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7日至7月30日,市安委办、减灾办第四巡查组对我区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情况、行业主管部门检查执法情况、防汛抗旱调度令落实情况、综合应急救援队伍建设情况开展了专项巡查,抽查了区应急局、经信委、水利局、住建委、交通局、市场监管局、文旅委7个行业主管部门安全生产与自然灾害防治执法检查情况,并现场检查了5家生产经营单位,暗访了“南川区东胜收费站-水江镇-三泉镇;兴隆镇-西城街道-南川商贸物流园”段道路安全设施设置、3个交通安全劝导站和交巡警上路情况,共计发现问题隐患81个(条)(详见附件)。
区安委办已将巡查组反馈问题隐患的整改落实工作纳入今年的安全工作过程考核,请各相关责任单位务必认真对照附件清单,扎实开展限期整改、及时销号,该立案调查的必须立案调查,该实施处罚的必须严格依法处罚,该限期整改的务必明确整改责任人,确保立案调查、行政处罚、限期整改按时完成。8月24日前,各责任单位必须将立案调查、行政处罚、限期整改落实情况书面报区安委办备查,回复情况必须附行政处罚文书,不能仅以下达隐患整改文书了事,对该立案调查、行政处罚而未立案调查、行政处罚的单位,市安委办将启动倒查追责。其余各乡镇(街道)和区安委会、减灾委成员单位也要举一反三,紧紧围绕属地管理责任、部门监管责任、企业主体责任的落实,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与自然灾害防治工作措施,有效遏制各类事故、灾害的发生。
附件:2020年严格执法专项巡查南川区问题清单
附件
2020年严格执法专项巡查南川区问题清单
序号 |
整改责任单位 |
问题隐患 |
一 |
区应急局 |
1.吴永进“6.2”道路交通事故案、成都川渝通物流有限公司"7.28"交通事故案、典龙建筑公司重庆市中医药科技产业园横三路工程“8.19”车辆伤害事故案3起事故已超过调查时限,至今未完成调查;
2.重庆中川建设有限公司新壹城7号楼及部分地下车库项目“4.13”车辆伤害事故案的减轻处罚情节不符合《重庆市规范行政处罚裁量权办法》第十四条规定,未完全呈现出减轻处罚的情节,仅以区信访办会议纪要为支撑,以“企业困难,经请示区领导同意”的理由,对事故单位行政罚款10万元;
3.重庆市南川区芷阳劳务有限公司南川区花山南苑B区建设项目工地“1.15”物体打击事故案、常德天利德工程劳务有限公司南川金佛山水利工程枢纽工程项目“4.1”高处坠落事故案等7件事故在调查中,未发现有相关从轻处罚情节证据,仅在集体讨论记录中以“企业积极配合事故调查,主动处理善后事宜、减轻事故后果”为由,对各事故责任单位罚款20万元;
4.重庆磊光建材有限公司“6.10”车辆伤害事故案、重庆市南川区水江大龙铝矿有限公司“8.7”冒顶片帮事故案在行政处罚过程中未履行听证告知程序,行政处罚程序不合法;
5.未按照事故处理“四不放过”要求对2019年已结案的6起案件开展事故回访工作,也未督促企业落实相应整改措施。 |
重庆鸿庆达产业有限公司(区应急局督促落实) |
1.气柜进口电动阀端口未封堵;
2.特种作业票审批不规范,动火作业分析次数不够,受限空间作业票审批人未签字;
3.日周月检查记录不规范。 |
二 |
区交通局 |
1.区政府对部门执法计划未以文件形式批复;
2.执法计划编制依据未按渝安委〔2018〕3号文要求执行:未测算本部门总执法工作日、监督检查工作日;未明确编制重点检查和一般检查单位;
3.1-6月所有执法检查中未对企业主要负责人履职、风险分级管控、隐患排查治理和安全专项整治内容开展执法检查,检查记录中无此项内容;
4.2019年6月19日对金山至头渡二级公路改造工程项目检查中未按现场检查方案开展检查工作;
5.2020年5月交通路政实际行政处罚3万元,上报市行政处罚统计5.25万元;
6.水上交通:5月、6月全覆盖检查,既未发现问题,也未处罚。 |
重庆骏伦物流有限公司(区交通局督促落实) |
1.公司未编制重大风险清单;
2.抽查渝AH9***危化运输车GPS使用情况时发现驾驶员未系安全带,因系统不稳定,不能及时提醒驾驶员及时纠违;该车辆二级维护保养不符合要求。 |
三 |
区住建委
|
1.区政府对部门执法计划未以文件形式批复;
2.年度执法计划未明确重点和一般检查对象;
3.2010年5月仅完成执法计划的91%;
4.执法检查前未制定执法检查方案;
5.查阅的11个现场执法检查文书中均无现场检查记录;
6.未对分级管控进行检查;
7.住建发〔2020〕第25号对被处罚单位按上限处罚了3万元,无从重处罚情节;
8.6月份的在建工程基础数据不准,不只有45个。 |
重庆恒大滨河左岸一期项目(区住建委督促落实) |
1.项目无开展“两防”专项整治工作记录;
2.施工现场工人安全帽不符合国家标准;
3.29楼电梯井口无防护栏、未设置安全警示标志;
4.有一高楼层工人高处作业时未系安全带。 |
重庆市南鸿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半溪口学校项目工地(区住建委督促落实) |
1.人工基桩孔作业不规范:孔口护壁未高于孔口20-30cm,孔口周围未设置防护栏,孔口四周全是泥土和石块,易导致滑入;
2.现场机械用电线缆未架空,部分线缆被泥土掩埋;
3.现场手动切割机电源使用明插座;
4.现场临时用电配电箱上挂有易燃胶纸,旁边堆放有线缆等杂物;
5.现场所有配电箱均未上锁;
6.现场挖机作业、焊工作业、人工挖基孔作业三个工种交叉作业且现场无安全员、监理员进行旁站;
7.现场宿舍楼塔吊旋转覆盖范围调整施工方案未审批且塔吊未设置限位装置就使用,其在使用时有与下方电线接触的可能,严重危及操作工安全,已现场责令设备停用;
8.现场作业的人工挖孔、机械挖孔、电焊作业安全交底无记录;
9.检查人员未出示证件可随意进入工地作业现场,现场门卫不制止、不登记。 |
四 |
区水利局
|
1.5月、6月开展水利行政执法,发现隐患16个,但均未进行行政处罚;
2.巡查人员检查其检查记录时发现:5月18日,区水利局执法人员检查区山河堡电厂、八一桥电站时,均发现有防汛抢险应急预案未修订;
3.无防汛值班表的问题,但均未进行处罚。 |
五 |
区经信委
|
1.5月、6月各有一家未按计划完成;
2.未一对一企业制定检查方案;
3.执法文书不规范;
4.文书检查问题栏无问题。 |
南川区经纬塑编有限责任公司(区经信委督促落实) |
1.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未按规定参加安全培训;
2.未组织从业人员进行安全培训;
3.主要负责人未组织实施安全隐患排查工作;企业未按规定制定应急预案;
4.未制定“日、周、月”制度,日、周、月排查流于形式,全是安全员一人组织实施签字,日排查每月一次性记录;
5.未对职业病危害因素进行定期检测;未对员工进行健康体检;厂区未安装消防设施;
6.车间内电线乱拉乱接,使用民用插座;
7.无电工特种作业操作证上岗作业;
8.安全消防通道被货物占用;
9.生产车间只有一个进出口;
10.经营许可证在2020年3月13日到期后无证生产。 |
六 |
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1.年度执法计划报批,无区政府文件批复;
2.上报数据与实际不符:5月、6月,共上报执法数量14次,但实际执法数量只有12次;共计发现3个问题;
3.5月上报1次警告处罚,但不能提供相关处罚手续,只提供了《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指令书(南·市监特令〔2020〕9号)》;
4.6月上报1次警告处罚,但不能提供相关处罚手续,只提供了《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指令书(南·市监特令〔2020〕6号)》;
5.执法不严:6月12日,西城市场监管所检查城投公司自动扶梯与自动人行道,五方通话无法接通。未进行处罚,未下发限改措施;
6.6月18日,西城市场监管所检查金科物业5橦1号梯、2号梯,五方通话无法接通。未进行处罚,未下发限改措施。 |
七
|
区文旅委 |
1.年度执法计划报批,无区政府文件批复;
2.2020年5-6月有3家企业按现场检查方案开展检查工作;
3.文化类:5月检查65次,未发现问题;6月57次,发现4项问题;
4.旅游类:5、6月份发现问题15个,处罚为0。 |
八 |
区公安交巡警支队(南川-兴隆镇-西城街道-商贸物流园”路段2019年该路段发生3起交通事故死亡3人) |
1.兴隆至南川的道路是长下坡,但限速标志较少;
2.沿线公路护栏有10多处损坏严重;
3.事故多发路段沿线多处急弯未设置弯道广角凸面镜;
4.进入兴隆场镇路段及多处急弯处未设置相应安全提示性标志;
5.兴隆幼儿园学校路段沿线下坡无减速警示标志;
6.发现上路行驶的5辆摩托车,均未戴头盔驾驶,其中1辆摩托车载3人;
7.兴隆镇客运站未规范管理,客运站内停放有社会车辆;
8.下午12时至16时,该路段未见一名交警在路上。 |
区公安交巡警支队(窑湾村劝导站、东城街道办桥村交通安全劝导站、水江镇古城居委交通安全劝导站) |
1.窑湾村劝导站无人值守;
2.窑湾村劝导站近3天的劝导情况未作记录;
3.水江镇古城居委交通安全劝导站无人值守,而且安全劝导员韦会言抄写以往的车辆记录信息假冒今日记录。 |
区公安交巡警支队(国道353梅垭事故路段) |
1.无减速带;
2.限速警示标识标志不明显,多处急弯未设置广角凸面镜;
3.路上许多重型车驾驶,但一路未见交警协警上路执勤。
|
区公安交巡警支队(东胜至水江路段) |
1.东胜至水江途中治超站无人值守;
2.3点至5点半,未见交巡警开展路查路检;
3.多辆摩托车驾驶员未佩戴头盔,并有2辆超载搭载2-3人上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