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引号 ] | 11500384008685526N/2025-00103 | [ 发文字号 ] | |
| [ 主题分类 ] |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 [ 体裁分类 ] | 财政预算、决算 |
| [ 发布机构 ] | 南川区住房城乡建委 | ||
| [ 成文日期 ] | 2025-10-23 | [ 发布日期 ] | 2025-10-23 |
重庆市南川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1.负责推进住房和城乡建设事业改革发展。
2.负责住房和城乡建设财政性资金的监督管理。
3.负责房地产行业的监督管理。
4.负责建筑行业的监督管理。
5.负责住房保障工作。
6.统筹推进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工作。
7.负责城市提升工作的全面统筹,强化统筹职责,提升统筹能力。
8.负责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的监督管理。
9.监督管理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活动。
10.负责重点工程建设监督管理。
11.负责推进城市修补和有机更新。
12.指导村镇建设。
13.负责建设科技推广应用。
14.负责绿色建筑与建筑节能管理。
15.负责住房和城建档案管理。
16.负责住房城乡建设综合行政执法。
17.负责机关、所属事业单位和行业社会组织党建工作。
18.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
重庆市南川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设8个内设科(室),分别是办公室、行政审批服务科、建筑管理科、住房建设保障科(房地产开发办公室)、村镇建设科、质量安全科、物业监督管理科、建设工程消防管理科;另外重庆市南川区城市建设档案馆的账务未独立核算,并入机关财务。
(三)单位构成
纳入本部门2024年度决算编制的二级预算单位主要包括重庆市南川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本级)(含城市建设档案馆)、重庆市南川区建设工程综合技术中心、重庆市南川区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执法支队、重庆市南川区住房保障中心4个二级预算单位。
二、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总体情况。
2024年度收入合计92500.82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65265.61万元,下降41.4%,主要原因一是减少六角楼、劳技校、广坝巷片区棚户区改造项目债权资金47000万元;二是减少乡镇污水管网治理维护治理项目费用1858.29万元;三是减少良瑜、金佛东庐基础设施减少补助资金764.17万元;四是减少住房租赁市场发展专项资金10368.72万元;五是根据南委编办函〔2024〕54号《关于同意划转区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执法支队人员编制隶属关系的复函》的文件要求,该单位于今年7月整体划转,所余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由区财政统筹。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0万元,与上年决算数持平。年初结转和结余0万元,与上年决算数持平。支出总计92500.82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65265.61万元,下降41.4%,主要原因一是减少六角楼、劳技校、广坝巷片区棚户区改造项目债权资金47000万元;二是减少乡镇污水管网治理维护治理项目费用1858.29万元;三是减少良瑜、金佛东庐基础设施减少补助资金764.17万元;四是减少住房租赁市场发展专项资金10368.72万元;五是根据南委编办函〔2024〕54号《关于同意划转区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执法支队人员编制隶属关系的复函》的文件要求,该单位于今年7月整体划转,所余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由区财政统筹。结余分配0万元,与上年决算数持平。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与上年决算数持平。
2.收入情况。
2024年度收入合计92500.82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65265.61万元,下降41.4%,主要原因一是减少六角楼、劳技校、广坝巷片区棚户区改造项目债权资金47000万元;二是减少乡镇污水管网治理维护治理项目费用1858.29万元;三是减少良瑜、金佛东庐基础设施减少补助资金764.17万元;四是减少住房租赁市场发展专项资金10368.72万元;五是根据南委编办函〔2024〕54号《关于同意划转区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执法支队人员编制隶属关系的复函》的文件要求,该单位于今年7月整体划转,所余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由区财政统筹。其中:财政拨款收入88013.81万元,占总收入的100%;事业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 0%;经营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0%;其他收入 0万元,占总收入0 %。此外,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0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0万元。
3.支出情况。
2024年度支出合计92500.82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65265.61万元,下降41.4%,主要原因一是减少六角楼、劳技校、广坝巷片区棚户区改造项目债权资金47000万元;二是减少乡镇污水管网治理维护治理项目费用1858.29万元;三是减少良瑜、金佛东庐基础设施减少补助资金764.17万元;四是减少住房租赁市场发展专项资金10368.72万元;五是根据南委编办函〔2024〕54号《关于同意划转区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执法支队人员编制隶属关系的复函》的文件要求,该单位于今年7月整体划转,所余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由区财政统筹。其中:基本支出1715.6万元,占总支出的1.9%;项目支出90785.22万元,占总支出的98.1%;经营支出0万元,占总支出的0%。此外,结余分配0万元。
4.结转结余情况。
2024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与上年决算数持平。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总计92500.82万元,与上年相比,财政拨款收入减少65265.61万元,下降41.4%,主要原因一是减少六角楼、劳技校、广坝巷片区棚户区改造项目债权资金47000万元;二是减少乡镇污水管网治理维护治理项目费用1858.29万元;三是减少良瑜、金佛东庐基础设施减少补助资金764.17万元;四是减少住房租赁市场发展专项资金10368.72万元。五是根据南委编办函〔2024〕54号《关于同意划转区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执法支队人员编制隶属关系的复函》的文件要求,该单位于今年7月整体划转,所余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由区财政统筹。财政拨款支出总计减少65265.61万元,与上年相比下降40.5%,主要原因一是减少六角楼、劳技校、广坝巷片区棚户区改造项目债权资金47000万元;二是减少乡镇污水管网治理维护治理项目费用1858.29万元;三是减少良瑜、金佛东庐基础设施减少补助资金764.17万元;四是减少住房租赁市场发展专项资金10368.72万元。五是根据南委编办函〔2024〕54号《关于同意划转区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执法支队人员编制隶属关系的复函》的文件要求,该单位于今年7月整体划转,所余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由区财政统筹。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收入情况。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39385.37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4697.2万元,增长13.5%。主要原因一是新增奥园公园A区城市配套费补助资金764.28万元;二是新增金佛还房片区、果园路二期、三圣路片区老旧小区项目资金3932.92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增加6398.87万元,增长42.3%。主要原因是增加皂桷井、三圣路等老旧小区改造保障性安居工程项目收入。此外,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万元。
2.支出情况。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9385.37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4697.2万元,增长13.5 %。主要原因一是新增奥园公园A区城市配套费补助资金764.28万元;二是新增金佛还房片区、果园路二期、三圣路片区老旧小区项目资金9262.4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0189.98万元,增长42.3%。主要原因是增加皂桷井、三圣路等老旧小区改造保障性安居工程项目支出。
3.结转结余情况。2024年度年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万元,与上年决算数持平。
4.比较情况。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64.99万元,占0.4%,较年初预算数增加55.18万元,增长29%,主要原因是增加职业年金、养老保险等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等。
(2)卫生健康支出75.49万元,占0.1%,较年初预算数减少6.31万元,减少8.3%,主要原因是区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执法支队撤销,人员经费减少。
(3)城乡社区支出41368.19万元,占44.7%,较年初预算数减少8782.06万元,下降22.22%,主要原因是减少老旧小区改造费用支出。
(4)节能环保支出78.4万元,占 0.1%,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00%,主要原因是新增南川区东部片区污水管网建设项目(子)设计和编制费用。
(5)交通运输支出2000万元,占2.2%,较年初预算数增加2000万元,增长100.0%,主要原因是增加景城乡融合发展连接道路建设工程项目。
(6)住房保障支出7410.74万元,占8%,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484.07万元,减少20%,主要原因是减少城镇老旧小区改造项目和住房租赁市场发展专项资金等。
(7)其他支出41203万元,占44.5%,较年初预算数增加41203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新增采煤沉陷区城投鹏城家园、红茶厂地块、硫磺四社地块建设项目。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39385.37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472.26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64.41万元,减少4.37%,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区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执法支队撤销,支出减少。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工资福利支出1331.28万元(基本工资307.91万元、津贴补贴84.42万元、奖金160.73万元、绩效工资386.26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费134.01万元、职业年金缴费79.68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54.1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4.94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10.4万元、住房公积金86.78万元、医疗费22.06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40.97万元(生活补助130.7万元、医疗费补助10.2万元、奖励金0.07万元)。公用经费243.34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70.65万元,下降29.03%,主要原因是减少差旅费接待费等支出。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243.34万元(办公费35.34万元、水费2.43万元、电费3.72万元、邮电费14.9万元、物业管理费0.06万元、差旅费66.38万元、会议费2万元、维修(护)费0.5万元、培训费10.24万元、公务接待费1.5万元、劳务费24.94元、委托业务费8.66万元、工会经费11.52万元、福利费31.29万元、公务车运行维护费7.5万元、其他交通费用21.05万元)。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年初结转结余0万元,年末结转结余0万元。本年收入53115.45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69939.39万元,下降56.9%,主要原因一是减少六角楼、劳技校、广坝巷片区棚户区改造项目债权资金47000万元。二是减少乡镇污水管网治理维护治理项目费用1858.29万元;三是减少良瑜、金佛东庐基础设施补助资金764.17万元;四是减少住房租赁市场发展专项资金20417.54万元。本年支出53037.05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70017.79万元,下降56.9%,主要原因一是减少乡镇污水处理厂运行及维护费用可研编制费用支出,二是减少城市污水处理厂污泥无害化处置城市污泥处置费用的支出,三是减少东部片区污水项目设计费用支出。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4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度“三公”经费支出总计9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减少3万元,下降25%,主要原因一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按照只减不增的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全年实际支出较预算有所下降;二是公务用车保有量6辆(实际使用4辆),同时严格落实公车使用规定,严禁公车私用,公车运行维护成本下降;三是强化公务接待支出管理,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严格控制陪餐人数,对应由接待对象承担的费用一律由接待对象自行支付,公务接待费大幅下降;四是进一步规范因公出国(境)活动,今年未安排单位人员出国出访。较上年支出数减少3.9万元,下降30.2%,主要原因一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按照只减不增的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全年实际支出较上年支出有所下降;二是公务用车保有量6辆(实际使用4辆),同时严格落实公车使用规定,严禁公车私用,公车运行维护成本下降;三是强化公务接待支出管理,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严格控制陪餐人数,对应由接待对象承担的费用一律由接待对象自行支付,公务接待费大幅下降;四是进一步规范因公出国(境)活动,今年未安排单位人员出国出访。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本部门2024年度未发生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
本部门2024年度未发生公务车购置费用支出。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7.5万元,主要用于机要文件交换、市内因公出行等工作所需车辆的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2.5万元,下降25%,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较上年支出数减少2.64万元,下降26%,主要原因是严格落实公车使用规定,控制公车运行维护成本。
公务接待费1.5元,主要用于接待接受相关部门检查指导工作等发生的接待支出。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无增减,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严格控制陪餐人数。较上年支出数减少0.43万元,下降22.3%,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严格控制陪餐人数。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24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 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车保有量为4辆;国内公务接待280批次380人,其中:国内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2024年本部门人均接待费39.47元,车均购置费0万元,车均维护费1.35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会议费和培训费情况说明
本年度会议费支出0万元,与上年决算数持平,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节省开支。本年度培训费支出4.75万元,较上年减少5.49万元,下降53.6%,主要原因是集中培训次数减少,资料费用降低。
(二)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2024年度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35.61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开支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等。机关运行经费较上年决算数减少39.88万元,下降22.7%,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本部门共有车辆6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 辆、应急保障用车4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50万元(含)以上通用设备0 台(套),单价100万元(含)以上专用设备台(套)。
(四)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24年度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5212.7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28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15210.42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5212.7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2500.66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6.4 %。主要用于采购一是用于日常办公需求的办公设备,二是城市地下综合管廊建设工程等由区发改委立项项目。
五、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一)部门自评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对部门整体的40个二级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涉及财政拨款项目支出资金90785.22万元。
(二)部门绩效评价情况
本部门对项目建设前期费用开展了绩效评价,涉及财政拨款项目资金13.84万元,评价得分100分,评价等次为优,绩效评价发现了城市更新配套政策研究和创新不足等主要问题,提出聘请第三方介入测评等下一步工作建议;对城建档案馆办公场地费用开展了绩效评价,涉及财政拨款项目资金148.79万元,评价得分100分,评价等次为优,绩效评价发现了档案利用率有待提高等主要问题,提出进一步加大档案整理力度等下一步工作建议;对“四上”企业奖补资金开展了绩效评价,涉及财政拨款项目资金12.87万元,评价得分100分,评价等次为优,绩效评价发现了统计验收通过率较低等主要问题,提出进一步加大统计数据质量的提升的下一步工作建议;对农村危旧房改造补助资金开展了绩效评价,涉及财政拨款项目资金255.95万元,评价得分100分,评价等次为优,绩效评价发现了资金支付进度较缓、验收速度较慢等主要问题,提出进一步加强验收力度、缩短工期进度等下一步工作建议;对优化营商环境工程勘察、施工图审查经费开展了绩效评价,涉及财政拨款项目资金15万元,评价得分100分,评价等次为优,绩效评价发现了工程勘察和施工图审查合格率偏低等主要问题,提出进一步加强施工人员业务知识培训等下一步工作建议。对直管公房维修维护管理开展了绩效评价,涉及财政拨款项目资金220万元,评价得分100分,评价等次为优,绩效评价发现了公租房维修次数不足及不及时等主要问题,提出进一步加大检修力度等下一步工作建议; 对南川区老旧城区排水管网更新改造工程开展了绩效评价,涉及财政拨款项目资金76.88万元,评价得分100分,评价等次为优,绩效评价发现了投资计划分解进度较慢等主要问题,提出进一步加快项目前期调研和勘测等工作建议;对设计下乡补助资金项目开展了绩效评价,涉及财政拨款项目资金25万元,评价得分100分,评价等次为优,绩效评价发现“三师一家”下乡次数可以增加等主要问题,提出进一步向市级部门申请派遣人员进乡镇等下一步工作建议。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三)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四)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所得税、提取专用基金、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等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五)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六)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七)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八)“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 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 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九)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 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一)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七、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023-714156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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