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责职能
1.组织起草安全生产地方性规章制度,拟订安全生产政策和规划,指导协调安全生产工作,定期分析和预测安全生产形势,发布安全生产信息,协调解决安全生产中的重大问题。
2.承担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责任,依法行使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职权,指导协调、监督检查部门、乡镇及街道安全生产工作,监督考核并通报安全生产控制指标执行情况,监督事故查处和责任追究落实情况。
3.依法监督检查冶金、有色、建材、机械、轻工、纺织、烟草、商贸等行业的生产经营单位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情况及其安全生产条件、设备设施安全情况;组织或参与相关建设工程项目安全设施的设计审查;依法组织、监督相关行业安全生产事故的调查处理和参与应急救援工作。
4.承担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生产经营企业安全生产准入监管责任,依法组织并指导监督实施安全生产准入制度;负责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5.承担工矿商贸作业场所(煤矿作业场所除外)职业卫生监督检查责任;负责职业卫生检测、评价技术服务机构(不含煤矿、医疗机构)的资质认定和监督管理工作;组织查处职业病危害事故和违法违规行为(不含煤矿、医疗机构)。
6.按照分级、条块结合和属地管理的原则,依法督促区级部门、乡镇及街道监督检查生产经营单位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标准、规程情况;安全生产条件、设备设施安全情况;重大危险源监控、重大事故隐患整治情况;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的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情况。
7.负责组织区政府安全生产大检查和专项督查;依法组织安全生产事故调查处理和办理结案工作,监督事故查处和责任追究落实情况。
8.负责组织指挥和协调安全生产应急救援工作,综合管理生产安全伤亡事故和安全生产行政执法统计分析工作。
9.指导并监督特种作业人员(煤矿特种作业人员、特种设备作业人员除外)的考核工作和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煤矿除外)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安全资格考核工作;组织、监督检查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和职业安全培训工作。
10.负责职责范围内安保互动工程的实施工作,监督检查企业执行安全费用、安全风险抵押金、安全保障等情况。
11.指导协调安全生产检测检验工作。
12.指导协调和监督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
13.指导协调安全生产科技应用推广工作。
14.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方面的对外交流与合作。
15.承担安全生产委员会的具体工作。
16.承办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重庆市南川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是主管全区安全生产综合监管工作的区政府工作部门。内设6个职能科(室),5个直属事业单位,包括:区煤炭管理局、区安全监察执法支队、区安全生产调度信息中心、区安全生产考试中心(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中心)、区煤炭规费征收管理局。
二、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471.62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471.62万元,比2017年减少542.5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 1336.10万元,比2017年增加215.26万元,主要原因人员公用经费增加,主要用于保障区安监局在职人员工资福利及社会保险缴费,离退休人员离退休费及生活补助,保障部门正常运转的各项商品服务支出;项目支出 1135.52万元,比2017年减少757.78 万元,主要原因是缩减了其他项目经费,主要用于安全监管执法经费、特种作业人员资格考核费、煤炭监管经费、煤炭税费征收管理经费、煤矿职业卫生防治管理、煤炭监控系统的运行等。
重庆市南川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2018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18年“三公”经费预算 110.6 万元,比2017年减少4 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 0 万元;公务接待费 27.6 万元,比2017年减少2.18 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83万元,比2017年减少1.82 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 0 万元。主要原因是倡导厉行节约,减少公务接待批次及接待规模;实行公车改革后减少了车辆的运行。
四、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部门运行经费(即公用经费)。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运行经费170.63万元,主要 用于:办公费及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及其他交通费支出。
2.政府采购情况。2018年政府采购预算总额 56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52.8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3.2 万元。
3.绩效目标设置情况。2018年项目支出实行了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 1135.52万元。
五、 专业性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区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一般公共预算拨款。
2.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 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3.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4.“三公”经费:纳入区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区级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 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 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 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料 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5.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 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6.行政运行(科目编码2150601):指区安监局行政单位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7.煤炭勘探开采和洗选(科目编码2150104):指区安监局用于煤炭勘探开采和洗选方面的支出。
8.其他工业和信息产业监管支出(科目编码2150599):指区安监局用于工业和信息产业监管方面的支出。
9.煤炭安全(科目编码2150607):指区安监局用于煤炭安全方面的支出。
10.其他安全生产监管支出(科目编码2150699):是指区安监局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的其他用于安全生产监管方面的支出。
11.住房公积金(科目代码2210201):是指区安监局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的规定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12.行政单位医疗(科目代码2101101):是指区安监局按照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其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13.事业单位医疗(科目代码2101102):是指区安监局按照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事业单位其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14.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科目代码2080504):是指区安监局开支的离退休支出。
1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科目代码2080505):是指区安监局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16.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科目代码2080506):是指区安监局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17.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科目代码2089901):是指区安监局反映其他用于社会保障和就业主面的支出。
六、预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本单位预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
部门预算公开联系人:周英凤 电话:023-645657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