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南川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2020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主要职责是:
1.负责推进住房和城乡建设事业改革发展。负责规范城乡建设管理秩序。指导乡镇(街道)村镇建设工作。
2.负责住房和城乡建设财政性资金的监督管理。负责城市建设配套费等的征收和管理。
3.负责房地产行业的监督管理。负责规范房地产开发建设市场秩序、房地产交易市场秩序。
4.负责建筑行业的监督管理。负责规范建筑市场秩序。负责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安全的监督管理,负责或参与工程重大质量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和突发事件应急处置,负责建筑企业及从业人员的资质资格管理。负责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及防雷工作。监督实施地方工程造价定额。
5.负责住房保障工作。负责保障性住房建设的监督管理和协调推进。指导全区公有房屋改革和管理。
6.统筹推进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工作。负责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街区和传统风貌区的保护建设管理工作。
7.负责城市提升工作的全面统筹,强化统筹职责,提升统筹能力。负责城市管线的综合管理,建立城市管线综合管理协调机制,统筹城市综合管廊建设与管理。
8.负责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的监督管理。负责城市污水处理厂建设运行管理和城市排水(雨水、污水)管网建设维护管理。负责城镇污水处理费征收的管理工作。负责城镇排水监测的监督管理。牵头负责城市排水防涝工作。指导乡镇(街道)排水与污水处理管理工作。
9.监督管理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活动。监督实施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政策。管理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机构资格和从业人员。监督建设工程合同。管理评标专家。监督管理建设工程交易市场。
10.负责重点工程建设监督管理。负责或参与重点工程施工管理和突发事件的处理。参与重点工程建设的目标考核。参与重点工程的统计和信息发布工作。
11.负责推进城市修补和有机更新。指导城市老旧功能片区和老旧小区改造提升工作。统筹推进城市棚户区改造。监督指导城市既有建筑保留利用、更新改造工作。监督指导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工作。负责房屋使用安全、物业管理活动的监督管理。
12.指导村镇建设。拟订村镇建设政策并监督实施。负责指导农村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指导村镇建设试点工作,指导国家特色小镇、市级中心镇和区级重点镇建设和管理。指导特色景观旅游名镇名村管理工作。指导农村住房建设和危房改造工作。
13.负责建设科技推广应用。推进住房城乡建设科技研究开发与成果转化。指导住房城乡建设新技术示范、推广、应用。承担行业信息化、智能化等管理工作。贯彻执行工程建设地方标准。推进建筑产业现代化,负责工程建设标准化工作。
14.负责绿色建筑与建筑节能管理。负责建筑节能审查。管理建筑能效测评标识。指导公共建筑节能监管体系建设。指导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和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负责推进绿色建筑工作。指导新型建材、环保建材和建筑机械与设备等的认证、研发,指导墙体材料革新工作。
15.负责住房和城建档案管理。负责制定本系统教育规划和人才规划,指导和管理建设岗位培训和人才培训工作。参与建筑工程专业技术职称初评审和本系统智力引进工作。开展相关领域交流与合作。
16.负责人民防空工作管理责任。贯彻执行人民防空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起草人民防空规范性文件。承担重庆市南川区人民防空办公室日常工作。
17.负责住房城乡建设和人民防空领域综合行政执法,具体交由相关行政执法队伍承担,并以部门名义统一执法。
18.负责机关、所属事业单位和行业社会组织党建工作。
19.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单位构成。
1.行政单位:
重庆市南川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重庆市南川区人民防空办公室),编制人数18人,实有人数18人,临聘人数3人,退休人数19人。
2.参公事业单位:
重庆市南川区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管理站(重庆市南川区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执法支队),编制人数18人,实有人数15人,临聘人数3人,退休人数2人。
3.全额事业单位:
重庆市南川区城市建设档案馆,编制人数6人,实有人数5人。
重庆市南川区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重庆市南川区建设工程综合技术中心),编制人数18人,实有人数18人,退休人数4人。
重庆市南川区人民防空指挥信息保障中心,编制人数2人,实有人数2人。
重庆市南川区房地产管理所(重庆市南川区住房保障中心),编制人数18人,实有人数18人,临聘人数1人,退休人数20人。
4.自收自支事业单位:
重庆市南川区建设交易中心,编制人数3人,实有人数3人,临聘人数7人。
其中重庆市南川区城市建设档案馆未独立核算,账务合并到机关。
(三)本轮机构改革相关情况。
根据区委、区政府关于印发《重庆市南川区机构改革方案》(南川委发〔2019〕8号)要求,将重庆市南川区房地产管理所(重庆市南川区住房保障中心)从原国土局整体划转至建委,重新组建重庆市南川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二、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2020年年初预算数31871.9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3794.17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18077.81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收入较去年增加1955.87万元,主要是住房保障经费拨款增加4137.93万元。
(二)支出预算:2020年年初预算数31871.98万元,其中:社会保障和就业221.08万元,卫生健康支出57.67万元,节能环保支出391.9万元,城乡社区支出20664.54万元,住房保障10536.79万元。支出较去年增加1955.87万元,主要是基本支出增加696.65万元(机构改革房管所整体划转到住建委和公用经费提标等),项目支出增加1259.22万元(主要是住房保障经费拨款增加)
三、部门预算情况
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3794.17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3794.17万元,比2019年增加89.5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747.04万元,比2019年增加696.65万元,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房管所整体划转到住建委和公用经费提标等,主要用于保障住建委在职人员工资福利及社会保险缴费,离休人员离休费,退休人员补助等,保障部门正常运转的各项商品服务支出;项目支出12047.13万元,比2019年减少16818.59万元,主要原因是其他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安排的支出减少。
2020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18077.81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18077.81万元,比2019年减少2270.14万元,主要原因是其他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安排的支出减少。
四、“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2020年“三公”经费预算13.38万元,比2019年减少0.73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比2019年减少0万元;公务接待费 9.65 万元,比2019年减少0.73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万元,比2019年减少3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3万元,比2019年减少3万元;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运行经费225.34万元,比上年增加91.81万元,主要原因为区级部门公用经费标准统一进行了调整。主要用于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水电费、物管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及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2.政府采购情况。所属各预算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 17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7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100万元。
3.绩效目标设置情况。2020年项目支出均实行了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7067.8万元。
4.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截止2019年12月31日,所属各预算单位固定资产金额1251.57万元,分布构成情况为:房屋4355平方米,车辆4辆,单价在20万元以上的设备0台。2020年拟购置固定资产5万元,主要是电脑、打印机等。
六、专业性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区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一般公共预算拨款。
2.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3.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4.“三公”经费:纳入区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区级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5.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6.行政运行(城乡)(科目代码2120101):是指区城乡建设委员会行政单位进行城乡社区管理事务中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7.工程建设管理(科目代码2120106):是指城市建设档案馆、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管理站在调控建设市场运行、拟定建设市场法规、实施建筑工程质量、安全、工程勘察设计监管等方面的支出。
8.其他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支出(科目代码2120199):是指民防办、民防指挥信息保障中心用于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方面的支出。
9.小城镇基础设施建设(科目代码2120303):是指用于小城镇市级城建资金相关项目资金。
10.其他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支出(科目代码2120399):是指配套费用于基础设施建设、城市市政基础设施建设总体及相关规划编制专项经费、城市棚户区改造规划编制及项目管理专项经费建设领域民工和涉军群体信访维稳专项经费、建筑产业现代化基地、编制农村人居环境三年总体规划和农村人居环境指南等方面的支出。
11.其他城乡社区支出(科目代码2129999):是指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建设补助等方面的支出。
12.棚户区改造(科目代码2210103):是指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中央和市级补助方面的支出。
13.农村危房改造(科目代码2210105):是指农村危房改造中央补助方面的支出。
14.其他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科目代码2210199):是指国有工矿棚户区和保障性安居工程配套基础设施建设中央财政补助方面的支出。
15.住房公积金(科目代码2210201):是指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的规定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16.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科目代码2080505):是指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17.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科目代码2080506):是指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18.其他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支出(科目代码2080599):是指其他用于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方面的支出。
19.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科目代码2089901):是指其他用于社会保障和就业方面的支出。
20.行政单位医疗(科目代码2101101):是指财政部门安排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障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21.事业单位医疗(科目代码2101102):是指财政部门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的医疗经费。
22.水体(科目代码2110302):是指政府在排水、污水处理、水污染防治、溱库重庆环境保护、水源地保护、国土江河综合整治、河流治理与保护、地下水修复与保护等方面的支出。
23.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支出(科目代码2120804):是指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方面的支出。
24.城市公共设施(科目代码2121301):是指城市公共设施建设方面的支出。
25.其他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安排的支出(科目代码2121399):是指其他用于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方面的支出。
26.廉租住房(科目代码2210101):是指用于新建、改建、购买、租赁廉租住房支出。
27.保障性住房租金补贴(科目代码2210107):是指政府向低收入住房保障家庭发放的住房租赁补贴支出。
28.其他城乡社区住宅支出(科目代码2210399):是指用于城乡社区住宅方面的支出。
部门预算公开联系人:李伦,联系电话:023-71415607
附表:
1. 2020年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2.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
3. 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预算表
4. 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5. 2020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6. 2020年部门收支总表
7. 2020年部门收入总表
8. 2020年部门支出总表
9. 2020年采购预算明细表
10. 2020年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11. 2020年预算部门整体绩效目标表
2020年2月6日
附表1-11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