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重庆市南川区信访办公室是区政府工作部门,主要负责处理群众来信,接待群众来访。综合研判信访信息并开展调查研究,提出有关完善政策及解决问题的建议。承办上级转送、交办的信访事项。协调处理群众集体访和异常访。综合协调指导全区信访业务工作,提出改进和加强信访工作的意见和建议。指导全区重大决策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完成区委和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重庆市南川区信访办公室内设综合协调科、接访办信督查科2个科室。
(三)单位构成。从预算单位构成看,纳入本部门2020年度决算编制的二级预算单位包括下设重庆市南川区信访投诉受理中心事业单位1个。是2个独立编制机构, 1个统一核算机构。
二、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总体情况。2020年度收入总计601.81万元,支出总计601.81万元。收入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7.76万元、下降 2.9%,主要原因是本年无其他收入经费,支出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7.76万元、下降 2.9%,主要原因是本年无其他收入支出经费。
2.收入情况。2020年度收入合计601.81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7.76万元,下降2.9%,主要原因是本年无其他收入经费。其中:财政拨款收入601.81万元,占100%。
3.支出情况。2020年度支出合计601.81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7.76万元,下降2.9%,主要原因是本年无其他收入经费。其中:基本支出 529.81万元,占88%;项目支出72.00万元,占12%。
4.结转结余情况。2020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601.81万元。与2019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2.24万元,增长0.4%。主要原因是增加正常增资人员经费。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收入情况。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601.81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24万元,增长0.4%。主要原因是增加正常增资人员经费。较年初预算数增加34.36万元,增长6.1%。主要原因是增加正常增资人员经费、市级部门拨疑难信访积案资金。此外,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万元。
2.支出情况。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601.81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24万元、增长0.4%,主要原因是增加正常增资人员经费。较年初预算数增加34.36万元,增长6.1%。主要原因是增加正常增资人员经费、市级部门拨疑难信访积案资金。
3.结转结余情况。2020年度年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万元。
4.比较情况。本部门2020年度年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494.90万元,占82.2%,较年初预算数增加31.59万元,增长6.8%,主要原因是增加正常增资人员经费、市级部门拨疑难信访积案资金;
(2)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55.61万元,占9.2%,较年初预算数增加2.45万元,增长4.6%,主要原因是增加正常增资人员经费而增加支出;
(3)卫生健康支出17.95万元,占3%,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29万 元,增长1.6%,主要原因是增加正常增资人员经费而增加支出;
(4)住房保障支出33.34万元,占5.5%,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02万元,增长0.1%,主要原因是增加正常增资人员经费而增加支出。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529.81万元。其中:人员经费420.21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1.22万元,增长5.3%,主要原因是增加正常增资人员经费而增加支出。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公用经费109.6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30.11万元,增长37.9%,主要原因是公用经费提标而增加支出。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公务接待费、培训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0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0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共计4.25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减少3.81万元,下降47.3%。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强化管理、严格控制,全年实际支出较预算有所下降。较上年支出数减少7.76万元,下降64.6%,主要原因是一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全年实际支出较预算和决算均有所下降。二是严格落实公车使用规定,严禁公车私用,公车运行维护成本有所下降。三是强化公务接待支出管理,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严格控制陪餐人数,对应由接待对象承担的费用一律由接待对象自行支付,公务接待费有所下降。四是进一步规范因公出国(境)活动,今年未安排单位人员出国出访。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2020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0万元,下降0%,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万元,增长0%。本部门无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
公务车购置费0万元,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万元,增长0%,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万元,增长0%,本部门无公务车购置费支出。
公务车运行维护费2.17万元,主要用于市内因公出行、信访维稳等工作所需车辆的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2.22万元,下降50.6%。主要原因是严格管理、规范使用,全年实际支出较预算有所下降。较上年支出数减少1.95万元,下降47.3%,主要原因是严格落实公车使用规定,严禁公车私用,公车运行维护成本有所下降。
公务接待费2.08万元,主要用于接待市、区级相关部门及领导检查指导信访维稳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59万元,下降43.3%。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强化管理、严格控制,全年实际支出较预算有所下降。较上年支出数减少5.81万元,下降73.6%,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强化公务接待支出管理,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严格控制陪餐人数。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20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车保有量为1辆;国内公务接待35批次215人,其中:国内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2020年本部门人均接待费96.96元,车均购置费0.00万元,车均维护费2.17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2020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09.60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开支办公费、邮电费、电费、公务接待费、差旅费、培训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机关运行经费较上年决算数增加30.11万元,增长37.9%,主要原因是增加正常增资人员经费、市级部门拨疑难信访积案资金而增加支出。
此外,本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会议费支出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0万元,下降0%。本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培训费支出2.92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0.03万元,增长1%,主要原因是培训经费提标而增加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截至2020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1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1辆,其他用车主要是用于信访稳定工作用公务车。单价10万元(含)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50万元(含)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2020年我单位未发生政府采购事项,无相关经费支出。
五、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对5个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涉及资金72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5个项目绩效自评得分均在90分以上,评价结论为优,绩效评价结果将应用于以后年度预算编制、完善政策和改进管理。
(二)绩效自评结果
信访专项业务费项目绩效自评综述:
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通过全面实施预算项目绩效目标管理,积极探索绩效跟踪监控,大力推进项目绩效评价,完善评价指标体系建设,深化绩效评价结果运用,全面深化信访工作制度改革,加强信访矛盾源头预防、前端治理、多元化解。督促、指导相关职能部门严格落实诉访分离制度,依法分类处理信访诉求,提高办理质量和“一次性化解率”,减少群众到市进京上访、越级访、重复信访。全年,到市走访100批次154人次,同比件次下降58.5%,人次下降55.7%;进京走访21批次22人次,同比件次下降59.6%,人次下降57.6%;指导28个乡镇(街道)成功创建“三无”乡镇,创建率达82.4%。全年,共受理群众来信投诉网上建议1501件、来信184件、网上信访代理474件,办结国家信访局交督办信访事项42件、市信访办交督办信访事项4件,收集人民建议65件。全年,共排查矛盾纠纷663件,化解矛盾574件,化解率为86.6%。副处级以上领导干部接访下访群众3700次4347件5748人次,解决问题4320件,化解率99.4%。全年,共组织召开稳平专家评审会议11次,督促指导相关单位完成50个区级重点项目和1个市级重点项目的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和备案工作。全年,共处理涉稳情报信息646期,召开74次不稳定因素研判协调会,协调处置中央第十二巡视组移交信访事项137件;开展信访重点人员服务管理“五重新”工作,交办涉军、涉教、农商行“双退”职工、原兽医防疫员等重点群体和60名信访重点人员,压实属事属地单位思想疏导、矛盾化解、教育管控责任,确保全区信访重点人员无一漏管脱控。紧紧围绕“七个坚决防止”目标,持续运行“战时”工作机制,落实专班,组建“一组四防线”,圆满完成全国、全市两会、中央巡视组驻渝、十九届五中全会等重要会议、重大活动期间30余次信访保障工作,实现进京非访和到市越级访“双零”目标,确保了全区信访维稳工作的顺利开展,维护了社会稳定。
(三)重点绩效评价结果
本部门2020年度无重点绩效评价项目。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根据《关于事业单位提取专用基金比例问题的通知》(财教〔2012〕32号)规定,事业单位职工福利基金的提取比例,在单位年度非财政拨款结余的40%以内确定,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七、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023-714237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