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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供血成本费用核销服务指南

日期:2025-06-27



单位

服务

对象

服务

机构

名称

服务地

服务时

服务项

目和内

服务流程

服务要求

(需带材料清单)

重庆市南川中心血站

献血者本人及其直系亲属

各医

疗机

(血站)

患者就

诊医疗

机构所

在地

以各医

疗机构(血站)

公示时

间为准

住院患者用血成本核销所需材料

申请人按照服务要求携带相

关材料到就诊医疗机构(或血站,参见材料清单中具体情形),经工作人员审查合格后可核销费用。

1.核销人为献血者本人所需资料:本人身份证,献血证(纸质或者电子献血证),住院发票及费用清单,医保结算单;

2.核销人为献血者直系亲属所需资料:献血者及用血者双方身份证,关系证明(结婚证,户口本,或者重庆市南川中心血站微信公众号亲属关系记录,任选其一),住院清单,住院发票,医保结算单;

3.核销人为死亡患者法定继承人的,在上述第2条所需资料基础上,还需提供患者死亡证明、死亡患者法定继承人身份证明,死亡患者与法定继承人关系的法定证明材料等;

4.核销人为死亡患者法定继承人代理人的,在上述第2条所需资料基础上,还需提供患者死亡证明、死亡患者

及其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明,死亡患者与法定继承人关系的法定证明材料,代理

人代理关系的法定证明材料及委托人签名捺印的书面授权委托书等。

5.献血者及其配偶、父母、子女免交的采供血成本费用,按照下列规定核销:

1)在本市献血的献血者及其配偶、父母、子女在市内就诊的,采供血成本费用在就诊的医疗机构核销;

2)在本市献血的献血者及其配偶、父母、子女在市外就诊的,采供血成本费用在发放无偿献血证的血站核销。

3)在市外献血的献血者及其配偶、父母、子女在本市就诊的,采供血成本费用按献血地规定处理

6.核销人为患者代理人的,在上述第2条所需资料基础上,还需提供代理人有效身份证明,以及患者授权委托书等证明与患者代理关系的法定证明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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