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住房城乡建设部令第22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的通知》(建市〔2014〕159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和资质标准实施意见〉的通知》(建市〔2015〕20号)和《重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做好我市建筑企业资质证书待续工作的通知》(渝建管〔2024〕187号)的规定,经企业申请,我委近期审核了重庆众盾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等2家建筑业企业资质延续换领申请的材料,经审查满足相关办理要求,并于2025年11月20日(公示网址:重庆市南川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公示/公告)在网上公示无异议,现将2025年第十三批次建筑业企业资质延续换领名单予以公布(详见附件)。
特此公告。
附件:1.南川区2025年第十三批次建筑业企业资质延续换领公告名单
2.关于建筑业企业领取资质证书的有关说明
重庆市南川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2025年12月2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1:
南川区2025年第十三批次建筑业企业资质
延续换领公告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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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企业名称 |
资质内容 |
是否 延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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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重庆众盾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
施工劳务企业不分等级(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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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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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重庆弘业基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建筑幕墙工程专业承包二级 |
是 |
附件2:
关于建筑业企业领取资质证书的有关说明
为进一步方便建筑业企业获取和使用资质电子证照,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电子证照获取
建筑业企业资质电子证照生成后,企业可登录“重庆市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系统”,进入“电子证书”模块,自主完成电子证照的下载与打印操作。
二、电子证照验证
(一)官网验证。登录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网址:http://jzsc.mohurd.gov.cn),在“企业资质查询”栏目中,输入企业名称或证书编号,即可完成证照有效性验证。
(二)二维码验证。扫描电子证照左下方的专属二维码,可实时查看证书完整信息,并同步验证其当前有效性。
三、电子证照领取所需交的材料
通过重庆市南川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公告的企业,领取电子证照须提供以下材料:
(一)本企业出具的领取资质证书的介绍信原件(介绍信须加盖企业公章并明确领证人身份证明和联系电话)、领取人的身份证(工作人员核验是否与介绍信一致,并提交身份证复印件)。
(二)加盖企业公章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三)原资质证书的正、副本原件。
原资质证书原件全部交回,如不能全部交回的,按交回旧证数量领取新证,其余新证待旧证交回后领取;如旧证遗失的,办理遗失补办手续后领取新证。
咨询电话:023-714146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