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访微观察】河南商丘:实行信访事项办理质量评价机制

【信访微观察】河南商丘:实行信访事项办理质量评价机制
2021年以来,河南省商丘市以推动信访事项化解为抓手,进一步优化网上信访办理方式,实行信访事项办理质量评价机制,推动信访工作提质增效。
持续优化网上信访办理方式
优化网上信访工作流程、制定工作标准,让群众能用、会用、愿用,在咨询、投诉、查询、评价等各环节都能感受到方便实用。建立信访业务自动监测预警平台,对信访事项受理、交办、转办、办理、群众满意度评价等环节进行全程跟踪监督,确保信访事项按期规范受理、办理。
在市信访局大厅电子显示屏设立红、黄、蓝三色预警平台,“红色预警”显示信访事项受理、转办、交办、办结已经超期或3天内超期,“黄色预警”显示信访事项3至10天内超期,“蓝色预警”显示信访事项正在办理。
该平台直联市、县有关负责人手机,其中“红色预警”数据每天发送至市信访局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手机。根据预警信息情况,每月形成信访业务办理情况分析报告供领导参考,推动信访事项办理,提升信访事项办理效率。健全信息整合共享机制,实现“一级录入、多级共享”,完善分析预警机制,在重大决策、重点工作推进实施过程中,及时分析群众诉求数量、结构、内容、分布及其变化趋势,实现超前谋划、源头预防。
宁陵县工作人员对“红色预警”事项进行实地督查督办
实行信访事项办理质量评价
按照自愿申请、审核批准、无偿服务的原则,筛选热心公益的专家学者、律师团队、“两代表一委员”、“五老”人员等500余人,纳入评价员人才库,根据信访事项性质和信访人需求进行随机抽选。信访事项办理质量评价在市信访工作联席会议框架下,由市信访工作联席办组织实施,进一步压实工作责任。
评价会议按照事实评价、程序评价、政策法律适用评价、信访责任评价的程序,对信访人诉求有无法律政策支持,信访部门和责任部门处理程序是否合规、处理结果是否到位,是否应对信访人开展帮扶救助,是否应对信访人开展疏导教育等进行评价,形成会议决议。
评价会议认定信访人诉求有理或部分有理的,要求责任部门限期解决落实到位,做到有理部分不欠账;认定信访人生活困难的,要求责任部门予以救助帮扶;认定诉求无理或要求过高的,责任部门开展政策解释和心理干预,做到无理要求巧疏导。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商丘市对140多起信访事项开展评价,群众满意率达8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