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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384008685526N/2021-00070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财政 [ 体裁分类 ] 财政预算、决算
[ 发布机构 ] 南川区住房城乡建委
[ 成文日期 ] 2021-08-23 [ 发布日期 ] 2021-08-23

重庆市南川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1、负责推进住房和城乡建设事业改革发展。2、负责住房和城乡建设财政性资金的监督管理。3、负责房地产行业的监督管理。4、负责建筑行业的监督管理。5、负责住房保障工作。6、统筹推进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工作。7、负责城市提升工作的全面统筹,强化统筹职责,提升统筹能力。8、负责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的监督管理。9、监督管理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活动。10、负责重点工程建设监督管理。11、负责推进城市修补和有机更新。12、指导村镇建设。13、负责建设科技推广应用。14、负责绿色建筑与建筑节能管理。15、负责住房和城建档案管理。16、负责人民防空工作管理责任。17、负责住房城乡建设和人民防空领域综合行政执法。18、负责机关、所属事业单位和行业社会组织党建工作。19、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重庆市南川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设8个内设科(室),分别是办公室、行政审批服务科(民防科)、建筑管理科、住房建设保障科(房地产开发办公室)、村镇建设科、质量安全科、物业监督管理科、建设工程消防管理科;6个直属事业单位,分别是建设工程综合技术中心、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执法支队、城市建设档案馆、人民防空指挥信息保障中心、住房保障中心(原房管所)、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建设工程服务中心),均为正科级单位。其中城市建设档案馆的账务未独立核算,并入机关财务。建设工程交易中心为自收自支事业单位。

(三)单位构成。从预算单位构成看,纳入本部门2020年度决算编制的二级预算单位主要包括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本级)(含城市建设档案馆)、建设工程综合技术中心、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执法支队、人民防空指挥信息保障中心、住房保障中心(原房管所)五个二级预算单位。  

(四)机构改革情况。2020年度未涉及机构改革。

二、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总体情况。本部门2020年度收入总计74312.31万元,支出总计39935.36万元。收支较上年决算数增加34376.95万元、增加86.08%,主要原因是增加旧城改造税收用于基础设施建设、棚户区改造、农村危房改造、农村旧房整治提升、保障性安居工程配套基础设施、污水管网建设和抗疫特别国债等项目资金。

2.收入情况。本部门2020年度收入合计74312.31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34376.95万元、增加86.08%,主要原因是增加旧城改造税收用于基础设施建设、棚户区改造、农村危房改造、农村旧房整治提升、保障性安居工程配套基础设施、污水管网建设和抗疫特别国债等项目资金。

3.支出情况。本部门2020年度支出合计74312.31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34376.95万元、增加86.08%,主要原因是增加旧城改造税收用于基础设施建设、棚户区改造、农村危房改造、农村旧房整治提升、污水管网建设、大有绕镇道路和抗疫特别国债等项目资金。其中:基本支出1829.55万元,占2.46%;项目支出72482.76万元,占97.54%。

4.结转结余情况。本部门2020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0.00万元。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总计74312.31万元、支出总计74312.3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40542.51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33769.80万元。与2019年相比,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总计各增加34376.95万元、增加86.08%。主要原因是增加旧城改造税收用于基础设施建设、棚户区改造、农村危房改造、农村旧房整治提升、保障性安居工程配套基础设施、污水管网建设和抗疫特别国债等项目资金。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收入情况。本部门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40542.51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2669.87万元,增加45.46%。主要原因是增加旧城改造税收用于基础设施建设等项目资金。此外,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00万元。

2.支出情况。本部门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0542.51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2669.87万元,增加45.46%。主要原因是增加旧城改造税收用于基础设施建设等项目资金。

3.结转结余情况。本部门2020年度年末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0万元,增长0%。

4.比较情况。本部门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239.56万元,占0.59%,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8.48万元,增加8.35%,主要原因是正常增人增加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等。

(2)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59.00万元,占1.30%,较年初预算数增加7.91万元,增长15.48%,主要原因是正常增人和增加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

(3)节能环保支出2818.00万元,占6.95%,较年初预算数增加2426.10万元,增长619.06%%,主要原因是增加污水管网项目中央资金。

(4)城乡社区支出21464.84万元,占52.94%,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108.02万元,增加5.44%,主要原因是增加城市建设配套费补助和税收补助用于基础设施建设。

(5)农林水支出1437.50万元,占3.55%,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337.50万元,增加93.04%,主要原因是增加农村危房改造项目。

6)交通运输支出8000.00万元,占19.73%,较年初预算数增加8000.00万元,增加100%,主要原因是增加大有绕镇道路项目。

(7)住房保障支出6523.61万元,占16.09%,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0970.60万元,减少62.71%,主要原因是减少保障性安居工程补助资金。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0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829.55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72.55万元,增长17.50%,主要原因是公用经费提标、正常增加工资和绩效工资等。其中:人员经费1396.44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76.82万元、增加5.82%,主要原因是正常增加人员工资和养老医疗保险、住房公积金等。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工资福利支出1287.62万元(基本工资370.81万元、津贴补贴101.44万元、奖金114.77万元、绩效工资321.34万元、基本养老保险费94.90万元、职业年金缴费47.60万元、基本医疗保险缴费59.00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1.73万元、住房公积金114.09万元、医疗费6.40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55.54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08.82万元(生活补助104.58万元、医疗费补助4.20、奖励金0.04万元)。公用经费433.1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95.72万元,增长82.45%,主要原因是增加人员和公用经费提标。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431.13万元(办公费49.53万元、印刷费3.50万元、水费3.38万元、电费4.36万元、邮电费22.78万元、物业管理费0.57万元、差旅费133.58万元、维修(护)费0.53万元、会议费6.48万元、培训费17.30万元、公务接待费4.91万元、劳务费96.36万元、委托业务费96.36万元、工会经费18.08万元、福利费27.14万元、公务车运行维护费6.39万元、其他交通费用28.30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0.57万元);资本性支出1.98万元(办公设备购置1.98万元)。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0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年初结转结余0.00万元,年末结转结余0.00万元。本年收入33769.8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1707.09万元,增长179.95%,主要原因是增加农村旧房整治提升、东街故城项目、污水管网建设和抗疫特别国债等项目资金。本年支出33769.8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1707.09万元,增长179.95%,主要原因是增加农村旧房整治提升、东街故城项目、污水管网建设和抗疫特别国债等项目资金。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0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本部门“三公”经费支出共计11.30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减少7.56万元,下降40.08%,主要原因:一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按照只减不增的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全年实际支出较预算和决算均有所下降。二是公务用车保有量6辆(实际使用4辆),同时严格落实公车使用规定,严禁公车私用,公车运行维护成本大幅下降。三是强化公务接待支出管理,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严格控制陪餐人数,对应由接待对象承担的费用一律由接待对象自行支付,公务接待费大幅下降。四是进一步规范因公出国(境)活动,今年未安排单位人员出国出访。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2020年度本部门未发生因公出国(境)费用和公务车购置费。公务车运行维护费6.39万元,主要用于机要文件交换、市内因公出行等工作所需车辆的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2.36万元,下降26.97%,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较上年支出数减少4.88万元,减少43.30%,主要原因严格落实公车使用规定,严禁公车私用,公车运行维护成本大幅下降。

公务接待费4.91万元,主要用于接待接受相关部门检查指导工作等发生的接待支出。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0.84万元,下降14.61%,较上年支出数减少2.68万元,下降35.18%。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严格控制陪餐人数,对应由接待对象承担的费用一律由接待对象自行支付,公务接待费有所下降。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20年度本部门未发生因公出国(境)和公务用车购置,公务车保有量为6辆;国内公务接待98批次620人次,其中:国内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2020年本部门人均接待费79元,车均维护费1.07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2020年度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49.28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开支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机关运行经费较上年决算数增加98.78万元,增长65.63%,主要原因是增加人员和公用经费提标等。

2020年度会议费支出6.48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0.15万元,增长2.37%,主要原因是增加建筑质量安全会务费用。本年度培训费支出25.3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0.75万元,增长73.88%,主要原因是增加建筑质量监督员和安全监督员的培训工作。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截至2020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6辆,其中机要通信用车6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2020年度我部门未发生政府采购事项,无相关经费支出。

 五、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对28个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涉及资金72482.76万元。对28个项目开展了重点绩效评价,涉及资金72482.76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28个项目绩效自评得分在90分以上,评价结论为优。

(二)绩效目标自评结果。

28个项目绩效目标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总体完成情况较好。项目全年预算数为72482.76万元,执行数为72482.76万元,完成预算的100%。主要产出和效果:一是改善居民居住条件,二是提升城市形象。发现的问题及原因,一是少数项目阶段性进度较慢。下一步改进措施,加大项目推进进度和督查力度。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三)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四)“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五)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六)政府性基金支出:是指政府用筹集的政府性基金收入安排的支出。

(七)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八)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九)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七、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电话023-714156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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