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重庆市南川区信访办公室是区政府工作部门,主要负责处理群众来信,接待群众来访。综合研判信访信息并开展调查研究,提出有关完善政策及解决问题的建议。承办上级转送、交办的信访事项。协调处理群众集体访和异常访。综合协调指导全区信访业务工作,提出改进和加强信访工作的意见和建议。指导全区重大决策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完成区委和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单位构成
重庆市南川区信访办公室;重庆市南川区信访投诉受理中心(二级单位)。单位内设综合协调科、接访办信督查科,编制10名,其中:行政9名,工勤1名。目前,实有在职行政8人,工勤1人;行政退休人员6人。下设副处级事业单位1个,即:重庆市南川区信访投诉受理中心。中心内设复核复查科、信息办信科、维稳科、信访科,事业编制12名,实有在职12人。即是2个独立编制机构,1个统一核算机构。
(三)本轮机构改革相关情况
根据区委、区政府关于印发《重庆市南川区机构改革方案》(南川委发〔2019〕8号)要求,将中共南川区委办公室管理的中共重庆市南川区委员会重庆市南川区人民政府信访办公室调整为重庆市南川区信访办公室,作为南川区政府工作部门。
根据机构改革方案,将相关维稳职能划转到区委政法委,其他相关职能职责不变。
二、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2020年年初预算数567.4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567.45万元,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无事业收入,无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无其他收入。收入较去年增加 6.72万元,主要是财政公用经费拨款增加。
(二)支出预算:2020年年初预算数567.45 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463.31万元,无教育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53.16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7.66万元,住房保障33.32万元。支出较去年增加6.72万元,主要是基本支出增加6.72万元。
三、部门预算情况
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567.45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67.45万元,比2019年增加6.7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25.45万元,比2019年增加70.81万元,主要原因是增加人员经费、公用经费提标等,主要用于保障在职人员工资福利及社会保险缴费,离休人员离休费,退休人员补助等,保障部门正常运转的各项商品服务支出等;项目支出42万元,比2019年减少64.09万元,主要原因是减少挂职人员经费、疑难信访案件经费和重大政治敏感时期信访稳定经费等,主要用于信访稳定视频调度建设、书面网络经费、社会风险评估等重点工作。
2020年我办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四、“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2020年“三公”经费预算12万元,比2019年减少15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6万元,比2019年减少14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6万元,与2019年减少1万元;主要原因一是严格落实公车使用规定,严禁公车私用;二是强化公务接待支出管理,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严格控制陪餐人数。
2020年无因公出国(境)费用,无公务用车购置费用。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即公用经费)。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运行经费139.04万元,比2019年预算增加49.83万元,增长35.83%。主要用于:办公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公务接待费、培训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工会经费、劳务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用和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2.政府采购情况。2020年政府采购预算总额24.2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9.2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15万元,无政府采购工程预算。
3.绩效目标设置情况。2019年项目支出实行了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42 万元。
4.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截止2019年12月31日,单位固定资产金额68.3万元,分布构成情况为:房屋240平方米,车辆1辆,单价在20万元以上的设备0台。2020年拟购置固定资产24.2万元,主要是电脑、打印机、扫描仪、信访视频调度设备系统等。
六、专业性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区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给区信访办的一般公共预算拨款。
(二)基本支出:指区信访办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三)项目支出:指区信访办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四)工资福利支出:反映区信访办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五)商品和服务支出:反映区信访办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六)机关运行经费:指区信访办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七)“三公”经费:指区信访办用于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八)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反映区信访办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九)信访事务(科目代码2010308):是指区信访办项目支出。
(十)行政运行(科目代码2010301):是指区信访办行政单位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十一)事业运行(科目代码2010350):是指区信访投诉受理中心的基本支出。
(十二)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科目代码2080505):是指区信访办按规定为单位职工缴纳的养老保险。
(十三)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科目代码2080506):是指区信访办按规定为单位职工缴纳的职业年金。
(十四)其他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支出(科目代码2080599):是指区信访办退休人员的健康休养费。
(十五)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科目代码2089901):是指区信访办按规定为单位职工缴纳的工伤保险。
(十六)行政单位医疗(科目代码2101101):是指区信访办按规定为行政单位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和大额医疗保险。
(十七)事业单位医疗(科目代码2101102):是指区信访办按规定为事业单位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和大额医疗保险。
(十八)住房公积金(科目代码2210201):是指区信访办按照人社部、财政部的规定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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