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重庆市南川区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执法支队受重庆市南川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委托,统一行使住房和城乡建设、人民防空领域的行政处罚以及与行政处罚相关的行政检查、行政强制等行政执法职责。承办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单位构成
重庆市南川区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执法支队是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无内部设置机构。
二、单位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
2023年年初预算数352.1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352.1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收入较去年增加5.68万元,主要是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增加5.68万元。
(二)支出预算
2023年年初预算数352.10万元,其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6.44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2.78万元,城乡社区支出271.18万元,住房保障支出21.70万元。支出较去年增加5.68万元,主要是基本支出增加4.06万元,项目支出增加1.62万元。
三、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352.10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52.10万元,比2022年增加5.6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40.05万元,比2022年增加4.06万元,主要原因是正常增加工资和社会保障支出等,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工资福利及社会保险缴费、退休人员补助等,保障部门正常运转的各项商品服务支出。项目支出12.05万元,比2022年增加1.62万元,主要原因是正常增加员额内编制外人员劳务费用。
本单位2023年无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四、“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23年“三公”经费预算1.50万元,与2022年持平。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与2022年持平;公务接待费1.50万元,与2022年持平;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与2022年持平;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与2022年持平。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运行经费78.31万元,比上年减少12.50万元,主要原因为厉行节约。主要用于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水电费、物管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及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二)政府采购情况。本单位2023年无政府采购预算。
(三)绩效目标设置情况。2023年项目支出均实行了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2.05万元。
(四)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截止2022年12月31日,所属各预算单位固定资产金额43.21万元,分布构成情况为:房屋0平方米,车辆1辆,土地0平方米,单价在20万元以上的设备0台。2023年拟购置固定资产0万元。
六、专业性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三)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四)“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单位预算公开联系人:李伦 联系方式:023-714156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