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政务公开 >政府信息公开目录 >基层政务公开 >卫生健康 >服务指南 >疾病防控

传染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和处理服务信息

日期:2024-06-13


一、服务对象

辖区内服务人口。

二、服务内容

(一)传染病疫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风险管理

在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和其他专业机构指导下,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协助开展传染病疫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风险排查、收集和提供风险信息,参与风险评估和应急预案制(修)订。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是指突然发生,造成或者可能造成社会公众健康严重损害的重大传染病疫情、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重大食物和职业中毒以及其他严重影响公众健康的事件。

(二)传染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发现、登记

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应规范填写分诊记录、门诊日志、入/出院登记本、X线检查和实验室检测结果登记本或由电子病历、电子健康档案自动生成规范的分诊记录、门诊日志、入/出院登记、检测检验和放射登记。首诊医生在诊疗过程中发现传染病病人及疑似病人后,按要求填写《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报告卡》或通过电子病历、电子健康档案自动抽取符合交换文档标准的电子传染病报告卡;如发现或怀疑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时,按要求填写《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相关信息报告卡》。

(三)传染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相关信息报告

1.报告程序与方式。具备网络直报条件的机构,在规定时间内进行传染病和/或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相关信息的网络直报;不具备网络直报条件的,按相关要求通过电话、传真等方式进行报告,同时向辖区县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报送《传染病报告卡》和/或《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相关信息报告卡》。

2.报告时限。发现甲类传染病和乙类传染病中的肺炭疽、传染性非典型肺炎、埃博拉出血热、人感染禽流感、寨卡病毒病、黄热病、拉沙热、裂谷热、西尼罗病毒等新发输入传染病人和疑似病人,或发现其他传染病、不明原因疾病暴发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相关信息时,应按有关要求于2小时内报告。发现其他乙、丙类传染病病人、疑似病人和规定报告的传染病病原携带者,应于24小时内报告。

3.订正报告和补报。发现报告错误,或报告病例转归或诊断情况发生变化时,应及时对《传染病报告卡》和/或《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相关信息报告卡》等进行订正;对漏报的传染病病例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及时进行补报。

(四)传染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处理

1.病人医疗救治和管理。按照有关规范要求,对传染病病人、疑似病人采取隔离、医学观察等措施,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伤者进行急救,及时转诊,书写医学记录及其他有关资料并妥善保管,尤其是要按规定做好个人防护和感染控制,严防疫情传播。

2.传染病密切接触者和健康危害暴露人员的管理。协助开展传染病接触者或其他健康危害暴露人员的追踪、查找,对集中或居家医学观察者提供必要的基本医疗和预防服务。

3.流行病学调查。协助对本辖区病人、疑似病人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开展流行病学调查,收集和提供病人、密切接触者、其他健康危害暴露人员的相关信息。

4.疫点疫区处理。做好医疗机构内现场控制、消毒隔离、个人防护、医疗垃圾和污水的处理工作。协助对被污染的场所进行卫生处理,开展杀虫、灭鼠等工作。

5.应急接种和预防性服药。协助开展应急接种、预防性服药、应急药品和防护用品分发等工作,并提供指导。

6.宣传教育。根据辖区传染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性质和特点,开展相关知识技能和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

(五)协助上级专业防治机构

做好结核病和艾滋病患者的宣传、指导服务以及非住院病人的治疗管理工作,相关技术要求参照有关规定。

三、服务流程










四、服务要求

(一)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国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等法律法规要求,建立健全传染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管理制度,协助开展传染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报告和处置。

(二)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要配备专(兼)职人员负责传染病疫情及突发公共卫生报告管理工作,定期对工作人员进行相关知识和技能的培训。

(三)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要做好相关服务记录,《传染病报告卡》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相关信息报告卡》应至少保留3年。

五、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

《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第三版)》(国卫基层发〔2017〕13号)

《关于做好2023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的通知》(国卫基层发〔2023〕20号)

六、服务机构信息

辖区内各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宏仁医院等项目实施机构。

服务机构

联系电话

体检时间

地址

东城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023-71435535

周一至周五(节假日除外)

中心一楼全科门诊(仙龙塘福苑)、北街皂角井病区

南城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023-71437068

周一至周五 (节假日除外)

原南极医院(现南川中学初中部对面)

西城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023-71618333

周一至周五

中医院二期住院大楼一楼

宏仁医院

023-71461387

周一至周六

南川区南大街87号(老宏仁)

三泉镇卫生院

023-71481087

2、5、8(赶场天)

南川区三泉镇卫生院(半河场133号)

南平中心卫生院

023-71444263

周一至周四

南川区南平镇荣华路330号

石莲镇卫生院

023-71440066

2、5、8(赶场天)

南川区石莲镇新民村1组23号

神童镇卫生院

023-71442247

1、4、7(赶场天)

南川区神童镇仙女路26号

小河中心卫生院

023-71490818

周一至周日

南川区金山镇小河坝居委银杉支路20号

头渡镇卫生院

023-71492300

周一至周五

南川区头渡镇卫生院

德隆镇卫生院

023-71493091

周一至周六

南川区德隆镇卫生院

鸣玉中心卫生院

023-71457120

周一至周日

南川区鸣玉镇文明路7号

峰岩乡卫生院

023-71457120

周一至周日

南川区鸣玉镇文明路7号

民主镇卫生院

023-71459229

周一至周五

南川区民主镇文卫路16号

福寿镇卫生院

023-71458074

周一至周日

南川区福寿镇卫生院

石溪镇卫生院

023-66825871

周一至周日

南川区石溪镇卫生院

冷水关镇卫生院

023-71451027

逢单日(赶场天)

南川区冷水关镇关岭街79号

水江中心卫生院

023-71460668

周一至周五

南川区水江镇江宁路17号

山王坪镇卫生院

023-71463001

周一至周五

南川区山王坪镇鱼泉街27号

石墙镇卫生院

023-71634004

逢双日(赶场天)

南川区石墙镇弘阳西路15号

中桥乡卫生院

023-71462014

周一至周日

南川区中桥乡中鱼路4号

骑龙镇卫生院

023-71460892

1、4、7(赶场天)

南川区骑龙镇骑龙街51号

楠竹山镇卫生院

023-71464536

周一至周五

南川区楠竹山镇迎宾路7号

大有中心卫生院

023-71495031

周一至周五

南川区大有中心卫生院

庆元镇卫生院

023-71497559

周一至周五

南川区庆元镇卫生院

古花镇卫生院

023-71637091

1、4、7(赶场天)

南川区古花镇太平村1组

合溪镇卫生院

023-71496453

周一至周五

南川区合溪镇卫生院广昌街20号

大观中心卫生院

023-71470034

周一至周五

南川区大观镇前进街18号

河图镇卫生院

023-71470034

提前通知预约时间

南川区河图镇卫生院

木凉镇卫生院

023-71470034

提前通知预约时间

南川区木凉镇卫生院

黎香湖镇卫生院

023-71638997

3、6、9(赶场天)

南川区黎香湖镇香溪路123号

白沙镇卫生院

023-71479898

周一至周日

南川区白沙镇景园路109号

乾丰镇卫生院

023-71635118

2、5、8(赶场日)

南川区乾丰镇乾丰路11号

太平场镇卫生院

023-71478345

周一至周五

南川区太平场镇黎源路72号

兴隆镇卫生院

023-71474934

周一至周五

南川区兴隆镇兴星街175号

七、举报投诉电话以及网上投诉渠道

区卫生健康委举报投诉电话:023-71422169。

区卫生健康委网上投诉渠道:http://www.cqnc.gov.cn/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南川慢直播

微信

智能机器人

无障碍

适老版

我要留言

国务院部门网站

地方政府网站

市政府部门网站

区(县)政府网站

部门街镇网站

重庆市南川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重庆市南川区教育委员会 重庆市南川区科学技术局 重庆市南川区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重庆市南川区公安局 重庆市南川区民政局 重庆市南川区司法局 重庆市南川区财政局 重庆市南川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重庆市南川区生态环境局 重庆市南川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重庆市南川区城市管理局 重庆市南川区交通运输委员会 重庆市南川区水利局 重庆市南川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重庆市南川区商务委员会 重庆市南川区文化和旅游发展委员会 重庆市南川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重庆市南川区退役军人事务局 重庆市南川区应急管理局 重庆市南川区审计局 重庆市南川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重庆市南川区统计局 重庆市南川区医疗保障局 重庆市南川区林业局 重庆市南川区信访办公室 重庆市南川区大数据应用发展管理局 重庆市南川区招商投资促进局 重庆市南川区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 重庆市南川区东城街道办事处 重庆市南川区南城街道办事处 重庆市南川区西城街道办事处 重庆市南川区南平镇人民政府 重庆市南川区水江镇人民政府 重庆市南川区大观镇人民政府 重庆市南川区兴隆镇人民政府 重庆市南川区太平场镇人民政府 重庆市南川区白沙镇人民政府 重庆市南川区黎香湖镇人民政府 重庆市南川区乾丰镇人民政府 重庆市南川区河图镇人民政府 重庆市南川区木凉镇人民政府 重庆市南川区神童镇人民政府 重庆市南川区石莲镇人民政府 重庆市南川区鸣玉镇人民政府 重庆市南川区石溪镇人民政府 重庆市南川区福寿镇人民政府 重庆市南川区冷水关镇人民政府 重庆市南川区民主镇人民政府 重庆市南川区峰岩乡人民政府 重庆市南川区骑龙镇人民政府 重庆市南川区中桥乡人民政府 重庆市南川区石墙镇人民政府 重庆市南川区楠竹山镇人民政府 重庆市南川区金山镇人民政府 重庆市南川区头渡镇人民政府 重庆市南川区德隆镇人民政府 重庆市南川区合溪镇人民政府 重庆市南川区古花镇人民政府 重庆市南川区庆元镇人民政府 重庆市南川区大有镇人民政府 重庆市南川区三泉镇人民政府 重庆市南川区山王坪镇人民政府 重庆市南川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重庆市南川区市场监督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