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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3847562223912/2023-00005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财政 [ 体裁分类 ] 财政预算、决算
[ 发布机构 ] 南川区信访办
[ 成文日期 ] 2023-08-30 [ 发布日期 ] 2023-08-30

重庆市南川区信访办公室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重庆市南川区信访办公室是区政府工作部门,主要负责处理群众来信,接待群众来访。综合研判信访信息并开展调查研究,提出有关完善政策及解决问题的建议。承办上级转送、交办的信访事项。协调处理群众集体访和异常访。综合协调指导全区信访业务工作,提出改进和加强信访工作的意见和建议。指导全区重大决策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完成区委和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重庆市南川区信访办公室内设综合协调科、接访办信督查科2个科室。

(三)单位构成从预算单位构成看,纳入本部门2022年度决算编制的二级预算单位主要包下设重庆市南川区信访投诉受理中心事业单位1个。是2个独立编制机构,1个统一核算机构。

二、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总体情况。2022年度收入合计658.44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48万元,增0.4%,主要原因是区委政法委拨付党的二十大期间全区维稳工作经费。支出总计656.99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03万元,增0.2%,主要原因是区委政法委拨付党的二十大期间全区维稳工作经费。年末结转和结余1.45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45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区委政法委拨付党的二十大期间全区维稳工作经费

2.收入情况2022度收入合计658.44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48万元,增长0.4%,主要原因是区委政法委拨付党的二十大期间全区维稳工作经费。其中:财政拨款收入648.44万元,占总收入的98.5%;其他收入10万元,占总收入1.5%

3.支出情况。2022年度支出合计656.99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03万元,增长0.2%,主要原因是区委政法委拨付党的二十大期间全区维稳工作经费。其中:基本支出549.54万元,占总支出的83.6%;项目支出107.45万元,占总支出的16.4%

4.结转结余情况。2022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1.45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45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区委政法委拨付党的二十大期间全区维稳工作经费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总计648.44万元,与上年相比,财政拨款收入增加12.48万元,增长1.9%,主要原因增加正常增资人员经费、市级部门拨疑难信访积案资金。财政拨款支出总计增加12.48万元,增长1.9%。与上年相比,主要原因是增加正常增资人员经费、市级部门拨疑难信访积案资金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收入情况。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648.44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2.48万元,增长1.9%。主要原因是增加正常增资人员经费、市级部门拨疑难信访积案资金。较年初预算数增加30.54万元,增长4.9%。主要原因是增加正常增资人员经费、市级部门拨疑难信访积案资金

2.支出情况。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648.44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2.48万元,增长1.9%。主要原因是增加正常增资人员经费、市级部门拨疑难信访积案资金。较年初预算数增加30.54万元,增长4.9%。主要原因是增加正常增资人员经费、市级部门拨疑难信访积案资金

3.结转结余情况。2022年度年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万元。

4.比较情况。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532.1万元,占82.1%,较年初预算数增加23.91万元,增长4.7%,主要原因是正常增资人员经费、市级部门拨疑难信访积案资金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4.21万元,占9.9%,较年初预算数增加7.81万元,增长12.2%,主要原因是正常增资增加人员社保经费

3卫生健康支出17.2万元,占2.7%,较年初预算数减少0.58万元,下降3.4%,主要原因是中途人员变动而经费减少

4住房保障支出34.93万元,占5.3%,较年初预算数减少0.6万元,下降1.7%,主要原因是中途人员变动而经费减少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549.54万元。其中:人员经费449.34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8.79万元,增长6.4%,主要原因是增加正常增资人员经费。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公用经费100.2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3.21万元,下降13.2%,主要原因是认真落实过紧日子要求,人均公用经费下降。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公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公务接待费、培训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物管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2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2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三公经费支出总计6.21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减少0.09万元,下降1.4%,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强化管理、严格控制,全年实际支出较预算有所下降。较上年支出数减少0.09万元,下降1.4%,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强化管理、严格控制,全年实际支出较预算有所下降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2022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主要是无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减0万元,增降0%,主要原因是无因公出国(境)。较上年支出数增减0万元,增降0%,主要原因是无因公出国(境)

公务车购置费0万元,主要公车购置支出。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减0万元,增降0%,主要原因是无公车购置。较上年支出数增减0万元,增降0%,主要原因是无公车购置

公务车运行维护费2.95万元,主要用于、区内因公出行、信访维稳等工作所需车辆的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0.05万元,下降1.7%,主要原因是严格落实公车使用规定,严禁公车私用。较上年支出数减少0.05万元,下降1.7%,主要原因是严格落实公车使用规定,严禁公车私用

公务接待费3.26万元,主要用于待市、区级相关部门及领导检查指导信访维稳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0.04万元,下降1.2%,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强化管理、严格控制,全年实际支出较预算有所下降。较上年支出数减少0.04万元,下降1.2%,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22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车保有量为1辆;国内公务接待36批次333人,其中:国内外事接待36批次,333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2022年本部门人均接待费97.89元,车均购置费0万元,车均维护费2.95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会议费和培训费情况说明

本年度培训费支出7.5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3.15万元,增42.0%,主要原因是确保党的二十大信访维稳工作开展业务培训而增加培训费用

(二)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2022年度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00.2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开支办公费、邮电费、电费、公务接待费、差旅费、培训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机关运行经费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3.21万元,下降13.2%,主要原因是认真落实过紧日子要求,人均公用经费有所下降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本部门共有车辆1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1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主要是用于信访维稳工作公务用车。单价50万元(含)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含)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22年度我单位未发生政府采购事项,无相关经费支出

五、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办对部门整体的2个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其中以填报自评表形式开展自评2项,涉及资金98.9万元。

(二)绩效自评结果

1.绩效目标自评表(见决算公开10-11表)

2.关于绩效自评结果的说明。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办2个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其中以填报自评表形式开展自评2。从评价情况来看,2个项目绩效自评得分均在90分以上,评价结论为优通过全面实施预算项目绩效目标管理,积极探索绩效跟踪监控,大力推进项目绩效评价,完善评价指标体系建设,深化绩效评价结果运用,确保了全区信访维稳工作的顺利开展,维护了社会稳定。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 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 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反映在本项内。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所得税、提取专用基金、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等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 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 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七、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023-714237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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