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化工及医药生产企业:
为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指示精神,扎实做好危险化学品安全风险综合治理工作,根据《重庆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落实大型油气储存基地安全风险管控措施专项治理方案>等7个专项方案的通知》(渝安办〔2022〕12号)文件通知精神,做好危险化学品登记综合服务系统(以下简称新系统)推广运用工作,结合我区实际,制定了《南川区危险化学品登记综合服务系统推广应用工作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重庆市南川区应急管理局
2022年3月30日
(此件公开发布)
南川区危险化学品登记综合服务系统
推广应用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根据应急部3月4日召开的危险化学品登记综合服务系统升级改造和推广应用部署会议精神要求,危化品登记综合服务系统推广应用是今年危险化学品安全风险集中治理的重点任务,是一项重要基础性工作。各企业要充分认识到危险化学品登记综合服务系统对提升企业安全风险防控水平有着基础支撑作用和重要意义,认真贯彻落实危险化学品登记综合服务系统的推广应用工作。
二、主要目标
(一)登记企业覆盖率100%。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化工及医药生产企业应登尽登,应录尽录。
(二)登记信息准确率100%。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化工及医药生产企业对登记录入的危险化学品信息要严格核对核准,确保规范准确。
(三)执法检查覆盖率100%。区应急局对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化工及医药生产企业在危险化学品登记综合服务系统中的登记情况实行全覆盖现场执法检查,不留死角。
(四)服务作用发挥率100%。登记业务全程网上办理,各企业要加强电子证书管理,实现“一书一签”辅助编制和全生命周期扫码获取,为危险化学品危害性高效传递和全生命周期精准监管提供基础支撑。
三、工作任务
(一)成立工作专班。各企业要成立以企业负责人为组长的新系统推广应用工作小组,安排专人作为系统管理人员,负责制定新系统推广应用工作方案,推进新系统的推广应用和日常登记工作。(2022年4月5日前完成)
(二)注册账号。4月6日起,各企业系统管理人员开始注册新登记系统(网址:http://reg.nrcc.com.cn:8021/)的企业账号,待账号审核通过后,使用账号并登录新系统。(2022年4月30日前完成)
(三)培训学习。各企业要认真组织有关人员学习《新系统操作手册》《新系统常见问题解答》及登记教学课件等资料,并按要求参加市应急局组织的相关培训,确保熟练操作新登记系统。(2022年5月31日前完成)
(四)登记审核。
1.自6月1日起,已登记的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要按照企业更新补录、区应急局初审、市登记办复审、应急管理部化学品登记中心入库的程序,全面核准更新登记信息。(2022年8月31日前完成)
2.自6月1日起,新登记、变更和复核换证的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要按照企业申请、市登记办审核、应急管理部化学品登记中心审批的程序,在新系统中实施登记。(持续推进)
3.自6月1日起,各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在新系统中填报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和高安全风险岗位操作人员安全资质达标信息,由主管部门审核入库,实施不达标人员实名制管理。(2022年8月31日前完成)
4.自6月1日起,化工、医药生产企业在新系统中填报本企业生产过程中涉及的全部危险化学品信息,建立基本信息数据库。(2022年8月31日前完成)
(五)“一企一品一码”管理。
1.各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通过新版系统更新核准“一书一签”,生成“一企一品一码”。(2022年8月31日前完成)
2.各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化工及医药生产企业按要求办理和使用危险化学品电子证书,进行危化登记全程网上办理。(2022年10月31日前完成)
3.各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化工及医药生产企业在危险化学品内外包装上印刷或粘贴安全信息码。(2022年11月30日前完成)
(六)执法检查。11月2日起,主管部门对各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化工及医药生产企业的危险化学品登记情况开展全覆盖执法检查。(2022年12月15日前)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推广应用新版系统是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打基础、利长远、增后劲的重要工作,是三年行动的延续,是危化行业防范风险的有效手段。各企业要成立工作专班,明确任务、落实责任,确保推广应用相关工作有序开展、按时完成。
(二)加大推进力度。新系统登记内容增多,各企业要严格按照方案节点要求,加快推进推广应用相关工作,及时反馈新系统使用中发现的漏洞,及时沟通登记工作中遇到的各种问题。
(三)严格执法处罚。11月2日起,区应急局将开展登记工作专项执法检查,重点检查漏登企业和错登内容,对查处的登记工作问题,将严格按照《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危险化学品登记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实施行政处罚,确保新系统推广应用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附件:化工、医药企业安全生产信息登记的行业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