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8月24日12时07分许,熊**驾驶的渝D8****重型自卸货车在南川区南城街道清泉村2组1KM+200M路段(小地名:后漕)发生侧翻,造成车辆受损,当事人熊*云当场死亡的交通事故。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重庆市安全生产条例》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和区政府领导的批示,成立由区应急局牵头,区道路运输管理中心、区公安交巡警支队、区总工会等单位派员参加的“南川南城街道‘8.24’一般道路交通事故调查组”(以下简称“事故调查组”),负责事故调查工作,同时邀请区纪委监委、区检察院派员参加,共同负责事故调查并开展相关工作。
事故调查组坚持“科学严谨、依法依规、实事求是、注重实效”的原则,通过现场勘验、调阅资料、人员问询、调查取证、综合分析等,查明了事故经过、原因、人员伤亡和直接经济损失情况,认定了事故性质和责任,提出了对相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员的处理建议和事故整改防范措施。
经调查认定,南川南城街道“8.24”一般道路交通事故是一起驾驶员未安全驾驶造成的生产安全责任事故,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事故基本情况
(一)事故企业情况
重庆康发运输有限公司,系事故车辆登记所有人。该公司成立日期:2011年11月01日;营业期限:2011年11月01日至永久;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00115585710322D;注册地址:重庆市长寿区渡舟街道渡中路5号2-3-2;实际办公地址:重庆市巴南区协汽车公园综合楼6号楼807;注册资本:叁万元整;经营范围:许可项目:道路货运(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人力搬运装卸服务;货运代理;销售:汽车配件、建筑材料、汽车装饰品;代办汽车年审、过户、上户手续(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该公司取得有营业执照、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等证照;公司货运车辆数量100台:重型半挂牵引车11台、重型挂车8台、重型自卸车19台、仓栅车22台、轻型货车40台;法定代表人赵*。
(二)事故车辆情况
渝D8****,车辆类型:重型自卸货车;品牌型号:红岩牌CQ3316HXVG426L;使用性质:货运;车辆识别代号:LZFF31X60JD010049;发动机号:18A00218406;登记所有人:重庆康发运输有限公司;车辆登记住所:重庆市长寿区凤城金山街4号1-5;检验有效期止:2024年5月31日;最近一次二级维护时间2023年5月18日至5月19日(公司车辆技术管理制度规定二级维护间隔上限值为120天)。
(三)事故车辆驾驶人情况
熊**,男,汉族,53岁,身份证号:5123**********5235;户籍登记地址:重庆市南川区石墙镇汇仓村1组;准驾车型:B2E;初次领证日期:2004年10月19日;有效期止:长期;从业资格J-货运;有效期至2026年4月30日,考核时间4月11日。
(四)事故发生经过
2023年8月24日12时07分许,熊**驾驶渝D8****重型自卸货车沿南川区南城街道清泉村公路从清泉2组方向往南川城区方向行驶时,行驶至重庆市南川区南城街道清泉村2组1KM+200M路段(小地名:后漕)时发生侧翻,造成车辆受损,当事人熊**当场死亡的交通事故。
(五)事故道路情况
事故现场位于重庆市南川区南城街道清泉村公路清泉村2组1KM+200M路段(小地名:后漕),水泥路面,路面施工不平整,路面干燥,双向车道,无道路中心线,坡路段上坡方向为清泉2组方向,下坡方向为南川城区方向,弯道窄路,(事发地下行方向为右转弯),白天视野良好。
(六)人员伤亡和直接经济损失情况
1.死者基本情况(1人)。
熊**,男,53岁,身份证号码:5123**********5235;住址:重庆市南川区石墙镇汇仓村1组,在本次事故中死亡。
2.直接经济损失情况:
本次事故的直接经济损失85万元。
(1)丧葬及善后赔偿费用,金额77万元,已先行赔偿50万元。
(2)车辆待报废,损失8万元。
二、事故应急处置情况
2023年8月24日12时10分许,南川区公安局指挥中心接到群众报警。
12时30分许,南川区医疗部门(120急救车)到达事故现场,确认1名人员死亡。
12时45分许,南川区公安局城区勤务大队及交巡警支队事故预防及处理大队到达现场,设置警戒区域并开展现场勘查、调查取证等工作。
三、事故发生原因
根据南川区交巡警支队《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第501900120230000106号),事故直接原因是熊**驾驶机动车超过机动车载物核定载质量(准载:15370kg,实载:69040kg),行驶至事发路段时未尽到安全操作义务是造成本次事故的直接原因。
四、事故单位的管理情况
重庆康发运输有限公司配备了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均持证上岗。制定了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安全检查计划,并开展了车辆的维护保养、驾驶员的资格审核、安全检查、隐患排查、及时对出现违法违章行为的车辆驾驶员进行了安全再教育,定期组织驾驶员参加重庆市西南机动车驾驶培训中心召开的普货企业安全例会,对事故车辆在2023年3月30日和7月30日开展了路检路查,履行了企业主体责任。但仍存在以下问题,重庆康发运输有限公司及相关管理人员,未严格执行本公司规章制度。
(一)未严格执行本公司《安全例会制度》
该制度2.1[1]规定,公司驾驶员安全例会每月至少召开一次,驾驶员全员参加,该公司未落实到位。
(二)未严格执行本公司《安全培训教育学习制度》
该制度2[2]规定,新进职工上岗前需进行不少于72学时的安全教育,考核合格后分配上岗,该公司未开展岗前培训。
五、相关监管部门和单位履职调查情况
(一)南川区公安局南城街道派出所
2023年1月-9月,南城街道派出所共查处各类道路交通违法行为592起,开展驻站执法28次,开展联合执法9次,开展交通安全督导检查8次,开展道路交通安全宣传9次,开展驾驶员安全培训7次,开展隐患排查9次。但还是存在以下问题:
未严格按要求开展检查、宣传及隐患排查。《重庆市南川区道路交通安全办公室关于印发2023年道路交通安全工作16项重点任务的通知》(南道安办〔2023〕8号)[3]要求,乡镇派出所每周驻劝导站执法不少于一次。《南川区公安局2023年派出所交通管理工作绩效考核分方案》[4]的考核内容要求,南城街道派出所应每月对辖区道路交通安全隐患开展一次隐患排查、组织辖区驾驶员进行一次安全教育学习,“六进宣传”每月也不得少于一次。南城街道派出所驻站执法检查、宣传、隐患排查次数不足,且未如实记录工作开展情况。
(二)南城街道办事处
该街道道安办制定道路交通安全隐患定期排查制度,制定了年度监管执法工作计划,每月安全例会安排部署重点工作。2023年1至9月,街道办事处主要领导带队检查道路交通安全28次,分管领导带队检查53次,行业负责人带队检查80次。召开安委扩大会3次,季度联席会3次,安全例会9次,开展驻站执法60次,开展道路安全联合执法19次,排查道路交通安全隐患17处,治理17处。在便民服务中心设置道路交通安全宣传专栏2处,并通过小喇叭、宣传横幅及入户等形式开展道路交通安全宣传。但还是存在以下问题:
未严格按要求开展“交安联合执法”检查。《重庆市南川区道路交通安全办公室关于印发2023年道路交通安全工作16项重点任务的通知》(南道安办〔2023〕8号)5要求,镇街每旬要组织开展至少1次“交安联合执法行动”,南城街道街道组织开展的联合执法次数不足。
(三)长寿区道路运输事务所
长寿区道路运输事务所制定了《2023年度道路运输行业安全生产指导计划》对辖区道路运输企业开展安全指导,截止10月累计指导企业109家、辨识发现问题250个,完成整改250个;组织风险研判会6次,研判风险点11个;组织召开6次普货企业安全相关会议和4场次138人次参考的企业安全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考核工作;联合区应急局、交巡警和区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召开“两客一危”安全例会;联合区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对长寿区事故企业进行警示约谈;组织开展了长寿区2023年度城市公共汽车自燃应急演练; 2023年2月10日对重庆康发运输有限责任公司进行现场指导检查,发现问题3条,已全部督促企业落实整改。
调查中未发现长寿区道路运输事务所及其相关工作人员有失职渎职行为。
六、对有关责任单位和人员的处理建议
(一)建议免予追究责任的人员(1人)
重庆康发运输有限公司驾驶员熊*云驾驶机动车超过机动车载物核定载质量,在事发路段未尽到安全操作义务。以上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第四十八条第一款之规定,本应追究其责任,鉴于其已在本次事故中死亡,建议对其免予责任追究。
(二)其他处理建议
重庆康发运输有限公司及其相关管理人员,未严格落实本公司《安全例会制度》、《安全培训教育学习制度》,建议由南川区交通局移交长寿区交通局进行调查处理。
(三)对有关监管部门和单位的处理建议
1.由区安办对南城街道街道办事处进行约谈。
2.由区公安局对南城街道派出所进行约谈。
七、事故整改和防范措施
为深刻吸取本次事故教训,预防和避免类似事故再次发生,针对本次事故的特点,特提出以下防范措施建议:
(一)严格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重庆康发运输有限公司应当深刻吸取本次事故教训,严格执行本单位规章制度,认真组织开展从业人员的安全培训工作,加强对超速超载等违法行为的教育及路检路查工作,特别是对驾驶到外地运输车辆及驾驶员的安全管理,确保车辆技术状况符合国家相关要求。
(二)进一步加强货运企业安全生产监管力度
行业监管部门、交通行政执法部门应严格落实属地属事责任,针对普通货运企业重点检查。优化执法方式,推行检查诊断、行政处罚、整改复查的检查方式,实现闭环管理。
(三)进一步加强道路交通安全管控力度
公安交管部门一是要依托执法站和临时检查点开展路检路查工作;二是进一步优化和细化勤务安排,严查超载、机件不符合技术标准等各类交通违法行为;三是强化宣传,充分发挥违法处理、事故处理等服务窗口的宣传作用,结合典型事故案例、突出违法行为进行宣传,让驾驶员充分认识到违反道路交通法规的危险性和严重性,促使其进一步树立正确交通理念,确保安全行车和文明驾驶。
南川南城街道“8.24”一般道路交通事故调查组
2023年1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