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被检查主体名称 |
检查类别 |
检查内容 |
检查依据 |
检查结果 |
检查时间 |
检查机关 |
1 |
重庆特珍农业开发有限公司 |
计划 |
1.特种作业人员未按照规定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并取得相应资格,上岗作业的 2.未对承包单位、承租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统一协调、管理,或者未定期进行安全检查的 3.食品制造企业烘制、油炸设备未设置防过热自动切断装置的等5项 |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十条 |
发现问题作出责令改正等行政命令 |
2024年4月16日 |
重庆市南川区应急管理局 |
2 |
重庆西苑食品有限责任公司 |
计划 |
1.特种作业人员未按照规定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并取得相应资格,上岗作业的 2.未对承包单位、承租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统一协调、管理,或者未定期进行安全检查的 3.食品制造企业烘制、油炸设备未设置防过热自动切断装置的等6项 |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十条 |
发现问题作出责令改正等行政命令 |
2024年4月16日 |
重庆市南川区应急管理局 |
3 |
重庆优钛实业有限公司
|
计划 |
1.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履行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法定职责 2.建立健全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 3.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教育培训 4.高危行业生产经营单位设置机构、配备专职人员;其他生产经营单位设置机构、配备专兼职人员 |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十条 |
发现问题作出责令改正等行政命令 |
2024年4月17日 |
重庆市南川区应急管理局 |
4 |
重庆中望实业有限公司 |
计划 |
1.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履行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法定职责。 2.工贸企业有限空间作业场所应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和警示说明等6项 |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十条 |
发现问题作出责令改正等行政命令 |
2024年4月17日 |
重庆市南川区应急管理局 |
5 |
重庆宇泰金属材料有限公司 |
计划 |
1.特种作业人员未按照规定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并取得相应资格,上岗作业的 2.金属冶炼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未按照规定经考核合格的 3.熔融金属冶炼炉窑的闭路循环水冷元件未设置出水温度、进出水流量差监测报警装置,或者开路水冷元件未设置进水流量、压力监测报警装置,或者未监测开路水冷元件出水温度的等7项 |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十条 |
发现问题作出责令改正等行政命令 |
2024年4月17日 |
重庆市南川区应急管理局 |
6 |
重庆市轩瑞食品有限公司 |
计划 |
1.特种作业人员未按照规定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并取得相应资格,上岗作业的 2.未对承包单位、承租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统一协调、管理,或者未定期进行安全检查的 3.未落实有限空间作业审批,或者未执行“先通风、再检测、后作业”要求,或者作业现场未设置监护人员的等5项 |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十条 |
发现问题作出责令改正等行政命令 |
2024年4月18日 |
重庆市南川区应急管理局 |
7 |
重庆市南川区金鑫纸业有限公司 |
计划 |
1.是否向作业人员提供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安全帽、全身式安全带、三脚架、安全绳,以及与作业环境危险有害因素相适应的检测报警仪器、正压式呼吸器等劳动防护用品 2.是否在有限空间作业场所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 3.是否对承包单位的有限空间作业统一协调、管理等6项 |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十条 |
发现问题作出责令改正等行政命令 |
2024年4月18日 |
重庆市南川区应急管理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