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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题分类 ] 安全生产监管 [ 体裁分类 ] 财政预算、决算
[ 发布机构 ] 南川区应急局
[ 成文日期 ] 2019-08-14 [ 发布日期 ] 2019-08-17

重庆市南川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重庆市南川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主要职能是综合管理全区安全生产工作,依法行使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职权,指导、协调和监督有关部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组织全区安全生产综合检查,开展安全生产监察执法工作;组织全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安全培训、考核及安全资格认证工作,并负责对资格证的复训年审工作;负责颁发非煤矿山企业和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烟花爆竹经营单位销售许可证;煤炭规费征收管理所负责全区井下产量核查和规费征收,负责制定煤炭规费征收日常管理工作方面的政府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煤管局负责全区煤矿生产监督管理规划,依法组织、协调全区煤矿事故的应急救援工作等。

(二)机构设置。重庆市南川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是区政府组成部门,内设5个直属事业单位:重庆市南川区安全监察执法支队、重庆市南川区煤矿安全生产调度信息中心、重庆市南川区安全生产考试中心、重庆市南川区煤炭管理局、重庆市南川区煤炭规费征收管理所;6个职能科室:办公室、危化科、非煤矿山科、职防科、工贸科、综合科。

(三)单位构成。纳入本部门2018年度决算编制的二级预算单位主要包括重庆市南川区煤炭管理局、重庆市南川区煤炭规费征收管理所,其他直属事业单位重庆市南川区安全监察执法支队、重庆市南川区煤矿安全生产调度信息中心、重庆市南川区安全考试中心与机关合并编制决算。

(四)机构改革情况。按照重庆市机构改革方案要求,根据南川委发〔20198号文件精神,组建了区应急管理局。将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的职责,以及区政府办公室的应急管理职责,区公安局的消防管理职责,区民政局的救灾职责,区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的地质灾害防治、区水务局的水旱灾害防治、区农业委员会的草原防火、区林业局的森林防火相关职责,以及防汛抗旱、减灾、抗震救灾等指挥部的职责整合,组建区应急管理局,作为区政府工作部门,按中央和市委有关改革部署实施。区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的日常工作由区应急管理局承担。不再保留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目前我局把职业病防治职能职责已划转至新部门。2018年度机构改革正在推进过程中,根据本部门2018年末财政财务管理实际,2018年度决算仅反映改革前有关情况。2019年我们将积极按照要求对预算指标、财务会计、资产等进行了调整。目前,仅完成了地质灾害防治预算指标的调整。

二、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总体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收入总计3456.94万元,支出总计3456.94万元。收支较上年决算数减少7067.77万元、下降67.15%,主要原因是减少了安全监察专项资金、对烟花爆竹企业转型的补助资金及煤炭发展资金。本部分的收入总计包括收入合计、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年初结转和结余,支出总计包括本年支出合计、结余分配、年末结转和结余。

2.收入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收入合计3456.94万元,较上年决算减少7067.77万元,下降67.15%,主要原因是减少了安全监察专项资金、对烟花爆竹企业转型的补助资金及煤炭发展资金。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268.24万元,占94.54%;其他收入188.70万元,占5.46%

3.支出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支出合计3456.94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7067.77万元,下降67.15%,主要原因是减少了安全监察专项资金、对烟花爆竹企业转型的补助资金及煤炭发展资金。其中:基本支出1586.35万元,占45.89%;项目支出1870.59万元,占54.11%

4.结转结余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年末无结转结余。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收入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入3268.24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7256.47万元,下降68.95%。主要原因是减少了安全监察专项资金、对烟花爆竹企业转型的补助资金及煤炭发展资金。较年初预算数增加796.62万元,增长32.23%。主要原因是追加了打非专项资金、煤矿关闭奖补资金、煤层气补助资金及人员增资。此外,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00万元。

2.支出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财政拨款支出3268.24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7256.47万元,下降68.95%。主要原因是减少了安全监察专项资金、对烟花爆竹企业转型的补助资金及煤炭发展资金。较年初预算数增加796.62万元,增长32.23%。主要原因是追加了打非专项资金、煤矿关闭奖补资金、煤层气补助资金及人员增资。

3.结转结余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年末财政拨款无结转结余。

4.比较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164.53万元,占5.03%,较年初预算数增加3.33万元,增长2.07%,主要原因是人员增资。

(2)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52.74万元,占1.61%,较年初预算数减少0.74万元,下降1.38%,主要原因是人员退休及调出。

(3)节能环保支出890.00万元,占27.23%,较年初预算数增加890.00万元,主要原因是追加了煤矿关闭奖补资金及煤层气补助资金。

(4)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2070.89万元,占63.36%,较年初预算数减少94.61万元,下降4.37%,主要原因是减少了煤炭发展资金。

(5)住房保障支出90.08万元,占2.76%,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36万元,下降1.49%,主要原因是人员退休及调出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8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397.65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179.76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14.45万元,增长10.74%,主要原因是人员增资。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绩效工资,其他工资福利支出退休费,医疗费,奖励金,住房公积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公用经费217.89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5.46万元,增长2.57%,主要原因是事业单位的日常公用经费增加,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水费,电费,差旅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及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度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本部门“三公”经费支出共计91.67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8.93万元,下降17.12%,较上年支出数减少19.50万元,下降17.54%,主要原因是一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按照只减不增的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二是我部门严禁公车私用,严格管理公车运行维护成本,减少公务用车,三是强化公务接待支出管理,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严格控制陪餐人数。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2018年度本部门公务车运行维护费70.82万元,主要用于机要文件交换、市内因公出行、执法检查等工作所需要车辆的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2万元,下降14.67%, 较上年支出数减少11.95万元,下降14.44%,主要原因是严格落实公车使用规定,严禁公车私用,公车运行维护成本大幅下降。

公务接待费20.84万元,主要用于国家及市安委会的巡查督察工作、重点节假日、重大活动专项督查及各行业的专项督查检查工作发生的支出。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6.76万元,下降24.49%,较上年支出数减少7.56万元,下降26.62%,主要原因是强化公务接待支出管理,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严格控制陪餐人数。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18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用车保有量21辆;国内公务接待170批次2357人,其中:国内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2018年本部门人均接待费88.43元,车均购置费0.00万元,车均维护费3.37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2018年度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83.30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开支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费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机关运行经费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31万元,下0.71%,主要原因是一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从严控制经费支出;严禁公车私用,严格管理公车运行维护成本,减少公务用车;强化公务接待支出管理,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严格控制陪餐人数。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截至201812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25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5辆、应急保障用车12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8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无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及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2018年度本部门未进行政府采购,无相关经费支出。

五、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2018年本部门对9个项目开展科绩效自评,涉及资金1870.59万元。对1个项目开展了重点绩效评价,涉及资金26.69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完成效果良好。

(二)绩效目标自评结果

煤炭监控系统运行费用项目绩效目标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总体完成情况较好。项目全年预算数为30.8万元,执行数为26.69万元,完成预算的86.65%。主要产出和效果:一是按月提供煤矿销量,杜绝煤矿企业逃费漏费行为;二是对全区7个生产煤矿实现24小时实时监控;三是累计监控销量54.6吨。

绩效目标自评具体情况见下表

项目资金绩效目标自评表

(2018年度)

专项(项目)名称

煤炭监控系统运行费用

联系人及电话

赵福东81111033

主管部门

重庆市南川区应急管理局

实施单位

重庆市南川区煤炭规费征收管理所

项目资金(万元)

30.80

全年执行数(B)

执行率(B/A,%)

总量

30.80

总量

26.69

0.9

其中:财政资金

30.80

其中:财政资金

26.69

0.9

年度总体目标

年初设定目标

全年目标实际完成情况

目标1:按月提供销量数据;

目标2:累计监控销量60万吨;

目标3:与重庆敏安科技有限公司签订每半年支付次煤炭销量监控系统保外维修服务费,全年共计支付18万元;
目标4:与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南川分公司签订按年支付光纤网络租用合同,全年共计支付8.94万元;
目标5:监控全区7个生产煤矿销量零逃费漏费行为;  
目标6:对全区7个生产煤矿实现24小时销量实时监控。

目标1:提供销量12个月;
目标2:累计监控销量54.6万余吨;
目标3:每半年支付次煤炭销量监控系统保外维修服务费,已支付:18万元;
目标4:全年支付光纤网络租用费8.69万元;
目标5:监控全区7个生产煤矿销量零逃费漏费行为;
目标6:对全区7个生产煤矿实现24小时销量实时监控。

绩效指标

指标名称

年度指标值

全年完成值

完成比例

未完成原因和改进措施及相关说明

按月提供煤矿销量数据

12个月

12个月

100%

已完成

累计销量

60万吨

54.6万吨

91%

煤矿年底停产

煤炭销量监控系统保外维修服务费

18万元

18万元

100%

已完成

光纤网络租用费

8.94万元

8.69万元

97%

煤矿年底停产

煤矿企业逃费漏费行为

0

0

100%

已完成

全年实时监控煤矿

7

7

100%

已完成














































说明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填列在本项内。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根据《关于事业单位提取专用基金比例问题的通知》(财教〔2012〕32号)规定,事业单位职工福利基金的提取比例,在单位年度非财政拨款结余的40%以内确定,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七、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023-64565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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