加。
(2)卫生健康支出495.41万元,占82.1%,较年初预算数减少2.59万元,下降0.5%,主要原因是2023年中途退休1人,卫生健康支出减少。
(3)住房保障支出18.17万元,占3.0%,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6.06万元,下降46.9%,主要原因是2023年度在职人员公积金缴存减少,住房保障支出减少。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537.17万元。其中:人员经费435.73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4.93万元,下降3.3%,主要原因是调出2人,人员支出减少,在职人员公积金缴存减少,住房保障支出减少。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公用经费101.44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6.61万元,下降14.1%,主要原因是调出2人,人员经费减少,且从公用支出中支付的残保金及未休年休假报酬均纳入人员经费。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3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3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三公”经费支出总计8.22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减少0.98万元,下降10.7%,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按照只减不增的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全年实际支出较年初预算有所下降。较上年支出数增加2.17万元,增长35.9%,主要原因是受疫情影响,2022年公务车运行和接待都较少,2023年恢复正常,各项工作正常开展,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提高。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本单位2023年度未发生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
本单位2023年度未发生公务车购置费支出。
公务车运行维护费7.65万元,主要用于用于执法检查、市内因公出行等工作所需车辆的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0.95万元,下降11.1%,主要原因是本年较多使用电瓶巡逻车,公务车运行维护费减少。较上年支出数增加1.69万元,增长28.4%,主要原因是受疫情情况,2022年公务车运行维护费较少,2023年恢复正常,业务工作正常开展,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提高。
公务接待费0.57万元,主要用于接待上级相关部门检查、调研等所发生的支出。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0.03万元,下降5.0%,主要原因是强化公务接待支出管理,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公务接待费有所下降。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48万元,增长533.3%,主要原因是2022受疫情影响,公务接待开展较少,2023年各项工作正常开展,公务接待费提高。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23年度本单位公务车保有量为2辆;国内公务接待5批次60人。2023年本单位人均接待费95.53元,车均维护费3.82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会议费和培训费情况说明
本年度会议费支出0.75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0.05万元,下降6.3%,主要原因是严格管理会议费支出,会议费有所下降。本年度培训费支出5.03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0.86万元,增长20.6%,主要原因是2022年受疫情影响,培训频次有所减少,培训费降低,2023年培训正常开展,培训费提高。
(二)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2023年度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01.44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开支办公费、水电费、邮电费、公务车运行维护费等。机关运行经费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6.61万元,下降14.1%,主要原因2023年度残保金以及未休年休假报酬均纳入人员经费,机关运行经费减少。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本单位共有车辆2辆,其中:应急保障用车2辆。
(四)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23年度我单位未发生政府采购事项,无相关经费支出。
五、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支队对单位的2个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均以填报自评表形式开展自评2项,涉及资金66万元。
(二)绩效自评结果
1.绩效目标自评表。
见附表10-1、10-2
2.关于绩效自评结果的说明。
本单位2个项目资金使用率100%,绩效项目自评得分为100分,绩效目标完成率100%。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 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反映在本项内。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所得税、提取专用基金、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等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 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 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七、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023-714316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