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1.承担法律法规规定由区级承担的安全生产、防灾减灾、应急救援等应急管理行政执法职责,以区应急局的名义统一执法。参与拟订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管理制度、执法标准规范。
2.承担有关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矿山、工贸等行业领域安全生产监管等方面的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职能。
3.承担地质灾害、水旱灾害、森林草原火灾等有关应急抢险和灾害救助、防震减灾等方面的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职能。
4.承担本区域内一般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参与生产安全事故的应急救援和较大及以上的生产安全事故调查。
5.承担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有关信访、投诉举报受理的日常工作。
6.承担与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有关的应急工作。
7.监督指导乡、镇人民政府以及街道办事处、开发区管理机构等政府派出机构的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工作。
8.完成区委、区政府和区应急局交办的其他工作。
9.有关职责分工
合理划分区应急局内设机构和执法队伍的权限。区应急局内设机构主要承担有关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矿山、工贸等行业领域安全生产监管,以及地质灾害、水旱灾害、森林草原火灾等有关应急抢险和灾害救助、防震减灾等方面行政管理、行政检查职能。重庆市南川区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承担相应的行政处罚与行政强制职能。区应急局内设机构和重庆市南川区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应建立协调联动机制,联合实施行政检查,减少检查频次,提高监管执法效能。
(二)单位构成
重庆市南川区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内设6个科室,分别为办公室、调查处置科、执法一大队、执法二大队、执法三大队、执法四大队,在编实有人数27人。
二、单位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
2025年年初预算数658.7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658.72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因按照预算管理要求,2024年通过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进行了行政机关、事业单位分离设置,本单位自2025年预算编制起新设,故2024年无单独预算。
(二)支出预算
2025年年初预算数658.72万元,其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预算79.58万元,卫生健康支出预算37.48万元,住房保障支出预算44.30万元,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497.37万元。因按照预算管理要求,2024年通过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进行了行政机关、事业单位分离设置,本单位自2025年预算编制起新设,故2024年无单独预算。
三、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658.72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658.72万元,因按照预算管理要求,2024年通过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进行了行政机关、事业单位分离设置,本单位自2025年预算编制起新设,故2024年无单独预算。其中基本支出658.72万元,主要用于保障在职人员工资福利及社会保险缴费,离休人员离休费,退休人员补助等,保障单位正常运转的各项商品服务支出;项目支出0万元。
2025年无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四、“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25年“三公”经费预算0万元;公务接待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运行经费120.30万元,比上年增加120.30万元,主要是因按照预算管理要求,2024年通过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进行了行政机关、事业单位分离设置,故2025年机关运行经费同比增加。主要用于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水电费、物管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及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二)政府采购情况。2025年无政府采购预算。
(三)绩效目标设置情况。我单位2025年无项目支出。
(四)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截止2024年12月31日,本单位共有车辆0辆。2025年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
六、专业性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单位预算公开联系人:刘静 联系方式:023-645657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