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 1150038432241680XR/2024-00151 | [ 发文字号 ] | |
[ 主题分类 ] | 卫生 | [ 体裁分类 ] | 其他 |
[ 发布机构 ] | 南川区卫生健康委 | ||
[ 成文日期 ] | 2024-08-09 | [ 发布日期 ] | 2024-08-09 |
重庆市南川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重庆市南川区医疗机构设置规划(2023—2027年)征求意见稿》 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
为加快全区卫生健康事业高质量发展,进一步满足全区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医疗健康需求,区卫生健康委起草了《重庆市南川区医疗机构设置规划(2023—2027年)征求意见稿》。现公开征求意见和建议,诚挚邀请社会各界人士积极建言献策,从即日起至2024年8月12日前,通过电子邮件将意见建议发送至:629817790@qq.com,我委将对征集的建议及时进行整理,进一步修改完善。
附件:重庆市南川区医疗机构设置规划(2023—2027年)征求意见稿
重庆市南川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4年8月9日
附件
重庆市南川区医疗机构设置规划
(2023—2027年)
征求意见稿
为加快全区卫生健康事业高质量发展,积极助力乡村振兴战略,有效配置医疗卫生资源,完善医疗服务体系,全面提高医疗卫生综合服务能力,进一步满足全区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医疗健康需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疗机构设置规划指导原则(2021—2025年)》《重庆市卫生健康发展“十四五”规划》《重庆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十四五”规划(2021—2025年)》《重庆市医疗机构设置规划(2023—2027年)》《南川区卫生健康发展“十四五”规划(2021-2025)》和《南川区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十四五”规划(2021-2025)》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规划。
一、规划背景
(一)基本现状。
截至2022年末,全区常住人口57.23万人,其中,60岁及以上人口占21.10%,城镇化率62.2%。(2022年重庆市南川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全区人口平均期望寿命78.94岁,孕产妇死亡率9.82 /10 万,婴儿死亡率3.28 ‰(南川统计年鉴2023)。
全区现有医疗卫生机构470个,其中,医院21个(按经济类型分,公立医院6个、民营医院15个;按医院等级分,三级医院2个、二级医院4个、一级医院15个;按机构类型分,综合医院12个、中医类医院4个、专科医院4个),妇幼保健院1个,基层医疗卫生机构314个。每千人口医疗卫生机构编制床位数7.24张,每千人口执业(助理)医师2.94人,(电子化注册系统)每千人口注册护士3.84人。2022年末全区医疗卫生机构数、编制床位数分布见表1。
表1 2022年末全区医疗卫生机构与编制床位数分布现状
指标 |
机构数(个) |
编制床位数(张) | ||||
全区 |
街道 |
乡镇 |
全区 |
街道 |
乡镇 | |
总计 |
470 |
186 |
280 |
3844 |
2761 |
1093 |
医院 |
21 |
17 |
4 |
2646 |
2476 |
170 |
按经济类型分 | ||||||
公立医院 |
6 |
5 |
1 |
1268 |
1218 |
50 |
民营医院 |
15 |
12 |
3 |
1378 |
1258 |
120 |
按医院等级分 | ||||||
三级 |
1 |
1 |
0 |
800 |
800 |
0 |
二级 |
5 |
5 |
0 |
1037 |
1037 |
0 |
一级 |
15 |
11 |
4 |
809 |
639 |
170 |
按机构类型分 | ||||||
综合医院 |
12 |
10 |
2 |
1943 |
1843 |
100 |
中医医院 |
4 |
4 |
2 |
390 |
320 |
70 |
专科医院 |
4 |
4 |
0 |
220 |
220 |
0 |
基层医疗卫生机构 |
314 |
63 |
251 |
1198 |
285 |
913 |
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及分中心 |
9 |
9 |
0 |
285 |
285 |
0 |
卫生院及分院 |
34 |
0 |
34 |
913 |
0 |
913 |
村卫生室 |
271 |
54 |
217 |
0 |
0 |
0 |
专业公共卫生机构 |
2 |
2 |
0 |
93 |
93 |
0 |
妇幼保健院 |
1 |
1 |
0 |
93 |
93 |
0 |
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
1 |
1 |
0 |
0 |
0 |
0 |
其他卫生机构(诊所及医务室) |
133 |
108 |
25 |
0 |
0 |
0 |
注:数据来源于医疗机构电子化注册系统。
(二)主要问题。
虽然我区医疗卫生资源配置日益完善,但与全区卫生健康事业发展和群众健康需求还有许多差距
1. 区域医疗卫生资源配置不均衡。全区二级以上医院和80%的民营医疗机构主要集中在城区,除中心卫生院外、德隆、骑龙、石莲、古花等边远乡镇相对薄弱。民营医疗机构未形成差异化、专科化的发展趋势,同质化竞争严重,整体医疗水平不高。医疗服务体系还不完善,科学有序的就医格局还有待形成。
2.专科医疗卫生资源供给不足。二级以上医院精细化管理不够,学科建设能力相对薄弱,特别是在急危重症、疑难病例的救治方面有待提升。精神卫生、传染病、职业健康、康复医疗等专科服务能力建设存在短板,妇女、儿童、老年人等重点人群健康资源供给不足。科研教学方面与市级相比差距较大,特别是在亚专科建设方面还有很大的提升空间。
3.基层医疗卫生资源配置亟待优化。我区地广人稀,面临出生率持续下降和老龄化逐年加重双重挑战,随着城镇化建设的推进,大量农村人口向城镇迁徙,30%行政村常住人口已不足800人。部分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就诊人数骤减,引留人才难,乡村医生年龄偏大、业务水平不高问题较突出,基层人才队伍稳定亟待加强。
二、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落实市委六届二次、三次全会精神,以人民健康为中心,以高质量发展为主题,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推动优质医疗资源扩容和区域均衡布局,加快完善分级诊疗体系,提升重大疫情救治能力,保障群众健康权益。
(二)基本原则。
1.需求导向,公平可及。坚持以人民群众就医需求为导向,按照公平可及、普惠共享的原则,合理确定医疗卫生机构数量和规模,优化医疗卫生资源布局,满足人民群众多层次、多样化的医疗服务需求。
2.统筹协调,均衡布局。充分考虑城乡发展差异性,推进优质医疗资源有效扩容和均衡布局,逐步缩小城乡、区域间差异,推动区域均衡协调发展。
3.提升能力,优质发展。坚持以人民健康为中心,围绕新时期卫生与健康工作方针,以中心卫生院和区级公立医院建设为重点,以临床专科能力建设为抓手,实现医疗机构高质量发展,满足人民群众多层次、多样化的医疗服务需求。
4.中西并重,协同发展。遵循新时期卫生与健康工作方针,中西医并重,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保障中医、中西医结合医疗机构的合理布局和资源配置,充分发挥中医防病治病的独特优势和作用。
5.政府主导,多元办医。强化政府办医责任,坚持公立医疗机构的公益性质和主导地位。鼓励引导社会力量在医疗资源短缺领域举办医疗机构,加强社会办医疗机构监管,推动社会办医高质量发展。
(三)主要目标。
2023—2027年,以提高人民健康水平为导向,以居民的实际医疗卫生服务需求为依据,通过科学规划、合理布局对现有的医疗资源优化调整,使南川区医疗资源有序发展。建成区级医院为骨干,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为基础,公立医院为主体、社会办医为补充,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与健康需求相匹配,体系完整、分工明确、功能互补、密切协作的整合型医疗卫生服务体系。重庆市南川区医疗机构设置规划(2023—2027年)主要发展指标见表2。
表2重庆市南川区医疗机构设置规划(2023—2027年)主要发展指标
主要指标 |
2022年 实际值 |
2025年 目标值 |
2027年 目标值 |
指标 性质 |
每千人口医疗卫生机构编制床位数(张) |
7.24 |
7.33 |
8.0 |
预期性 |
其中:公立医院编制床位数(张) |
2.96 |
4 |
4 |
预期性 |
公立中医类医院编制床位数(张) |
0.65 |
0.85 |
0.85 |
预期性 |
精神科床位数(张) |
0.28 |
0.5 |
0.6 |
预期性 |
康复床位数(张) |
0.29 |
0.42 |
0.45 |
预期性 |
重症床位数(张) |
0.04 |
0.06 |
0.07 |
预期性 |
每千人口执业(助理)医师数(人) |
2.94 |
3.6 |
3.6 |
约束性 |
每千人口中医类别执业(助理)医师数(人) |
0.66 |
0.72 |
0.75 |
约束性 |
每10万人口精神科执业(助理)医师数(人) |
3.8 |
6.0 |
6.1 |
约束性 |
每10万人口康复医学科执业(助理)医师数(人) |
6.0 |
8.0 |
8.5 |
约束性 |
每千名儿童儿科执业(助理)医师数(人) |
0.65 |
0.87 |
1.0 |
约束性 |
每千人口注册护士数(人) |
3.84 |
4.7 |
4.7 |
约束性 |
每百张床位临床药师数(人) |
0.77 |
0.97 |
1.0 |
预期性 |
床人(卫生人员)比 |
1:1.49 |
1:1.60 |
1:1.62 |
预期性 |
二级以上综合性医院、中医医院设置老年医学科的比例(%) |
16.7 |
75 |
100 |
预期性 |
区办综合医院适宜床位(张) |
---- |
1000—1500 |
1000—1500 |
约束性 |
注:1.医院床位含同级妇幼保健院和专科疾病防治院(所)床位。
三、机构设置
(一)综合医院。
1.机构设置。
2023—2027年间,原则上不再新设置独立综合医院,设置区级综合医院1家:区人民医院;设置民营综合医院9家:重庆宏仁一医院、重庆南川宏仁医院、重庆南川瑞康宏仁医院、重庆南川城中医院、重庆南川广兴医院、南川普济医院、重庆南川宏康医院、重庆市南川区红十字会博爱医院、重庆南川佛山医院。充分考虑医疗机构基础水平、功能任务、专科设置、运营状况和病源结构等,提高医疗资源利用效率,加强区人民医院临床专科和管理能力建设,继续强化六大诊疗中心及五大远程中心建设,继续加强区域医学重点学科、市级临床重点(特色)专科的申报及建设。发展强化区人民医院公共卫生服务职能,提高区域内医共体单位管理能力、医疗技术水平和服务能力,建立完善分级诊疗和双向转诊模式,提高医疗资源利用效率。鼓励支持民营综合医院向康复、护理、安宁疗护、医养专业领域转型发展。
2.功能定位。
区人民医院主要提供疾病诊治,特别是急危重症和疑难病症的诊疗,并辐射武隆、万盛等市内周边区县及黔北桐梓、道真、正安等地区约 100 万人口。承担医疗队伍高层次人才培养及基层卫生人才培养任务、适宜技术推广应用等工作,承担法定和政府指定的公共卫生服务、突发事件医疗处置和紧急医疗救援、支援基层等任务,是区政府面向辖区内城乡居民提供基本医疗卫生服务的重要载体。
其他社会办综合医院作为公立医院补充,承担医疗服务,进一步完善社会办医退出机制。
(二)中医类医院。
1. 机构设置。
2023—2027年间,原则上不再新设置独立中医医院,设置区级公立中医医院1家:区中医医院;设置民营中医医院4家:重庆南川金佛山中医医院、重庆南川长远中医医院、重庆仁博中医医院、重庆南川鸿恩中医医院。积极整合资源,加强区中医医院临床专科和管理能力建设,推动区中医医院创建“三级甲等中医医院”,建成以中医医院为龙头、综合医院中医科和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中医馆为主体、村卫生室为网底的覆盖城乡的三级中医药服务体系。
2.功能定位。
区中医医院主要提供以中医药为主,中西医结合的疾病诊治服务。承担区域中医药文化推广工作,提升市民中医药文化素养,推动建立中西医结合医疗模式和中西医会诊制度,将中医纳入多学科会诊体系。推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承担基层中医业务指导、人才培养、继续教育工作。筑牢基层中医药服务阵地,指导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设置中医馆、推广中医康复适宜技术。承担法定和政府指定的公共卫生服务、突发事件医疗处置和紧急救援等任务。
其他社会办中医医院作为公立中医医院补充,承担医疗服务,进一步完善社会办医退出机制。
(三)专科医院。
1.机构设置。
2023—2027年间,设置区结核病防治所、区皮肤病防治院、龙济康复医院、重庆南川爱尔眼科医院。鼓励有条件的医疗机构建设肿瘤、康复、传染病等分院区,建立健全功能完善、结构合理、特色突出的专科医疗服务体系,满足人民群众的专科医疗服务需求。
2.功能定位。
区结核病防治所为控制全区结核病提供防治保障,负责结核病防治监测与咨询,结核病研究与技术指导,承担全区结核病防治专业技术人员培训,承担区域中心覆盖区县特殊人群结核病主动筛查工作,承担结核病疫情处置工作,承担耐药检测和耐药患者医疗救治工作,承担普通传染性肺结核患者住院隔离治疗工作。
区皮肤病防治院承担区域性麻风病防治治疗服务,负责对渝东11个区县的麻风病诊断、治疗和实验室检查工作。提供麻风病检测防治与咨询服务;开展疫源地监测、家属追踪、密切接触者的线索调查、数据统计分析、病人信息采集上报工作;为重症病人提供转运服务;为住院死亡病人提供丧葬安排;为麻风病现症住院病人提供休养与康复指导;提供各类皮肤科疾病进行诊断治疗服务。
区级和社会办专科医院应在区域范围内相应专科诊疗技术水平上处于领先,在特色专科医疗服务等方面形成技术优势。
(四)妇幼保健院。
1.机构设置。
2023—2027年间,设置公立妇幼保健机构1家:区妇幼保健院。到2027年,区妇幼保健院达到三级妇幼保健院标准。
2.功能定位。
区妇幼保健院承担区域内妇幼健康业务指导,公共卫生项目管理及人员培训等工作。以孕产保健、妇女保健、儿童保健和生殖保健为中心,提供妇女儿童常见病诊治、母婴保健技术服务、新生儿疾病筛查、预防接种等妇幼健康服务,加强保健与临床融合,并负责辖区妇幼健康工作业务管理。
(五)基层医疗卫生机构。
2023—2027年间,每个建制街道设置1个政府举办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设置东城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西城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南城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在人口较多、服务半径较大、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难以覆盖的社区,可适当设置社区卫生服务站。
每个乡镇设置1个政府举办的乡镇卫生院,其中常住人口万人以上乡镇均达甲级标准,建设水江、大观2个县域医疗卫生次中心。优化行政村卫生室设置,原则上每个行政村设置1个标准化的村卫生室。人口低于800人或服务半径较小的行政村可与相邻行政村联合设置标准化村卫生室,人口在2500人以上或服务半径较大的行政村可适当增设行政村卫生室分室,人口较少或交通半径较大的地区可通过巡诊、派驻等方式,解决群众看病就医问题,从机构全覆盖逐步转向服务全覆盖。
2.功能定位
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主要承担预防保健、健康教育等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和常见病、多发病的诊疗、护理、康复等医疗卫生服务。
(六)社会办医疗机构
1.机构设置
拓展社会办医空间,社会办医区域总量和空间不作规划限制。鼓励信誉良好、管理先进的医疗集团举办高质量、高水平的医疗机构,鼓励举办二级以上专科医院、中西医结合医院,形成差异化发展。新设社会办医疗机构应符合国家和我市医疗机构管理的相关标准和要求。拟设社会办医疗机构为独立法人单位的,应当办理工商、民政等相关部门登记手续,独立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2.功能定位
社会办医疗机构是医疗卫生服务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有利于增加医疗卫生服务资源,扩大服务供给,是满足人民群众多层次、多元服务需求的有效途径。支持社会办医高质量发展,不断提高医疗服务质量,形成与公立医疗机构优势互补、相互促进、共同发展的良好格局。
四、床位设置和人员配备
(一)床位设置。
到2027年,全区每千人口医疗卫生机构床位数达到8张。每千人口公立医院编制床位数达到4张,每千人口中医类医院编制床位不低于0.85张。
按照公立医院床位数的15%设置公立专科医院床位(含妇幼保健院)。床位增量主要向精神卫生、康复、传染病、肿瘤、重症等领 域倾斜。到2025年,全区每千人口精神科床位数达到0.6张、康复床位数达到0.45张。重症医学科床位数按医院级别配备,三级医院、二级医院重症医学科床位数按全院总床位数的4%~5%、3%~4%的比例进行配备。
优化城乡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床位配备,提高床位利用效率。到2027年,每千人口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床位数不低于1.7张。(《重庆市医疗机构设置规划(2023—2027年)》)为人民医院(精神卫生中心)预留床位700张,区中医医院四期康复托老中心预留康养床位400张,区妇幼保健院预留床位100张。
(二)人员配备。
加快人才引进,提高医生和护士配置水平,增加短缺人才供给。到2027年,每千人口执业(助理)医师数达到3.6人、注册护士数达到4.7人。按照床人(卫生人员)比、医护比、床护比、床医(执业(助理)医师)比分别不低于1∶1.62、1∶1.3、1∶0.58、1∶0.45的标准,科学合理配置人力资源每万人口全科医生数达到4人,每10万人口精神科执业(助理)医师数达到6.1人、康复医师数达到8.5人。每千名儿童儿科执业(助理)医师数和每百张床位临床药师数达到1人。(《重庆市医疗机构设置规划(2023—2027年)》)
五、重点任务
(一)提升区人民医院辐射能力
开展高质量发展提速行动,紧紧围绕同城化区域优质医疗中心目标。巩固提升区人民医院三级综合医院医疗服务能力,建设精准医学中心,强化六大诊疗中心建设,促进优势学科建设,补齐弱势学科发展短板。提质增量学科建设和科研能力,做优做强骨外科、呼吸内科、消化内科、妇产科、儿科、精神科等优势学科,形成专科特色突出、品牌优势明显的名科。开展高新技术。实现 PET-CT、3D 打印技术、全息影像技术和机器人康复、诊断、手术的应用。心脏大血管外科手术取得突破,开展 ECMO 等重症支持技术,开展生物靶向治疗等精准治疗,实现“大病不出区”的目标。按照县乡一体化、乡村一体化的原则,抓好紧密型区县域医共体建设,探索组建“1+2+N”区县域医共体模式,强化防治结合和上下联动,提高区域内医共体单位管理能力、医疗技术水平和服务能力,建立完善分级诊疗和双向转诊模式,基本形成“基层首诊、双向转诊、急慢分治、上下联动”的分级诊疗新格局。
(二)加快推进区中医医院等级创建
加强区中医医院建设,完成三期感染性疾病综合楼和三甲提标扩能项目建设,编制床位增加至900张(其中康养床位400张)。健全中医药服务体系,区中医医院完成三甲中医医院创建,加快推进中医药创新驱动发展。加强“两专科、一中心”建设,到2027年,建成精品中医馆3~5个、市级名老中医药专家传承工作室2~3个、区级名中医工作室5~10个。发挥中医药临床疗护特色优势,努力发展中医妇科、骨伤、肛肠、皮肤、针灸、肿瘤、神志病等中医优势专科专病。鼓励区中医医院开办互联网医院,打造区域性医养中心。支持有条件的综合医院、专科医院和妇幼保健机构设置中医科室。原则上,综合医院按照总床位5%的标准设置中医床位。100%的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设置中医馆,至少10%的社区卫生服务站和村卫生室设置“中医阁”(医政科核实完善)。
(三)健全妇幼保健服务体系
推进区妇幼保健院规范化建设,健全妇幼保健服务体系,2027年前区妇幼保健院力建成三级妇幼保健院,编制床位增加至300张。加快推进托育中心和优生优育指导中心建设,打造计划生育服务市级重点专科和更年期保健特色门诊,不断强化特色专科优势。夯实基层儿童保健服务网络,加强儿童保健门诊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实现每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乡镇卫生院均能提供规范的儿童基本医疗和保健服务。
(四)提升重大传染病医疗救治能力
提升区人民医院传染病救治能力,完善感染性疾病科和相对独立的传染病病区规范化建设。同时对全区二级以上医院开展传染病救治能力提升建设。加强中医医院感染性疾病科、呼吸科、急诊科、重症医学科等相关科室基础设施条件建设。力争区中医医院纳入全市传染病防治定点医疗机构。县域医疗卫生次中心设立标准化的发热门诊,一般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建立发热诊室(哨点)。
(六)加强精神专科资源配置
加强区级综合医院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精神(心理)科(门诊)建设,到2027年,二级以上公立医院、重庆宏仁一医院和甲级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设置率达100%。
(七)完善康复医学服务体系
加强区人民医院康复科建设,积极推进临床——康复一体化建设,完善多学科诊疗模式,重点加强康复早期介入、疑难危重症患者康复医疗服务能力,开展早期床旁康复。加强康复医疗人才培养,建立数量合理、素质优良的康复医疗专业队伍。实施中医药康复服务能力提升工程,积极创建市级中医康复示范中心。加强区中医医院康复(医学)科建设,二级中医医院康复(医学)科设置比例达到85%,三级达70%。鼓励发展中医康复医联体,探索有利于发挥中医药特色优势的康复服务模式。促进中医药与中华传统体育、现代康复技术融合发展。
(八)加快老年健康服务体系建设
推动综合医院老年医学科和老年病医院从以疾病为中心的单病种医疗模式向以患者为中心的多病共治模式转变。建立比较完善的老年医疗服务体系和医养结合服务体系,老年健康服务能力大幅提升,老年人多层次、多元化的健康服务需求基本得到满足。推进老年医院、老年护理院(中心)建设。推动二级以上综合医院开设老年医学科、康复医学科或治未病科。推动二级以上以综合医疗机构开设安宁疗护床位,鼓励有条件的二级以上医疗机构设立安宁疗护科或病区,支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开展安宁疗护服务。支持引导部分社会办医院转型为老年医院、康复医院、护理院、安宁疗护等接续性医疗机构,设置老年医疗护理床位,为社区居家老年人开展家庭病床、巡诊等延伸医疗服务。到2027年,采取独立或依托医疗机构,建立老年医院1个,护理院(中心)1个、社区医养中心2~3个,二级及以上综合医院设置老年医学科实现全覆盖。
(九)夯实基层医疗卫生服务网底
开展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能力建设,提升建设标准和设备配置标准。服务人口超过1万人的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达国家服务能力标准(包括基本标准和推荐标准)的达到100%以上,其中达到推荐标准(甲级)的机构达30%以上;服务人口不足1万人或机构人员少于10人的,对照标准持续提升服务能力,达到国家服务能力合格标准。东城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建成社区医院,水江中心卫生院、大观中心卫生院建成重庆市区县域医疗卫生次中心。对于临近乡镇卫生院、人口较少等不适宜单设卫生室的行政村,通过乡镇卫生院定期巡诊、派驻以及邻(联)村延伸服务等方式,保障基本医疗卫生服务供给。提高医疗资源利用效率。健全以区级医院为龙头、乡镇卫生院为枢纽、村卫生室为基础的农村医疗卫生服务体系,推进区域内医疗卫生服务一体化。
(十)推动社会办医高质量发展
推动社会办医高水平、规模化、差异化发展。优先支持社会力量在精神卫生、中西医结合、肿瘤、心血管、儿科等我区医疗资源不足领域举办专科医疗机构。严格血液透析机构准入,避免无序竞争、资源浪费。诊所设置实行备案制管理。鼓励符合条件的全科或专科医师,开办全科诊所或专科诊所。加强社会办医的执业监管和质量控制,提高医疗服务同质化水平。支持社会办医疗机构与区域内公立医疗卫生机构建立协作关系,加强医疗卫生服务协同。
(十一)规范互联网医院建设发展
推进区级医疗机构开展互联网医疗服务,线上、线下结合分流患者,到2027年至少建成2家具有一定品牌美誉度、服务优质、群众认可的“互联网医院”。加强互联网医院规范化管理,完善互联网医院监管制度。利用新兴信息技术拓展医疗服务空间和内容,推广“互联网+”健康咨询、诊疗、护理、药学、康复、营养、心理疏导等服务,提升患者就医体验。
六、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
坚持规划引领,推动建立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与健康需求相匹配,体系完整、分工明确、功能互补、密切协作的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和分级诊疗就医格局。区卫生健康委牵头组织实施,区级各有关部门积极配合,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及时协调解决卫生健康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协同一致推进落实本规划各项任务。
(二)加强部门协同
区卫生健康委负责加强统筹协调,会同区发改、财政、编办、人力社保、医保等有关部门,健全投入机制,协同推进医疗机构设置、医药资源配置、人事薪酬改革、医保支付方式改革、医疗服务价格调整等,重点向公共卫生能力提升、医疗资源均衡布局、临床研究和科技创新、学科建设等方面倾斜,加快公共卫生、精神、康复等紧缺人才培养,优化人才发展环境,形成叠加效应。
(三)强化监督评价
完善规划实施评价机制,按要求实施规划年度监测分析、中期评价和总结评估,对监测评估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研究解决。同时,建立规划动态调整机制,根据国家有关政策和辖区经济社会发展实际进行适当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