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业务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以德才兼备为用人标准,采取公开报名与面试相结合的方式,择优聘用。
二、招聘名额和岗位
(一)招聘名额: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1名。
(二)工作地点:重庆市南川区医疗保障局(重庆市南川区西城街道隆化大道9号综合服务中心1号楼10层1014室)
三、工作范围
医疗保险协理(主要从事医疗保险相关辅助性、事务性工作)。
四、招聘条件
(一)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
(二)具备正常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身体条件;
(三)属于离校两年内登记失业的高校毕业生,且所学专业为中文、新闻传播、法学、医学及药学等相关专业;
(四)能熟练使用常用办公软件,具备良好的语言表达和沟通协调能力;
(五)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五、招聘程序
(一)现场报名
1.报名时间:2026年1月14日至2026年1月20日(工作时间内)。
2.报名地点:重庆市南川区医疗保障局办公室(重庆市南川区西城街道隆化大道9号综合服务中心1号楼10层1014室)。
3.报名材料:本人需持身份证、居民户口簿、毕业证书(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位证书(取得学位的需提供)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个人简历一份。所有材料必须真实有效。
(二)资格审查
由重庆市南川区医疗保障局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
(三)面试
1. 面试由重庆市南川区医疗保障局办公室组织实施,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 面试满分100分,成绩当场公布并予以公示。
3. 根据面试成绩由高到低排序,确定排名第一的人员为拟聘人选。
(四)公示
拟聘人选将在重庆市南川区医疗保障局公示栏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如发现问题或拟聘人员自动放弃,按面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五)聘用
1. 公示无异议后,由重庆市南川区医疗保障局与聘用人员签订公益性岗位劳动合同,合同一年一签,最长不超过三年。
2. 实行1个月试用期,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正式聘用。
3. 试用期内或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或无法满足岗位身体条件要求,或无法依法办理社会保险的,取消聘用资格。
六、待遇保障
聘用期间(含试用期)工资及补贴按南川区公益性岗位人员待遇标准执行,并依法办理社会保险。
七、其它事项
(一)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报名或聘用资格。
(二)已与其他单位签订就业协议或劳动合同的,需在办理聘用手续前提供解除关系证明,否则不予聘用;事后发现的,解除聘用关系。
(三)本简章由重庆市南川区医疗保障局负责解释。
联系电话:023-64566322。
重庆市南川区医疗保障局
2026年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