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重庆市南川区妇幼保健院,属正科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其主要职责:负责全区妇幼健康业务指导、公共卫生项目管理及人员培训、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指导及开展与妇女儿童健康密切相关的基本医疗与公共卫生服务。
(二)单位构成
医院设置:行政后勤、基层保健、临床医技、孕产保健部、妇女与计划生育服务部、儿童保健部。其中行政后勤科室包括行政办公室、组织人事科、财务科、医务科、医保办、护理部(院感办)、信息科、总务科、保卫科等职能科室;孕产保健部下设产科住院部、产科门诊、孕妇学校、孕优婚检室等;妇女与计划生育服务部下设妇科住院部、妇科门诊、乳腺门诊、青春期保健门诊、更年期保健门诊、中医科门诊、人流室、两癌筛查办等;儿童保健部下设儿科住院部、新生儿科、儿科门诊、儿童保健科、预防接种门诊等。
二、单位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
2024年年初预算数12816.9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4989.81万元,事业收入7816.1万元,其他收入11.08万元。收入比2023年增加649.28万元,主要是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增加2629.7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减少26.6万元,事业收入减少1964.9万元,其他收入增加11.08万元。
(二)支出预算
2024年年初预算数12816.98万元,其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预算3081.96万元,卫生健康支出预算9651.22万元,住房保障支出预算83.8万元。支出预算比2023年增加649.28 万元,主要是基本支出预算减少38.37万元,项目支出预算增加687.65万元。
三、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4989.81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989.81万元,比2023年增加2629.7 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885.44万元,比2023年减少38.37万元,主要原因是定额公用经费标准减低,主要用于保障在职人员工资福利及社会保险缴费,离休人员离休费,退休人员补助等,保障单位正常运转的各项商品服务支出;项目支出3104.37万元,比2023年增加2668.07万元,主要原因是托育中心项目建设经费增加,主要用于托育中心项目建设费用。
2024年无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和预算的安排支出,比2023年减少26.6万元。
四、“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本单位无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我单位不在机关运行经费统计范围之内。
(二)政府采购情况。本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463.49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263.49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200万元;其中事业收入政府采购463.49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263.49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200万元。
(三)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24年项目支出均实行了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3104.37万元。
(四)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单位共有车辆3辆。2024年预算安排购置车辆1辆,其中业务用车1辆。
六、专业性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本单位为开展医疗业务活动以及辅助活动而取得的医疗收入、药品收入、疫苗收入等。
(三)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四)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五)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六)“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单位预算公开联系人:苏建 联系方式:023-714238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