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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384MB193805X5/2024-00007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组织机构简介 [ 体裁分类 ] 机构职能
[ 发布机构 ] 南川区医保局
[ 成文日期 ] 2024-01-11 [ 发布日期 ] 2024-01-11

重庆市南川区医疗保障局机构职能

一、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医疗救助等医疗保障制度的法律法规、政策、规划和标准,落实重庆市医疗保障地方性法规、规章及相关规划、政策、标准,拟订全区医疗保障方面的规范性文件。

(二)组织实施重庆市医疗保障基金监督管理办法,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基金安全防控机制,监督管理全区医疗保障基金,推进医疗保障基金支付方式改革。

(三)落实重庆市医疗保障筹资和待遇政策,完善动态调整和调剂平衡机制;落实与筹资水平相适应的重庆市医疗保障待遇调整机制;统筹城乡医疗保障待遇标准。实施重庆市长期护理保险制度改革方案。会同相关部门做好医疗保障扶贫工作。

(四)落实重庆市药品、医用耗材、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等医保目录、支付标准及其动态调整机制。

(五)落实重庆市药品、医用耗材价格和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收费等政策。落实重庆市医保支付医药服务价格标准和动态调整机制。推动建立市场主导的社会医药服务价格形成机制,建立价格信息监测和信息发布制度。

(六)监督实施药品、医用耗材的招标采购政策。

(七)贯彻实施重庆市定点医药机构协议和支付管理办法,建立健全医疗保障信用评价体系和信息披露制度,监督管理纳入医保范围内的医药服务行为和医疗费用,依法查处医疗保障领域违法违规行为。

(八)落实重庆市异地就医管理、费用结算政策,执行医疗保障关系转移接续规定。负责全区医疗保障经办管理、公共服务体系和信息化建设。

(九)负责指导全区乡镇(街道)开展医疗保障有关工作。

(十)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一)职能转变。重庆市南川区医疗保障局要按照重庆市医疗保障局统一安排部署,完善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和大病保险制度,建立健全覆盖全民、城乡统筹的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不断提高医疗保障水平,确保医保资金合理使用、安全可控,推进医疗、医保、医药三医联动改革,更好保障人民群众就医需求、减轻医药费用负担。

(十二)与有关部门的职责分工。重庆市南川区医疗保障局要建立与重庆市南川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重庆市南川区卫生健康委员会、重庆市南川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国家税务总局重庆市南川区税务局等部门的沟通协商机制,加强制度、政策衔接,协同推进改革,提高医疗资源使用效率和医疗保障水平。

二、领导分工

周子涵同志(区医保局党组书记、局长):主持区医保局党组、行政全面工作。

张小春同志(区医保局党组成员、副局长):负责长期护理保险工作;负责巩固拓展医疗保障脱贫攻坚成果有效衔接乡村振兴战略有关工作;负责医疗保障参保扩面、参保登记、参保信息维护等工作;负责药品、医用耗材招标采购有关工作;负责机关综合材料工作;完成区医保局党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张力梓同志(区医保局党组成员、副局长):负责机关日常运转;负责机关党建、党风廉政、组织人事、意识形态及系统行风建设等工作;负责内外宣传、政务公开、安全稳定、机要保密、内部控制、群团、档案、退休干部管理等工作;负责医疗保障基金管理、机关财务管理、国有资产管理等工作;负责医疗保险、生育保险费用审核和待遇支付工作;负责城镇职工大额医疗互助保险、城乡居民大病保险费用的申报办理;负责医保总额管理;负责医疗保障网络信息化、机关网络管理等工作;负责医保办事大厅政务服务工作;完成区医保局党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陈燕妮(区医保局党组成员、区医保中心主任):负责医疗保障基金监督管理工作;负责药品、医用耗材和医疗服务价格管理工作;负责定点医药机构管理工作;负责城乡医疗救助工作;完成区医保局党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内设科室

(一)办公室。负责党务政务、综合协调、后勤服务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文件办理、安全保密、信访机要、信息网络、内外宣传、政务公开、档案管理、扶贫等工作。统筹协调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工作。承担党风廉政建设、人事管理、机构编制、队伍建设、退休人员管理等工作。负责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基金管理科(财务科)。组织实施重庆市医疗保障基金监督管理办法,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基金安全防控机制。承担全区医疗保障基金年度预算和决算的编制、审核工作,以及会计核算和会计报表的编制工作,承担全区医疗保障基金的收支管理和综合统计、年度汇算、指标分析等工作。推进全区医疗保障信息化建设,承担医疗保障信息系统权限管理。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和内控制度,承担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预决算、财务核算、工资管理、内部审计和稽核工作。负责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待遇保障科。贯彻执行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城乡居民合作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城乡医疗救助等医疗保障参保和待遇政策、待遇调整机制。负责对全区各项医疗保障业务、城乡医疗救助、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和其他各项补充保险进行统筹管理、政策指导和业务培训。负责各类医保待遇的费用审核、待遇支付、转诊转院、公务员医疗补助、特病慢病办理、月度结算及年度汇算等业务的管理工作。贯彻执行医疗保障关系转移接续制度,推进全区长期护理保险改革工作。负责医保支付方式改革。负责拟订全区医疗保障规范性文件。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医疗保障扶贫工作。负责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四)监督管理科。承担医保目录和支付标准的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定点医药机构的确定、医保协议的履行。负责药品和医用耗材价格执行、招标采购及结算管理,贯彻执行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收费等政策,执行医保支付医药服务价格合理确定和动态调整机制。建立价格信息监测和信息发布制度。对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的医疗服务行为和医疗费用进行监管,依法查处医疗保障领域违法违规行为。建立健全医疗保障信用评价体系和信息披露制度。负责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四、下属事业单位

(一)重庆市南川区医疗保障事务中心

     主要职责:

1.负责贯彻执行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医疗救助等医疗保障制度的法律法规、政策、规划和标准;起草全区医疗保障参保扩面计划和支付计划,按规定按时足额支付相关待遇。

2.负责全区医疗保障经办工作和公共服务,执行全市医疗保障业务操作规范和经办服务程序,提供全区医疗保障经办服务、档案建设、业务咨询、宣传培训和参保权益告知、查询等服务事项;负责与社会保障卡相关的应用及服务工作。

3.负责异地就医管理和费用结算的相关服务,办理医疗保障关系转移接续等相关事宜。

4.根据管理服务的需要,与医疗机构、零售药店签订服务协议,规范医疗服务行为;负责与定点医疗机构、零售药店直接结算参保人员医疗费用中应当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的部分;负责全区医疗救助有关工作。

5.负责建立健全业务、财务、安全和风险管理制度;定期向社会公布参加医疗保险和生育保险情况以及基金收入、支出、结余、收益情况。

6.负责全区医疗保障信息网络建设和运行维护,确保各类人员基础信息准确和系统安全平稳运行。

7.负责指导全区乡镇、街道开展医疗保障有关工作。

8.承办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重庆市南川区医药招标采购服务中心

主要职责:

为医药招标采购提供服务。承担拟订全区医药价格及医药招标采购制度规范的具体事务性工作,负责医药招标采购的具体事务性工作,承担医药成本调查统计、医药价格监测分析、医药价格信息发布、医药价格政策咨询等服务性工作,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五、联系我们

办公地址:重庆市南川区西城街道凤江南路3号(行政服务中心3楼)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 9:00-12:3013:3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联系方式:023-64566322(机关办公联系电话)

023-64566322(机关办公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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