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卫生行政许可管理办法》和《关于印发诊所备案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国卫医政发〔2022〕33号)的规定,区卫生健康委受理了南川黄祖明中医诊所等2家诊所撤销备案的申请,并依法予以撤销备案,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被撤销备案的医疗机构名义开展诊疗活动,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附件:撤销备案诊所名单
重庆市南川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6年4月9日
附件
撤销备案诊所名单
|
医疗机构名称 |
登记号 |
地址 |
法定
代表人 |
主要
负责人 |
|
南川黄祖明中医诊所 |
MAC7F2Q4-050011917D2182 |
重庆市南川区南园支路1号 |
|
黄祖明 |
|
重庆衡生医药连锁有限责任公司和平路中医(综合)诊所 |
MADGW93Q-650011915D2222 |
重庆市南川区南城街道办事处和平路20号D幢52-1、52-2、52-3号 |
张强 |
程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