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序号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案件名称 | 
违法企业名称或违法自然人姓名 | 
违法企业组织机构代码 | 
法定代表人姓名 | 
主要违法事实 | 
行政处罚种类和依据 | 
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 | 
作出处罚的机关名称和日期 | 
备注 | 
| 1 | 
渝(南川)城罚决字〔2021〕  3043号  | 
李*洪在城市道路设施上撒漏固体物质案 | 
李*洪 | 
  | 
  | 
在城市道路设施上撒漏固体物质 | 
依据《重庆市市政设施管理条例》第二十条第一款第三项,第六十七条第二款之规定给予下列行政处罚:1.责令改正违法行为;2.处罚款5000元 | 
已履行 | 
南川区城市管理局      2021年8月4日     | 
  | 
| 2 | 
渝(南川)城罚决字〔2021〕3044号  | 
陈*明驾驶未采取密闭措施的车辆在城市道路上运输建筑渣土案 | 
陈*明 | 
  | 
  | 
驾驶未采取密闭措施的车辆在城市道路上运输建筑渣土 | 
依据《重庆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六十七条之规定给予下列行政处罚:1.责令改正违法行为;2.处罚款2000元 | 
已履行 | 
南川区城市管理局      2021年8月4日     | 
  | 
| 3 | 
渝(南川)城罚决字〔2021〕3045号  | 
谢*浪在城市道路设施上撒漏固体物质案 | 
谢*浪 | 
  | 
  | 
在城市道路设施上撒漏固体物质 | 
依据《重庆市市政设施管理条例》第二十条第一款第三项,第六十七条第二款之规定给予下列行政处罚:1.责令改正违法行为;2.处罚款1000元 | 
已履行 | 
南川区城市管理局      2021年8月4日     | 
  | 
| 4 | 
渝南城管罚〔2021〕2065号 | 
陈*占用人行道停放机动车案 | 
陈* | 
  | 
  | 
占用人行道停放机动车 | 
依据《重庆市市政设施管理条例》第二十一条第二项,第六十七条第二款之规定给予下列行政处罚:1.责令改正违法行为;2.处罚款200元 | 
已履行 | 
南川区城市管理局      2021年4月16日     | 
  | 
| 5 | 
渝南城管罚〔2021〕2068号 | 
郑*明占用人行道停放机动车案 | 
郑*明 | 
  | 
  | 
占用人行道停放机动车 | 
依据《重庆市市政设施管理条例》第二十一条第二项,第六十七条第二款之规定给予下列行政处罚:1.责令改正违法行为;2.处罚款200元 | 
已履行 | 
南川区城市管理局      2021年4月18日     | 
  | 
| 6 | 
渝南城管罚〔2021〕2071号 | 
杨*占用人行道停放机动车案 | 
杨* | 
  | 
  | 
占用人行道停放机动车 | 
依据《重庆市市政设施管理条例》第二十一条第二项,第六十七条第二款之规定给予下列行政处罚:1.责令改正违法行为;2.处罚款200元 | 
已履行 | 
南川区城市管理局      2021年5月5日     | 
  | 
| 7 | 
渝南城管罚〔2021〕2072号 | 
吴*攀占用人行道停放机动车案 | 
吴*攀 | 
  | 
  | 
占用人行道停放机动车 | 
依据《重庆市市政设施管理条例》第二十一条第二项,第六十七条第二款之规定给予下列行政处罚:1.责令改正违法行为;2.处罚款200元 | 
已履行 | 
南川区城市管理局      2021年5月5日     | 
  | 
| 8 | 
渝南城管罚〔2021〕2073号 | 
罗*明占用人行道停放机动车案 | 
罗*明 | 
  | 
  | 
占用人行道停放机动车 | 
依据《重庆市市政设施管理条例》第二十一条第二项,第六十七条第二款之规定给予下列行政处罚:1.责令改正违法行为;2.处罚款200元 | 
已履行 | 
南川区城市管理局      2021年4月28日     | 
  | 
| 9 | 
渝南城管罚〔2021〕2075号 | 
王*玉占用人行道停放机动车案 | 
王*玉 | 
  | 
  | 
占用人行道停放机动车 | 
依据《重庆市市政设施管理条例》第二十一条第二项,第六十七条第二款之规定给予下列行政处罚:1.责令改正违法行为;2.处罚款200元 | 
已履行 | 
南川区城市管理局      2021年4月29日     | 
  | 
| 10 | 
渝南城管罚〔2021〕2076号 | 
杨*政占用人行道停放机动车案 | 
杨*政 | 
  | 
  | 
占用人行道停放机动车 | 
依据《重庆市市政设施管理条例》第二十一条第二项,第六十七条第二款之规定给予下列行政处罚:1.责令改正违法行为;2.处罚款200元 | 
已履行 | 
南川区城市管理局      2021年5月11日     | 
  | 
| 11 | 
渝南城管罚〔2021〕2079号 | 
黄*兵占用人行道停放机动车案 | 
黄*兵 | 
  | 
  | 
占用人行道停放机动车 | 
依据《重庆市市政设施管理条例》第二十一条第二项,第六十七条第二款之规定给予下列行政处罚:1.责令改正违法行为;2.处罚款200元 | 
已履行 | 
南川区城市管理局      2021年5月5日     | 
  | 
| 12 | 
渝南城管罚〔2021〕2082号 | 
韦*科占用人行道停放机动车案 | 
韦*科 | 
  | 
  | 
占用人行道停放机动车 | 
依据《重庆市市政设施管理条例》第二十一条第二项,第六十七条第二款之规定给予下列行政处罚:1.责令改正违法行为;2.处罚款200元 | 
已履行 | 
南川区城市管理局      2021年4月30日     | 
  | 
| 13 | 
渝南城管罚〔2021〕2086号 | 
李*刚占用人行道停放机动车案 | 
李*刚 | 
  | 
  | 
占用人行道停放机动车 | 
依据《重庆市市政设施管理条例》第二十一条第二项,第六十七条第二款之规定给予下列行政处罚:1.责令改正违法行为;2.处罚款200元 | 
已履行 | 
南川区城市管理局      2021年4月30日     | 
  | 
| 14 | 
渝南城管罚〔2021〕2088号 | 
祖*占用人行道停放机动车案 | 
祖* | 
  | 
  | 
占用人行道停放机动车 | 
依据《重庆市市政设施管理条例》第二十一条第二项,第六十七条第二款之规定给予下列行政处罚:1.责令改正违法行为;2.处罚款200元 | 
已履行 | 
南川区城市管理局      2021年4月30日     | 
  | 
| 15 | 
渝南城管罚〔2021〕2089号 | 
黄*炳占用人行道停放机动车案 | 
黄*炳 | 
  | 
  | 
占用人行道停放机动车 | 
依据《重庆市市政设施管理条例》第二十一条第二项,第六十七条第二款之规定给予下列行政处罚:1.责令改正违法行为;2.处罚款200元 | 
已履行 | 
南川区城市管理局      2021年4月30日     | 
  | 
| 16 | 
渝(南川)城罚决字〔2021〕   2094号 | 
袁*东驾驶密闭式车辆未密闭运输案 | 
袁*东 | 
  | 
  | 
驾驶密闭式车辆未密闭运输 | 
依据《重庆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六十八条之规定给予下列行政处罚:1.责令改正违法行为;2.处罚款2000元 | 
已履行 | 
南川区城市管理局      2021年7月16日     | 
  | 
| 17 | 
渝(南川)城罚决字〔2021〕   3041号  | 
赵*利在城市道路设施上撒漏固体物质案 | 
赵*利 | 
  | 
  | 
在城市道路设施上撒漏固体物质 | 
依据《重庆市市政设施管理条例》第二十条第一款第三项,第六十七条第二款之规定给予下列行政处罚:1.责令改正违法行为;2.处罚款1000元 | 
已履行 | 
南川区城市管理局      2021年7月29日     | 
  | 
| 18 | 
渝(南川)城罚决字〔2021〕  3042号  | 
李*在城市道路设施上撒漏固体物质案 | 
李* | 
  | 
  | 
在城市道路设施上撒漏固体物质 | 
依据《重庆市市政设施管理条例》第二十条第一款第三项,第六十七条第二款之规定给予下列行政处罚:1.责令改正违法行为;2.处罚款1000元 | 
已履行 | 
南川区城市管理局      2021年7月29日     | 
  | 
| 19 | 
渝(南川)城罚决字〔2021〕  1016号 | 
四川广乙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未办理《重庆市建筑垃圾处置核准证》运输建筑垃圾案 | 
四川广乙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91510100681836208L | 
李*蔓  | 
未办理《重庆市建筑垃圾处置核准证》运输建筑垃圾 | 
依据《重庆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六十六条第一款,第二款之规定给予下列行政处罚:1.责令改正违法行为;2.处罚款5000元 | 
已履行 | 
南川区城市管理局      2021年8月11日     | 
  | 
| 20 | 
渝(南川)城罚决字〔2021〕 4053号 | 
王*在城市道路设施上撒漏固体物质案 | 
王* | 
  | 
  | 
在城市道路设施上撒漏固体物质 | 
依据《重庆市市政设施管理条例》第二十条第一款第三项,第六十七条第二款之规定给予下列行政处罚:1.责令改正违法行为;2.处罚款1000元 | 
已履行 | 
南川区城市管理局      2021年8月16日     | 
  | 
| 21 | 
渝(南川)城罚决字〔2021〕  4055号 | 
罗*明在城市道路设施上撒漏固体物质案 | 
罗*明 | 
  | 
  | 
在城市道路设施上撒漏固体物质 | 
依据《重庆市市政设施管理条例》第二十条第一款第三项,第六十七条第二款之规定给予下列行政处罚:1.责令改正违法行为;2.处罚款1000元 | 
已履行 | 
南川区城市管理局      2021年8月20日     | 
  | 
| 22 | 
渝(南川)城罚决字〔2021〕 4056号 | 
胡*在城市道路设施上撒漏固体物质案 | 
胡* | 
  | 
  | 
在城市道路设施上撒漏固体物质 | 
依据《重庆市市政设施管理条例》第二十条第一款第三项,第六十七条第二款之规定给予下列行政处罚:1.责令改正违法行为;2.处罚款1000元 | 
已履行 | 
南川区城市管理局      2021年8月25日     | 
  | 
| 23 | 
渝(南川)城罚决字〔2021〕 4057号 | 
杨*明在城市道路设施上撒漏固体物质案 | 
杨*明 | 
  | 
  | 
在城市道路设施上撒漏固体物质 | 
依据《重庆市市政设施管理条例》第二十条第一款第三项,第六十七条第二款之规定给予下列行政处罚:1.责令改正违法行为;2.处罚款1000元 | 
已履行 | 
南川区城市管理局      2021年8月25日     | 
  | 
| 24 | 
渝(南川)城罚决字〔2021〕 1026号 | 
李*春在城市道路设施上撒漏固体物质案 | 
李*春 | 
  | 
  | 
在城市道路设施上撒漏固体物质 | 
依据《重庆市市政设施管理条例》第二十条第一款第三项,第六十七条第二款之规定给予下列行政处罚:1.责令改正违法行为;2.处罚款1000元 | 
已履行 | 
南川区城市管理局      2021年8月17日     | 
  | 
| 25 | 
渝(南川)城罚决字〔2021〕 1022号 | 
唐*在城市道路设施上撒漏固体物质案 | 
唐* | 
  | 
  | 
在城市道路设施上撒漏固体物质 | 
依据《重庆市市政设施管理条例》第二十条第一款第三项,第六十七条第二款之规定给予下列行政处罚:1.责令改正违法行为;2.处罚款1000元 | 
已履行 | 
南川区城市管理局      2021年8月3日     | 
  | 
| 26 | 
渝(南川)城罚决字〔2021〕  1021号 | 
李*在城市道路设施上撒漏固体物质案 | 
李* | 
  | 
  | 
在城市道路设施上撒漏固体物质 | 
依据《重庆市市政设施管理条例》第二十条第一款第三项,第六十七条第二款之规定给予下列行政处罚:1.责令改正违法行为;2.处罚款1000元 | 
已履行 | 
南川区城市管理局      2021年8月3日     | 
  | 
| 27 | 
渝南城管违建罚 〔2021〕 082号 | 
杨*兰未经规划许可擅自搭建砖混结构房屋案 | 
杨*兰 | 
  | 
  | 
未经规划许可擅自搭建砖混结构房屋 | 
依据重庆市城乡规划条例》第九十六条第(五)项、第七十四条第(二)项、第八十八条第四款之规定给予下列行政处罚:没收违法收入69525元 | 
已履行 | 
南川区城市管理局      2021年7月26日     | 
  | 
| 28 | 
渝南城管罚〔2021〕2020号 | 
李*占用人行道停放机动车案 | 
李* | 
  | 
  | 
  | 
依据《重庆市市政设施管理条例》第二十一条第二项,第六十七条第二款之规定给予下列行政处罚:1.责令改正违法行为;2.处罚款200元 | 
已履行 | 
南川区城市管理局      2021年2月21日     | 
  | 
| 29 | 
渝南城管罚〔2021〕 2023号 | 
余*豪占用人行道停放机动车案 | 
余*豪 | 
  | 
  | 
  | 
依据《重庆市市政设施管理条例》第二十一条第二项,第六十七条第二款之规定给予下列行政处罚:1.责令改正违法行为;2.处罚款200元 | 
已履行 | 
南川区城市管理局      2021年3月18日     | 
  | 
| 30 | 
渝南城管罚〔2021〕2024号 | 
杨*林占用人行道停放机动车案 | 
杨*林 | 
  | 
  | 
  | 
依据《重庆市市政设施管理条例》第二十一条第二项,第六十七条第二款之规定给予下列行政处罚:1.责令改正违法行为;2.处罚款200元 | 
已履行 | 
南川区城市管理局      2021年3月18日     | 
  | 
| 31 | 
渝(南川)城罚决字〔2021〕5008号 | 
周*杨在城市道路设施上撒漏固体物质案 | 
周*杨 | 
  | 
  | 
在城市道路设施上撒漏固体物质 | 
依据《重庆市市政设施管理条例》第二十条第一款第三项,第六十七条第二款之规定给予下列行政处罚:1.责令改正违法行为;2.处罚款1000元 | 
已履行 | 
南川区城市管理局      2021年7月23日     | 
  | 
| 32 | 
渝(南川)城罚决字〔2021〕 5006号 | 
徐*林在城市道路设施上撒漏固体物质案 | 
徐*林 | 
  | 
  | 
在城市道路设施上撒漏固体物质 | 
依据《重庆市市政设施管理条例》第二十条第一款第三项,第六十七条第二款之规定给予下列行政处罚:1.责令改正违法行为;2.处罚款1000元 | 
已履行 | 
南川区城市管理局      2021年7月14日     | 
  |