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1.负责公共租赁住房保障管理工作。
2.负责直管公房维修维护及安全管理。
3.负责城镇C、D级房屋安全管理。
4.负责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管理。
5.负责住房货币化管理工作。
6.完成区委、区政府、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
重庆市南川区住房保障中心无内设机构。
(三)机构改革情况
2022年度未涉及机构改革。
二、单位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总体情况。
2022年度收入合计4439.88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807.68万元,增幅68.7%,主要原因是2022 年新增购买恒大滨河左岸保障性住房项目资金增加3137.00万元。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0万元,增幅0 %。年初结转和结余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0万元,增幅0%。支出总计4439.88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807.68万元,增幅68.7%,主要原因是2022 年新增购买恒大滨河左岸保障性住房项目资金增加3137.00万元。结余分配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 0万元,增幅0 %。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 0万元,增幅0%。
2.收入情况。
2022年度收入合计4439.88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 1807.68万元,增幅68.7%,主要原因是2022年新增购买恒大滨河左岸保障性住房项目资金增加3137.00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4439.88万元,占总收入的 100 %;事业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0 %;经营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0 %;其他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0 %。此外,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0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0万元。
3.支出情况。
2022年度支出合计4439.88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807.68万元,增幅68.7%,主要原因是2022年新增购买恒大滨河左岸保障性住房项目资金增加3137.0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 417.27万元,占总支出的10.0%;项目支出4022.61万元,占总支出的90.0 %;经营支出0万元,占总支出的 0%。此外,结余分配 0万元。
4.结转结余情况。
2022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 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 0万元,增幅0 %。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总计4439.88万元,与上年相比,财政拨款收入增加1807.68万元,增幅68.7%,主要原因2022 年新增购买恒大滨河左岸保障性住房项目资金增加3137.00万元。财政拨款支出总计增加1807.68万元,增幅67.4%。与上年相比,主要原因是2022 年新增购买恒大滨河左岸保障性住房项目资金增加3137.00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收入情况。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4409.88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777.68万元,增幅68.7%。主要原因是2022 年新增购买恒大滨河左岸保障性住房项目资金增加3137.00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减少878.91万元,减少16.6%。主要原因是2022年庙宝顶电梯安装项目工程未完成,资金未支付。此外,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万元。
2.支出情况。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409.88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777.68万元,增幅68.7%。主要原因是2022 年新增购买恒大滨河左岸保障性住房项目资金增加3137.00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减少878.91万元,减少16.6%。主要原因是2022年庙宝顶电梯安装项目工程未完成,资金未支付。
3.结转结余情况。2022年度年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0万元,增幅0%。
4.比较情况。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98.37万元,占2.23%,较年初预算数增加5.43万元,增加7.6%,主要原因是增加职业年金等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等。
(2)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0.28万元,占0.2%,较年初预算数减少0.03万元,下降0.2%。
(3)住房保障支出4301.23万元,占96.0%,较年初预算数减少878.90万元,减少20.0%,主要原因是2022年庙宝顶电梯安装项目工程未完成,资金未支付。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417.27万元。其中:人员经费352.75万元,较上年决算数相比持平。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工资福利支出287.22万元(基本工资69.76万元、津贴补贴2.49万元、绩效工资131.88万元、基本养老保险费18.99万元、职业年金缴费15.82万元、基本医疗保险缴费10.28万元、住房公积金28.51万元、医疗费9.49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65.53万元(生活补助61.10万元、医疗补助4.40万元、奖励金0.03万元)。公用经费64.52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34.27万元,减少62.63%,主要原因是办公业务节约开支。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62.63万元和资本性支出1.89万元具体是(办公费9.70万元、水费0.51万元、邮电费3.59万元、差旅费19.24万元、维修(护)费1.74万元、培训费2.08万元、公务接待费0.65万元、劳务费11.35万元、工会经费4.11万元、福利费6.17万元、公务车运行维护费2.80万元、其他商品服务支出0.69万元);资本性支出1.89万元(办公设备购置费1.89万元)。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2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0.0万元。主要用于直管公房的维修维护费。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2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22年度本单位“三公”经费支出共计3.46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减少2.54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31.0%,主要原因:一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按照只减不增的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全年实际支出较预算和决算均有所下降。二是严格落实公车使用规定,严禁公车私用,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成本大幅下降。三是强化公务接待支出管理,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严格控制陪餐人数,对应由接待对象承担的费用一律由接待对象自行支付,公务接待费未发生。四是进一步规范因公出国(境)活动,今年未安排单位人员出国出访。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三公”经费支出总计3.46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减少0.82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31.0%,主要原因是严格落实公车使用规定,严禁公车私用,公车运行维护成本大幅下降。较上年支出数增加1.59万元,增幅151.0%,主要原因是2022年城镇房屋安全巡查和公租房安全巡查以及欠交租金巡查加大使用公车次数加大,故费用增加。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2022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万元,增幅0%。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万元,增幅0%。
公务车购置费0万元。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万元,增幅0%。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万元,增幅0%。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80万元,主要用于城镇房屋安全巡查和公租房安全巡查以及欠交租金巡查。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0.20万元,下降6%,主要原因是严格落实公车使用规定,严禁公车私用,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成本大幅下降。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16万元,增幅6%,主要原因是2022年城镇房屋安全巡查和公租房安全巡查以及欠交租金巡查加大使用公车次数加大,故费用增加。
公务接待费0.65万元。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2.35万元,下降78.33%,主要原因是控制接待费用。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65万元,增幅100%,主要原因是2022年度城市危旧房摸底调查工作接待费用。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22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车保有量为1辆;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0人,其中:国内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2022年本部门人均接待费66.33元,车均购置费0万元,车均维护费2.80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会议费和培训费情况说明
本年度会议费支出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0万元,增幅0%,主要原因是未发生会议费。本年度培训费支出2.08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0.38万元,增幅22.35%,主要原因是2022年发生党员远程教育和住房保障业务培训费用。
(二)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按照部门决算列报口径,我单位不在机关运行经费统计范围之内。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本部门共有车辆1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 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1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50万元(含)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含)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22年度我单位未发生政府采购事项,无相关经费支出。
五、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对5个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其中:以填报自评表形式开展自评5项,涉及资金2214.43万元。
(二)绩效自评结果
1.绩效目标自评表。
部分绩效目标自评表见附件:2022年度二级项目绩效自评表
2.关于绩效自评结果的说明。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单位对5个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涉及资金2214.43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5个项目绩效自评得分在100分,评价结论为优。主要产出和效果:一是改善居民居住条件,二是提升城市形象。发现的问题及原因,一是少数项目阶段性进度较慢。下一步改进措施,加大项目推进进度和督查力度。绩效自评,全年已完成年度绩效目标。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三)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四)“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五)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六)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七、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电话023-716419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